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境外个人为国内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形日益增加,越来越多公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海外个人为国内公司提供服务该不该交增值税呢?假如缴纳增值税,那么是该境外个人缴纳,还是说是由服务购买方代扣代缴呢?乐悠小编来给大家稍微讲解一下。

1、该场景下,谁是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服务的个人和单位,而本场景内境外个人为境内公司提供了服务,因此境外个人便是增值税纳税人。
2、谁来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因此作为购买方的境内企业,有义务为境外的小伙伴进行代缴代扣。
倘若境外的个人或单位,在境内是有经营机构的,那么则是其经营机构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3、哪些情况要进行对外支付的税务备案呢?
根据相关公告,境内不管是个人还是机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都需向所在主管税务机构进行备案:
(1)服务类型,境外个人或机构从境内获得的包括通信、建筑安装、旅游。运输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政府服务等;
(2)境外个人在境内获得工作报酬,境外个人或机构从境内获得的红利、股息、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和非资产转移类型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以及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的个人或机构从境内获得的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融资租赁租金、股权转让所得和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