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世界贸易变化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交流)

#历史开讲#

瑞典商船停泊黄埔期间,公司大班和广州行商是交易任务的执行者和主导者。作为瑞典公司的直接代表,大班对公司的贸易事宜负责,其交易能力对商船该次航程的盈利至关重要。

执行交易任务的公司大班与广州行商

瑞典公司成立之初,由于国内缺乏对华贸易的经验,公司根据需求可雇佣外国人担任大班,故公司经营初期的大班多是熟悉在华贸易的外国人。虽然外国大班的数量随时间推移逐渐减少,但在瑞典公司经营期间始终存在。

每艘公司商船常有四名大班,最高级别者被称作首席大班或第一大班,其余按相应等级依次作为第二、第三和第四大班。第一大班肩负主要职责,尤其是掌管现金、决定事务和支付有关账单等,其他大班负责保管账簿、包装货物、记录商业日记、与商馆买办交涉以及记录商船装载情况等事宜。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为确保在华贸易的顺利开展,公司大班须与广州行商频繁接触。行商为掌握清朝对外贸易垄断经营权的特权商人,处于粤海关监督等官员的控制管理之下。每艘瑞典商船拥有一位保商,负责向商船征收货物关税,管束公司员工在广州的行为,处理公司在华贸易的各种事务,以此享有商船的主要贸易占比。

由于保商不被允许独占商船的全部贸易,因此公司大班会选择与多名行商进行交易。瑞典公司经营期间,大量商人活跃于广州口岸,当公司首艘商船停泊黄埔时,在广州开展贸易的行商至少有25名,此后因优胜劣汰、新旧交替而有所增减。

尽管瑞典文献对每一艘商船的公司大班都有详细记载,与瑞典公司存在交易的广州行商却少被各方文献提及,缺乏关于后者的系统整理。得益于哥德堡大学图书馆所藏档案的记载和前人所归纳18世纪多位行商的贸易安排既未将公司整个经营时期囊括其中,也并非该时段与公司交易的所有行商。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例如,在1732年、1751年与瑞典公司进行交易的陈寿官、陈汀官、葵官、黎开官等多位行商就不在表格内。尽管如此,仍可基于该表格大致知晓向瑞典公司供应货物的广州行商与各自扮演的角色。

整体而言,瑞典公司经营期间,共有多位广州行商与公司大班有贸易往来,前者向瑞典公司出售茶叶、瓷器、丝绸等,为商船所载回航货物的主要供应者。具体而言,不同行商向瑞典公司供应的货物存在差异。

部分行商向瑞典公司供应多种货物,同时与公司开展洋利生意,如潘启官、蔡玉官、蔡文官等;部分行商仅供应茶叶,如蔡瑞官,但即使同为茶叶,也有品种之差。蔡瑞官在1753年向“希望”号、在1754—1755年向“卡尔亲王”号出售茶叶,向“希望”号出售的茶叶虽未见品种记录,向“卡尔亲王”号出售的茶叶则包括武夷茶、小种茶、坪茶、皮茶等品种。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以年份为计量单位的交易次数从3到18不等,表明不同行商与瑞典公司的密切程度有很大区别,其中居首位者是18世纪活跃于广州的显赫行商潘启官。尽管瑞典公司在1748年便留意到当时正苦心经营达丰行的潘启官,双方的贸易关系到1751年才正式建立。

最早向潘氏采购货物的公司商船是“哥德狮子”号,由约翰·欧文任商船该次航程的第一大班,向潘氏采购武夷茶、胡椒、檀香木等货物。次年初,“哥德狮子”号启程离开广州,“希望”号于1752、1753年陆续向潘氏采购武夷茶、小种茶和丝绸。此后,潘氏在1754、1755年向“卡尔亲王”号出售各品种茶叶(武夷、小种、工夫)、胡椒、生丝、白铜。

在1761、1762年向“瑞典国会”号提供武夷茶、工夫茶、大黄;随后在1767年与吉恩·亚伯拉罕·格里尔签订茶叶采购合同。格里尔曾任于1761年触礁沉没的“弗雷德里克·阿道夫”号的第三大班,并从1762年开始居留广州和澳门,1768年随公司商船离开中国,期间任“斯德哥尔摩城堡”号1765—1767年航程的第二大班,因此潘启官与亚拉伯罕·格里尔在1767年3月签订的武夷茶、安溪茶的采购合同,应是为该船提供货物凭借频繁向瑞典公司供应货物,潘氏成为公司对华贸易相当重要的交易对象。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关于潘启官与瑞典公司的交往,中方著作也有记载,强调双方良好的贸易关系。与此同时,不应忽视其他商人在瑞典公司采购回程货物过程中所发挥的显著作用。例如,李相公与瑞典公司的交易至少有15次,稍低于潘启官,与潘氏提供多种货物不同,李氏专注于提供瓷器,明确在“卡尔亲王”号1753—1756年航程、“瑞典国会”号1760—1762年航程中与公司存在贸易往来,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尽管尚有诸多与瑞典公司交易的行商须待档案文献的进一步挖掘方可浮出水面,仍能确定,正是通过与这些行商频繁的接触、谈判以及交易,瑞典公司在广州的货物采购任务才能顺利完成。

公司商船装载的出航、回航货物

在哥德堡前往广州的漫长航程中,公司商船大多选择在加的斯港中途停留,并存在数次率先驶向苏拉特、孟买或毛里求斯进行交易,随后直赴广州的情况,途中常有货物的流动和交换。公司商船最终抵达广州时,船上装载的出航货物与商船出发时截然不同。关于公司商船在哥德堡装载的出航货物,与瑞典公司相关的档案少有记载,尼斯特罗姆基于海关文献,将1738到1805年从哥德堡出口到东印度群岛的货物归纳成表。

由此可知,包括铁、铜、铅在内的各种半成品或成品形式的金属制品占船上货物的主要部分,木材、染料、纺织品占一定比例,属重要的大宗货物,而少许数量的其他货物,如象牙、他国银币,也被装载上船,不过仅有率先前往苏拉特的公司商船才会如此。由于瑞典禁止本国白银出口,加之商船所载货物在广州没有销路,直接前往广州的公司商船须在加的斯港将船上货物售出,换取对华贸易所需的西班牙白银。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当商船驶离加的斯时,船上的主要货物变成作为支付手段的白银。先抵达苏拉特的商船则不在加的斯港停留,而是驶向马德拉群岛的丰沙尔,在该处出售货物以装载白银。商船停泊苏拉特贸易期间,船上货物也因买入卖出而存在些许变动。当公司商船抵达广州时,船上最主要、最重要的出航货物无疑是在加的斯港或丰沙尔装载的美洲白银。

剩余次要的货物包括来自哥德堡本土的铅、纺织品,来自加的斯港的雪利酒、葡萄干以及来自苏拉特的檀香木、亚力酒等。此外,《编年史》对瑞典商船抵达广州时的货物情况也有所记录,可知1750—1751年停泊广州的瑞典商船载有351匹绒布、2007担铅,1792年停泊广州的瑞典商船载有388担锡、5452担棉花和31担胡椒。

凭借以合适的价格将这些货物采购上船,再以更高价将其在广州售出,瑞典公司在降低白银消耗、提高贸易利润的同时,也满足粤海关涉及出航货物的规定,后者要求外国商船不能只装载白银,必须装载些许货物,即便是少量咸肉或洋酒。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18世纪60年代,瑞典公司试图将来自印度的*片鸦**引进广州销售,成为最早向中国输入*片鸦**的东印度公司之一。雅各布·哈尔,此人曾在“弗雷德里克·阿道夫”号1759—1760年航程、“瑞典国会”号1763—1764年航程分别担任第四、第三大班,于1767年从印度马德拉斯向当时仍居留中国的亚伯拉罕·格里尔和迈克尔·格鲁布提供数量可观的*片鸦**,后两者再以*私走**的方式将其秘密售出。

鉴于三人都是瑞典公司的重要角色,格里尔和格鲁布更在日后成为公司管理层,加之*片鸦***私走**贸易的获利最终归公司所有,格里尔等人的投机买卖并非公司员工的私下行为,而是瑞典公司为降低贸易逆差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从瑞典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试图在中国开拓*片鸦**市场或为合乎逻辑之举,却也严重违反粤海关的相关规定。

至于瑞典商船驶离广州时装载的回航货物,现存文献有不同详细程度的记述。清朝文献指出,瑞典商船“易买茶叶、瓷器诸物”回国。《编年史》对停泊广州的瑞典商船的交易情况提及颇多。可对瑞典商船所载回航货物的数量、种类等情况产生进一步认识与其他东印度公司相同,瑞典公司对华贸易的回航货物大致由茶叶、丝棉、瓷器以及其他货物构成。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虽然各次航程所购货物的数量因商船吨位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但始终以茶叶的地位和占比为最高。瑞典商船采购的茶叶分两种,即红茶、绿茶,红茶包括武夷茶、工夫茶、小种茶和白毫茶,绿茶包括松萝茶、熙春茶、熙春皮茶和坪茶。相较于绿茶,完全脱水的红茶更利于保存,损耗率更低,因此红茶在瑞典公司所购茶叶中占有更多份额,其中品质最次的武夷茶因价格低廉,成为公司采购最多的品种。

尽管其他茶叶的采购量不及武夷茶,却仍有相当份额。有关瓷器的采购情况,瑞典公司在首次贸易航程*共中**购买瓷器499061件,此后各次航程采购瓷器的具体件数虽少见拍卖目录记载,不过应以数十万,甚至以百万计。

在“哥德堡”号1741—1742年航程中,公司采购瓷器1547062件和153套,于1742年返抵瑞典的三艘商船,即“骑士之家”号、“斯德哥尔摩”号与“哥德堡”号,购回瓷器总计4168600件和1566套,足见瓷器在瑞典拥有的庞大市场。

在欧洲国家与中国开展贸易的早期,丝绸无疑占据首要地位,该优势地位在18世纪虽让步于茶叶,但依旧是各国商船所载回航货物的大宗。瑞典公司采购的丝绸包括未加工的生丝和加工完成的各类丝织品,棉布则以南京布最为出名。

经济交流与发展——18世纪瑞典公司在华贸易的变化

瑞典公司最早在广州购买南京布的时间不详,由于“卡尔马”号1746—1748年航程就已采购一定数量的南京布回国,表明南京布在瑞典公司第一次特许令经营期间便已得到大班留意,随后逐渐成为公司采购棉布时的首选此外,名目繁多的其他货物在广州一并被装载上船,包括金属(白铜等),药材和香料(胡椒、肉桂、大黄、西米、高良姜、土茯苓等),饮品(亚力酒),以及杂项(藤条、假花、扇子、墙纸、珍珠母、涂漆家具等)。

这些货物在瑞典商船上的数量和地位虽不及茶叶、瓷器和丝棉,但始终在每次航程的回航货物中占有一定比例,体现着瑞典公司对华贸易所购回航货物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