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低廉的租金、舒适的居住环境让申报越来越火热,但毕竟有条件限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申报。个别不法分子企图借此行骗,声称“即使不符合条件,花钱也能买到公租房指标”。近日,记者从玉林市房管所了解到,此为*局骗**,提醒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民通过正常渠道严格按流程走,不要相信谣言蛊惑,防止上当受骗。
公租房“物美价廉”,申请火爆
自2015年10月我市把原有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实施并轨运行后(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打破了旧有的保障面狭窄的局面,除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还加大了对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些以往“夹心层”的倾斜力度;2016年,玉林城区先后进行了3轮廉租住房配租,保障性住房政策惠及601户家庭;今年春节前,还进行了2017年第一期公租房配租。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房体结构紧凑合理,以一厅一房,一厅二房房型为主,套间内有厨房、卫生间、阳台,而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更是按照商品房模式建设,是标准的“电梯房”。同时,租金也非常低廉,以城区为例,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最高的一等一级仅7元/㎡,玉东新区一等二级仅2.5元/㎡。以岭塘公共租赁房小区一套一厅二房房型为例,已属于租金标准最高的一等一级,算下来租金还不到350元/月;而周边小区一厅二房的出租房,租金一般都在700元/月以上。
虽然租金低廉,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并不狭窄、简陋,不仅干净整洁,花草树木、健身设施等还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停车场、娱乐休闲区。
正因为有这些优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越来越火热,每年递交申报材料的市民都不少。单以城区为例,近年每年都有400户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因此圆了“安居梦”。
不法分子企图借此行骗
记者从市房管所了解到,去年底有不少市民反映,社会上和网络上有这样的传言:“即便不符合申报条件,花两三万元手续费就可通过中介购买一套公租房或廉租房。”有市民因此陷入*局骗**,被骗取了3万多元的所谓“廉租房转让费”。
对此,市房管所明确表示,我市从未出台过类似公租房可以买卖等政策,我市颁布的一系列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文件都对申请条件、流程和日常管理作出了明文规定,有需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民请通过正常渠道严格按流程走,不要相信谣言蛊惑,从而上当受骗。如发现有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违法行为,可直接向住建部门或社区居委会举报。
符合条件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申请
据介绍,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前,我市的几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原则上廉租房要优先于公租房,即必须优先保障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城镇住房救助的这类符合廉租房条件对象的住房难题后,才考虑公租房的申办。而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充足,旧有的玉华小区、上岭垌小区等还未入住满,新建的岭塘小区又投入使用,如今城西廉租房小区又将投入使用,各县市区的廉租房、公租房建设也日新月异,使得我市开展公租房工作没有房源压力。并轨实施后,我市保障性住房发挥出“应保尽保”的住房“托底”作用,只要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基本上都能得到优惠政策的保障。
因此,同时符合现在还无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这两个基础条件的市民,不妨前往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符合的具体条件,请登录住建委官网或前往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等进行详细查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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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好处费?连“房影”都见不着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单位所在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不法分子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不可能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办理公租房。
“托关系走捷径”行不通
公租房申请审批有严格规范的认定程序,并对保障资格实施动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将被取消保障资格。
同时,房源分配坚持“方案公开、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玉林市区的公租房配租为例,每次配租前都会在媒体告知市民,同时即将进行实物配租的户主名单还会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web/bmwz/ylszjw/index.jsp)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者,都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因此,不存在“托关系走捷径,提前安排房源”等情况。
“公租房可以购买”信息不实
目前,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或廉租房严禁销售或者转让。
骗租?后果相当严重
公租房、廉租房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核和年审制度。廉租房每年检查一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欺骗方式骗取租赁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保障资格,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同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原标题:近期有不法分子借此行骗,市房管所提醒——花钱可买公共租赁住房指标?纯属*局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