
作者:顾栀
早在2018年临近年末之时就纷纷引起的这么一阵骚动与大量的社会关注,国家将在2019年1月1日出台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这意味着常常蜉蝣在我们朋友圈的微商、代购、直播平台等方式进行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纳入国家的监管。与此同时,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是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进行依法纳税。
这部法律出台后作为消费者们的权益是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是对于一部分个体经营者来说,似乎是一场难以躲避的暴风雪。虽然气氛非常紧张,但是为了躲避这场暴风雪,她们也开始各施奇招。

@人民日报
一、商品开始改名换姓,各种“暗号”层出不穷
尽管法律颁布实施,炸出朋友圈一地鸡毛,但是还是有些微商按时按点地经营着自己的生意,非常新奇的是,经营者们将产品的图片通通改成似乎只有你我才熟知的暗号,或者是各种奇形怪状的图案来代替,甚至有的商家还配上了自己手绘的卡通图案。不仅如此,商家们开始对广告文案和商品名称也“改头换面”,例如下图这个倩碧的黄油,被 改成了“隔壁村的弟弟,有油、很清新”诸如此类,甚至还不时地充当充气筒,给整个朋友圈都制造起紧张的气氛,例如“不要出现敏感字眼,否则会被封号”“微信不收钱请转支付宝”“买化妆品的一律语音,急的话就给我打电话!”等等。
这些行为看似滑稽可笑,背后实际隐藏的是微商代购们想*税逃***税漏**的不良心理,是忽视国家法律,搬走政策,宁当社会底层蛀虫的形式表现。
他们没能够充分认知到的是,国家电商法的实行,是为了启用规范、保护、监督的模式来让电商个体经营者学做规范产品,学当规范商家,而不是为了毁灭。




二、否认“代购凉凉”一说,电商行业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电商法》不止一两条,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该认真贯彻学习其内容,在这里有5个关注点需要大家聚焦:
关注点一:刷好评,删差评行不通
关注点二:禁止“数据大杀熟”
关注点三:商品搭售消费者要知情
关注点四:不及时退还押金最高罚50万
关注点五:代购需要办理行政许可还要纳税
据央广财经评论员王冠解释道:“这几年是电商平台快速成长的时间,一方面电商给我们带来了空前的便利,另一方面电商也空前地导致买卖双方在技术和信息上的不对称。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尤其是规定了平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要符合法律规定,所有的数据和技术后台在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应该向监管部门备案,这一系列规定都非常重要。所以说对买卖双方、用户和平台的整个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如何形成更公平更透明更可持续的一个良性循环,我觉得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出发点之一。”
所以值得我们去注意的是从消费者角度,交易的平台更加安全,信息更加明确,消费者权益也得到保障和提升;对于经营者来说商品的各项信息都需要透明化,让自己的经营权限和职责更加明确。
尽管法律没有给出更多的相关细则让商业者们去执行,很多相关的个体经营者们表示自己做的只是小本生意,有些抱着害怕或者想逃避的心理,另一部分则表示准备金盆洗手,可能要“凉凉”了。事实上一直以来我国电商行业内的微商都是“地摊化”现象,在商业活动中存在大多争议,有人觉得私下交易或者代购是属于人情赠予,不能触及到法律层面,但是从国家目前的法律整治情况来说,微商就是商人,是商人就是要依法、守法,不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该走什么程序,就应该走什么程序。
同时对于这个问题,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也指出:“当下法律没有给出定义或相关细则去解释,微商到底多大是需要注册的。但比较明确的是,除非是销售个人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手工的产品,或者自己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劳务活动或者在咸鱼上卖一个东西,这样可能才不需要注册。但对代购来说不用那么担心,只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不一定非得注册成公司,实际上可以登记注册成个体工商户,而且国家有相应政策,如果一个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一个季度不超过9万元,到2020年12月31号,都是免除增值税的。”
笔者相信这众多的电商个体行业经营者们都不会“凉”,而是能够守住这个法律的矩阵,为社会形成良好的示范形象。

三、谣言止于智者,给合规者加油
微信安全中心在1月2日在公众号平台上正式发布的官方的辟谣消息称“微信平台从未有过'对使用转账、买卖、支付等词汇的用户进行封号'的规定。我们会努力保护用户交流银丝,只要用户行为合法合规,可正常使用沟通。”所以所谓谣言传播的“不要涉及敏感字眼、最近一周发朋友圈勿带logo、尽量用支付宝或者扫码”这些信息全部虚假不属实,我们也应该极力去阻止谣言的传播,给经营者和消费者们一个净化的商业环境。
明辨是非,珍视法律,尊重规范经营者,为他们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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