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都羡慕的潇洒人生 (蔡澜看金庸人生)

金庸谈蔡澜,香港四大才子蔡澜说金庸

人生何不尽兴

第一章 人生在世,最紧要的是有趣和快活

乐观

坐上的士,阵阵香味传来。

“怎么你的姜花没枝没叶,是一整扎的?”我看到冷气口挂的花。

“哦,”司机大佬说,“我住在荃湾,那边的花档把卖不出去的姜花折了下来,反正要扔掉,不如用锡纸包好,才两三块钱一束。卖的人高兴,买的人也高兴。”

又看到车头有些小摆设:“车是你自己的,所以照顾得那么好?”

“刚刚供的。”司机说,“从前租车的时候,我也照样摆花摆公仔。”

“要供多久?”

“十六年。”他并不觉得很长。

“生意差了,有没有影响?”言下之意,是够不够付分期。

“努力一点,”他说,“怎么样也足够,总之不会饿死。”

“你很乐观。”我说,“近年来一坐上的士,都是怨声载道。”

“不是乐不乐观,”他说,“总得活下去,怨也活下去,不怨也活下去,不如不怨的好。怨多了,人老快。”

“你不是的士司机,是哲学家。”我笑了,看到车头有个小观音像,又问,“你信观音,所以看得那么开?”

“一个乘客丢在车上,我捡到了就用胶水把它粘在这儿,我不是信教,只是觉得好看,没有其他原因。”

“你们这一行的,大家都说客人少了很多。”我说。

“很奇怪,”他说,“我不觉得,大概想通了,运气跟着好,像我载你之前,刚接了一单,客人一下车,即刻有生意做。”运气好也不会好到这么厉害吧?到家。我付了钱,邻居走出大门,截住,上了他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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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闲

如果你是一个出入有司机接载的人,请别读下去,你不会知道我说些什么。

早上悠闲散步,过马路时交通灯柱下有一个黄色的长方形盒子,上面画着一个圆圈,圆圈内有三点,上二下一。

很多人用手去按,以为这么一来就有行人信号出现,可以过马路了,哪知等个老半天,红灯还是红灯,从不转绿。

为什么?原来圆圈和三个黑点那个地方是不会反应的,一点作用也没有,你要低下身去,才找到黄色盒子下面有一粒银色的按钮,那才是真正的过马路按钮,真是开玩笑。

黄色盒子按了,灯会转绿的,是黄盒子上有红玻璃部分,下面画着一只手那种,除此之外,皆行不通也。

请别笑说这么简单的事,有谁不知道?大把人不知道!

天下的人,都比不上香港人性急,画着一只手的,给人拼命乱拍乱按,油漆都剥脱模糊了,就像电梯中那个“关”字。

交通灯的更换时间也是全世界最快的。当今的已造福视觉障碍者,嘀嘀嗒嗒发出响声,这个嘀嘀嗒嗒可真快,嘀嘀嘀嘀,叮!嗒嗒嗒嗒,又叮!弄得看不见东西的仁兄们急得团团乱转,真是同情他们。

生活步伐一快,到了外国就急死人!为什么红灯那么久还不转绿?尤其是在东京,太久了,真忍受不住!乘的士又那么贵,差点便惹出心脏病来。

古谚也说过:“到了罗马,就按照罗马人的习惯去活吧!”香港人绝对办不到,他们的心没离开过香港。

住在香港,跟着他们的节奏过活的话,那是大笨蛋一个!有空暇,何必那么急着过马路呢?有些电梯是液压式的,你再多按几下“关”也没作用。悠闲是可以偷回来的,问题出在你懂不懂得去偷罢了。

玩去

今早的新闻中,看到北京有一所学校,专教小孩子如何成为神童,读小学就能有大学的成绩,全年学费竟然高达十四万人民币。

校长出镜解释如何教导。他没有眉毛,皮笑肉不笑,一脸奸相,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千,但也有父母上当。据专家们说,那里的教学方法,和普通的学校并无两样。

很多孩子,由父母及男女双亲一共六个人来宠爱,非成龙不可,两岁已进入学堂,失去了童真。

香港的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两岁就要迫他们去幼儿园。我一些朋友都说单单为了孩子的学业,每个月花一两万。那么多钱,长大了还得了?留下来自己吃吃喝喝,多开心?

玩泥沙的日子何去?现在的儿童被关在石头森林中,来往之地只是学校和家里。个个戴近*眼镜视**,老气横秋,把头埋进计算机。自己的脑袋,装了什么东西?

我们在河里抓小鱼,叶中找打架蜘蛛,过的童年是那么逍遥,现在的儿童永无体会。

玩到五六岁才去读幼儿园,有的干脆跳开,一下子进入小学。是的,也许我们那时的儿童,长大了比当今的笨,但是我们快乐。

也明白做父母的苦心,不迫孩子,今后怎么和别人竞争?但是应该回头一想,自己已经竞争了一辈子,还要下一代重蹈你的错误?

想开了,就能放心。先让儿女玩一阵子吧!这是实实在在的,是他们再也得不到的时光。今生今世,永远不会忘记!

最佩服苏美璐一样的人物,让女儿阿明在小岛上自由奔放,阿明长大后会失去竞争能力吗?她那么聪明,是不可能的。还是倪匡兄说得对:“好的孩子教不坏,坏的教不好,让他们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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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与乐

曾经为“茗香茶庄”写过一副对联,曰:“为名忙为利忙忙里偷闲吃杯茶去,劳心苦劳力苦苦中作乐拿壶酒来。”

自己的散文集成册,也用过《忙里偷闲》与《苦中作乐》为书名。

忙和苦到底有那么可怕吗?是的,如果你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者,那么退休的安逸生活,是你渴求的;要是你付出的只是劳力,就简单了,老来过清淡的生活,舒服得很,养鸟种花,日子过得快。

人一不忙,就开始胡思乱想,以自我为中心起来。这很糟糕,不了解别人为生活奔波,以为做出的要求,非为你即刻办妥不可。

子女为什么不来看我?邮差为何不送信上门?每天派的报纸,怎么迟了十分钟?看病时,医生为什么不即刻为我检查?

人不能停下来,如果你是一只大书虫,那就无所谓了,看书的人有自己的宇宙,旁的事,太渺小了。

有时可真羡慕外国人的豁达,一代是一代,长大了离开,父母不管我,我也不必照顾他们,各自独立。有了家族观念,反而在感情上纠缠不清。说是容易,但我们摆脱不了生长在中国家庭的宿命,我们还是有亲情的,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孙女,都要互相拥抱在一起,我们一老,就不能原谅别人不理我们。

忙与苦,都能解决一切烦闷,一点也不恐怖。对老来的生活,是一剂清凉的良药。

工作可以退休,自修总可做到老。喜欢的事,加以研究,够你忙的。从种种问题中寻求答案,别的事就不必去烦它。能得到的亲情,当成横财,就此而已。

闲与乐,虽说要偷、要做,但那杯茶、那壶酒,终于是喝进自己的肚子,忙就忙吧,苦就苦吧!

享受之。

恋爱

很多旅游景点的资源,政府都不会去发展,九龙太子道上的花墟,是其中之一。

大小花店、盆栽、插花用具一应俱全,在那里,你可以买到所有与花有关的商品,还有一间小店,卖各种草药、走路鸡鸡蛋和本地泥土种出的香蕉,也很特别。

再走过去一点,就是鸟市场。黎明,这里是金鱼贩卖的集中地。

停泊在路旁的货车,载着大量的姜花,那阵幽香,是清新的。不然也有大批的剑兰出售。一向认为剑兰才是代表香港的花,充满怀旧色彩,带人到另一时空。

来花墟的人,总有一份文化气息。朋友和我都赞同,爱花之人,好人居多。

多少女孩子,都曾经做过开花店的梦。诗歌、小说、电影之内,花店的女主人,都是漂亮的、好静的、文雅的。

在墨尔本生活时,就认识过一位活生生的花店女主人,她每天清晨老远地跑到批发市场进货,推着辆大人力车,一点也不觉辛苦。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卖花的?哪儿来的勇气?”我问。

她笑了:“爱花。爱到执着时。”

道理就是那么简单,和爱一个人一样,你会牺牲一切。

“失败了呢?”“失败再说吧,至少你可以说已经尝试过。”她说。

看准了一个目的,成功率较大。比方说你爱牡丹,就专门研究牡丹,成为专家,卖得出色。别人一想起牡丹,就想起你的店。花墟里,有很多家专卖兰花的,都站得很稳。

太花心了,变成没有个性。杂不弄通,什么都卖的店,你不会记得。

恋爱,不也是一样吗?人活着,有了恋爱。对方不一定是人,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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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法

报纸上看到一则闲闻,说英国专家研究“快乐科学”,提出十个“令你快乐一点”的方法,读后觉得一无是处:

一、“跟伴侣相处”:每周抽一小时跟伴侣相处,不受干扰地静静聊天。

我说恋爱中的男女,一小时怎么够?分分秒秒都想黏在一起。到了冷淡期,分分秒秒都不要相处。不过,你的伴侣是不会放过你的。

二、“做忘我运动”:找出最令自己投入,达到忘我的活动。

我说年轻时的忘我运动,最好是*爱做**,老了,还那么忘我,心脏病一定突发。

三、“勿追求完美”:世事没有十全十美,坚持完美只会令自己不快乐。

我说年轻时不追求完美,怎么对得起自己?年纪大了,不必你追,也知道没完美这回事。

四、“戒孤芳自赏”:应勇于跟人打开话匣子。

我说这是天性问题。有些女人,你叫她们闭嘴,是做不到的。

五、“多体能活动”:参加业余话剧团也行,吸尘也行,让身体活动即可。

我说这又是天性,懒惰的,交给菲律宾助理;勤力的,只想制造小生命。

六、“扮笑也有益”:即使扮笑,也会令人变得心情愉快。

扮笑?我们还不是专家?天天扮笑。

七、“做自己的好友”:褪去内心的消极,逆境也要自我安慰。

我说还是抗忧郁的药物比较有效。

八、“常奖励自己”:甚至云雨一番都可以。

云雨一番?那要看是什么对象。

九、“每天都大笑”。

唉,要笑得出才行呀。

十、“助人最开心”。

至少,这一点我是同意的。

幸福

我的记忆力衰退,自己感觉得到。

其实,与其说衰退,不如说我的记性一向不好,那是天生的,无可救药。

几十年前的事,倒是记得清清楚楚,今天的一下子忘掉,戴着老花镜到处找老花镜的例子居多。

答应过的,也一下子忘记。尚好,脑后面有时浮出约束,都还能照办,只是迟早问题。不过对方要是常提起,还是有帮助的,希望我的友人不厌其烦地再次问我,应承的事绝对会做到为止。

很羡慕记性好的人,这是一种天赋,这些人做什么事都能成功,只限于他们的出身和长大后的生活环境罢了。但出人头地,是一定的。

我认识的,记忆力最好,是查先生;倪匡兄,排第二;阿芬,排第三。

查先生的记忆力用在作品上,书籍过目不忘,资料搜索比亲身经历还要详细,加上本人的幻想力,令人叹为观止。

倪匡兄的阅读能力比写作能力强,这是他自己说的,看了那么多书,自然会写了。但也要记得才行。七十岁的人,什么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但这次来港,夜夜笙歌,他也要用一张日历,把约会写在上面,才能记得。

阿芬主理粥店,任何搭配,客人只要说一声,她绝对不会记错,实在了不起,粥店是她父亲传下来的,要是出生在一个搞政治的家庭,陈方安生的记忆力也比不上她。

但是,记性不佳也有好处。我家天台,一直漏水,维修过无数次,毛病依然发生,最后一次是一位亲友介绍的一个所谓专家,说绝对没问题,钱付了几十万,他老兄的工程原来是最烂,漏水把我最心爱的字画都浸坏,气得我要杀死他,隔了几天,在停车场遇见,忘记了他是谁,还向他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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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

回到香港,习惯上把旧报纸一口气通宵刨完,是最大的乐趣。

看完头版上登的,香港人的IQ,全球最高,为香港人感到骄傲。

IQ这种问答题,我也试过,总是似是而非。典型的是树枝上有十只鸟儿,开了一枪,打死一只,剩下多少?

我老是回答不出,高智商者的点数在一百二十点以上,我的成绩最高还在七十以下,属于智障。

香港人真的那么聪明吗?看王晶拍的片子卖座,就不觉得。当然不是低估王晶的智慧,他能拍出迎合香港人口味的电影,IQ已经是爆棚的。

看*合六**彩店外的长龙,也不觉香港人智商高。买楼花是一种赌博,输了认命,但要政府想办法,政府也拼命动脑筋,谁的IQ低?聪明的人,才会量入而出的。

同一天的报纸上,医生研究出有两百万港人患情绪病。情绪有病就会变成疯子。古人说“大智若愚”,也许这群痴人是聪明的吧?

但是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没有香港的生活节奏那么快,不容否认。

买东西时,我们不必等个半天。从来也没听过香港店员说:“你等一等,我先招呼排在你前面那位客人。”

性急的人,活在香港是一流的。

你想做一辈子IQ平均数都是一样的人,移民到温哥华去吧。在那儿,你会慢慢退化,聪明与否,再也不重要了,到最后,你的记忆只剩下一碗在香港吃过的云吞面。

跑步

老友菲律陈传来关于跑步的事:

有个统计,人类每跑一公里,就可以延长一分钟的寿命;这令你八十五岁时,在养老院多活五个月,每个月要付养老院五千块钱。

有一个人的祖母在她六十岁时每天跑五公里,她今年已经九十七了,但是她的子孙不知道她跑到哪里去了。

多数人在年轻*爱做**时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声,感到自己的存在。当今,只有跑步才听得到。

很多人去健身房是为了跑步机,花了三千块,但一点效用也没有。因为他们花了钱之后,只去过一次。

有些人跑步,主要的目的,是要远离他们的老婆。如果不跑步,屁股就会大,但是,好在有个大肚腩把屁股遮住,让你看不到。

每一次跑步,都会令你想起死亡。为什么?报纸上曾经有张照片,拍美国总统卡特跑步时,表情痛苦得快要死掉。

打太极拳,站在一个地方,身体动,但脚不大动。跑步不同,跑步跑到四处去。但是打太极拳也好,跑步也好,最后还是要回到家听老婆的啰唆。很多人跑步,不是因为想健康,是因为被恶狗追赶;很多人跑步,不是因为想健康,是因为被税务局追赶;很多人跑步,不是因为想健康,是因为被丈母娘追赶;很多人跑步,不是因为自己想健康,是因为他们的老婆叫他们带狗出去跑步。

很多运动家研究跑步最大的好处,他们得到的答案有一个共同点,他们说跑步令你死的时候,死得很健康。

胜任

一个认识的人忽然有了新主意,说:“约某某人出来吃个饭,叫他帮手!”

我在一边听得毛骨悚然。

请教于人,是好事,我并不反对。但是那轻飘飘的“约出来吃饭”,好像随传随到的口吻,恐怖得很。

非亲非故,人家为什么要让你请呢?

吃一顿饭,闲闲地花一两个小时,之前的沐浴换衣时间呢?好像人家没有饭吃,坐在家等待你这一餐。

抱着广交结缘的心理,我依然赴约。能把自己懂得的东西传授给别人,也是乐事,但是主人家迟到的经验告诉我,自己已经精疲力竭,再也没有条件做夜夜笙歌的应酬。

友人有事,当然随时拔刀相助。一般会约在办公室中商讨,等待起来,也可以传传真,写写信,做一些未完的工作。

因为要写稿,中餐则到处钻,发掘一些餐厅来介绍。所以中午这段时间我很忙,而且试菜总不能拉几个朋友到处乱走呀。

晚上则希望能看看报纸、电视新闻,租张影碟欣赏电影,然后阅读一些新书。睡几个钟头,清晨起身写稿。一去陪别人吃饭,这个生活规律受到干扰,赶起稿来,压力甚重,就写不出好东西。

其实我早上六点到十点这段时间最为空闲,什么都不想做,拔几朵白兰花放在口袋,就出去散步或逛菜市场。

“怎么老是约不到你?”友人说。

我回答:“行呀,我明天早上七点钟在九龙城饮茶。”

“那么早?”朋友抱怨。

听后微笑,记得年轻时,为谈成一件事,在对方门口苦等一夜的情景。可惜当年没有狗仔队,不然一定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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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狂

亦舒看了我一本书,叫《狂又何妨》,说我这个人一点也不疏狂,竟然取了那么一个书名。

哈哈哈哈。我也不认为自己是疏狂,出了七八十本书,所有书名都与内容无关,只是用喜欢的字眼罢了。

中国诗词有一模式,也不自由奔放。到了宋朝,更引经据典,晦涩得要命。诗词应该愈简单愈好……

整首背不出来,记得一句,也是好事,丰子恺先生就爱用绝句中的七个字来作画,像“竹几一灯人做梦”“几人相忆在江楼”等,只要一句,已诗意溢然。

承继丰先生的传统,我的书多用四个字为书名,像《醉乡漫步》《雾里看花》《半日闲园》等,发展下去,我可以用三个字、两个字或一个字。

有些书名,是以学篆刻时的闲章为题,《草草不工》《不过尔尔》《附庸风雅》等,也有自勉的意思。

《花开花落》这本书的书名有点忧郁,那是看到家父去世时,他的儿孙满堂有感而发。

大哥晚年爱看我的书。时常问我什么时候有新的,我拿了这本要送给他时,他已躺在病榻上,踌躇多时,还是决定不交到他手上。

暂居在这世上短短数十年,凡事不应太过执,眼见愈来愈混乱的社会,要是没有些做人的基本原则,更不知如何活下去。

家父教导的守时、重友情、做事有责任,由成长直到老去,都是我一心一意牢牢抓住的,但也不是都做得到,实行起来很辛苦,最重要的,还是要放弃以自我为中心。

艺术家可以疏狂,但疏狂总损伤到他人,这是我尽量不想做的事。

心中是那么羡慕!“疏狂”二字,多美!

即刻做

“即刻做”的道理,要懂得。

任何事,一想到,都应该马上处理,要不然,一转头,就忘记了。今天忘记,下个月记不起,明天再做吧!那么一拖,就是几十年。相信我,我是过来人,因为一生不即刻做的,太多了!连后悔也迟一点再说,才能抵消闷气。

在家中,磨磨蹭蹭,一天很快浪费掉。当今学会看到什么做什么,反正迟早要做的事,先办后办都一样。

脸上的胡须,为了懒,等一下才剃,出门时匆匆忙忙忘记了,总不雅观。走过镜子一照,就停下来刮,但是其他事又耽搁下来,也只好做一样算一样!

旅行的时间多,回到酒店,一看表,离下一个约会还有一点余暇,就利用来收拾行李,不然临行的那个晚上闹通宵不好玩。你会发现,一面看电视新闻一面收拾,也很轻松过瘾。

什么准备都做好了,钱拿了没有?手机呢?香烟抽完了吗?眼镜不带看不到东西呀!从前总是忘记一两样,当今早已放入和尚袋内,一点问题也没有。

即刻做可延伸至马上学。计算机不会用?学呀!手机的中文怎么输入?训练到纯熟为止。字写得不好看?从现在开始练书法,绝对不迟,我的字四十岁以后才脱胎换骨,从前的当今看来,像鬼画符。

这些理论也只有自己知道,告诉别人也没用。被当为老生常谈,甚无趣。

年轻人总觉得人生有大把时间花,绝对听不进去。我读书时父母也劝告过我。哈哈,那么简单、理所当然的事,我怎么不懂?

当年我什么都拖,能拖一天是一天。其他年轻人想法也和我一样吧?即刻做的事,只有传宗接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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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开心

早前“领汇”邀请,到天水围的商场教儿童书法,欣然答应。

其实,小孩子的童体字最美,是不用教的。大人一教,就坏了。不过,为了克服他们对抓毛笔的恐惧感,不妨谈谈。

“请你教他们写一个字好了。”同事们说。

“什么字?”

“请写‘笑’字。”

“小孩子谁不会笑?”我问,“只有大人笑不出。写个‘乐’字吧。”

“千万不可。”同事们说,“当今股票大起,‘乐’字很忌讳。”

我笑了:“写个‘趣’,如何?”

终于达到折中,就那么决定。

星期六下午,商场的大堂中坐满儿童和他们的父母,二楼、三楼有大人旁观。我先走近小孩子,看他们拿笔,拿得辛苦。

“谁那么教你们的?”我问。

“爸妈。”有的举手,“老师。”

“通通不对。”我说。

儿童做惊讶状,我继续说:“喜欢怎么抓,就怎么抓,不必听他们的。”

大家高兴起来,我示范了一下,儿童纷纷学习。

望到楼上,这回针对大人了。来这里的,到底是大人多。我说:“选这个‘趣’字,是因为我们除了自己那份工作之外,一定要培养一些兴趣,比方写写字。有了兴趣,热心起来,深入研究,发现生命除了担忧生活外,还有很多意义。”

楼上的大人有的点头,有的看看我,像在说:“穷什么开心?”

我说出他们心里的话:“我父亲也穷,我们小时也过着穷的生活,但是他写写字,种种花,从池塘捡回来的小荷叶,放在茶杯里,看它长大。穷开心,总比有钱了不开心的好,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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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药而愈

喉咙开始肿痛,又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已感到伤风感冒预兆。

本来,即刻吃一颗强力的伤风药便能克制。但是大意了,轻视这次的病症,只服了普通药丸,到了翌日,已发不出声音,全身肌肉酸痛,鼻子擦了又擦,擦破了皮。

糟糕!我不能病,我没时间病。

这种情形之下,也试过马上求医,西医多是开几天的药丸,有一粒治伤风,一粒治感冒,一粒化痰。一汤匙止咳的药水,倒是很甜美,恨不得整瓶干掉。

“不如打一针吧!”病人哀求,“打一针会快点好!”

医生做了一个勉为其难的表情,像救世主一样刺了你一针,你还要谢天谢地,天下哪有这么奇怪的事!

不替你打针,是因为打也一样,不打也一样,伤风感冒只能以休息医治,什么药都没有用,英国那种阴沉沉的天气之下,医生看到你来治伤风,会把你赶出去,说别浪费他的时间。

不如找中医吧!装出长者表情,年纪其实不大,那么年轻,记得那么多药吗?既来之则安之,怎么怀疑医者之资格?中医摇头摆手,慢吞吞地开处方;草药的功能,也是慢吞吞的。当今,不即刻见效,是不能被容忍的了。

西药我会吃“必理痛”的伤风感冒丸,这个牌子的头痛丸很可靠,伤风药也应该做得好吧?但各人有各种不同的反应,对于我,起不了作用。

向来酗酒,茶又喝得浓似墨汁,烟不断,指天椒当花生吃,猪油不怕。我这种人,能对付我的伤风药只剩下美国Vicks厂出品的那款:日间服Day Quil,红颜色,一次两大粒;夜间服Ny Quil,绿颜色,也是两大粒。我称它为“深水*弹炸**”,美国大汉也一服即睡,昏死过去。我现在也处于这个迷幻状态,但也得起身继续写稿。

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稿不能断,对着空白的稿纸,脑子也一片空白,还是回床躺下。

再睡一个小时吧,转了闹钟。电器的刺耳声响,半夜三点。转到四点,四点起身也来得及,又响,再睡,又响,已是六点,窗外开始变白,不能睡了。

照照镜子,那颗喉核肿得樱桃那么可爱。

仔细刮光胡子。约了客,得去开会,不能给人看到病态。

尽管没有胃口,也得猛吞食物,才有力量,这是最基本的方法。

但是,前两天才拔了大牙,口腔发肿,吃粥也觉得硬,对付不了病菌。

写了几个字,停下,干脆去看电视。咦,这部电影怎么错过了?一看不能罢休,大厅没开暖气,又打喷嚏。

寒上加寒,又去吞“深水*弹炸**”。

趁药性还没发作之前,再写一张稿纸,不然开天窗了。

一开始,这个毛病从哪里得来?回想一下,去了韩国,气温零下九摄氏度,没事呀!

回到香港好好的,怎会伤风?

大家都说小病是福,感冒是身体叫你休息。我才不稀罕这种运气。书至此,又有睡意。

一小时后,闹钟又响。

伤风感冒,又算什么?一直没好,是不是患了禽流感?但比起沙士(在香港和广东地区称“非典”为沙士),还是温和。

起身,披上大衣,散步到九龙城街市,遇相熟的小贩,互打招呼。见新鲜蔬菜水果,开心得发笑。一切病痛,不药而愈。

回家,这篇杂乱无章的东西,也写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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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健康

友人的妻子,是报纸上《健康与医疗》版的忠实读者。

“别再吃牛肉了,白肉总比红肉好,报纸上那么说,还是吃鸡!”老婆见到他睡醒就那么当头一棒。

“吃鸡就吃*吧鸡**。”他说。

“不过鱼是最健康的。”第二天,太太再来一记。

“吃鱼就吃鱼吧。”他说。

“还是蔬菜好,蔬菜是食物之中最健康的。”第三天他老婆又宣布。

“吃菜就吃菜吧。”他老早投降,他已经完全知道如果不照做,会换来每天喋喋不休的劝告,又说一切都为了你好的道理。

“报纸上说,鱼肝中有‘Omega-3’,对身体有益,多吃几颗。”说完,把一大瓶药丸交在他手上。那种胶囊,有笔壳那么粗,他怀疑是不是喂畜生吃的。

“报纸上说,大蒜能够杀菌。来,早午晚各一粒。”另一瓶大胶囊又交到他手中。

“报纸上说,红酒丸比喝红酒更有效,你就别再喝酒了。”红得像血的药丸多了几瓶。

“哪里来的那么多药,去什么地方买的?”他忍不住问。

“哦。”太太不必隐瞒,“认识了一个做传销的朋友。”

“我快疯了。”这句话当然不是在他老婆面前说,只是偷偷地告诉我。

“太太的话一定要听呀!”我说。

他更愁眉苦脸,点点头。

“但是我没教你照做。”我说。

他开始有了笑容。从此,他老婆一转身,他就把所有的药丸丢掉;他老婆一出去打麻将,他就到方荣记去叫三碟肥牛打边炉。他是我友人之中,最健康的一个。

还我青春火样红

搬进写字楼,可以多挂几幅字画,感谢何太太送来何先生的珍藏,其中有臧克家的诗,看过一次就念念不忘。

数十年前,与何冠昌先生和邹文怀先生在邵氏做过同事。二位出来创办嘉禾,成绩斐然,但也劳心劳力,头发都白了。后来又有薛志雄任职,加上我,所有高层人士,皆两鬓斑斑,何冠昌先生有感而发,请臧先生写了一幅字,诗曰:

“自沐朝晖意蓊茏,休凭白发便呼翁;狂来欲碎玻璃镜,还我青春火样红!”

多么有气派的一首诗!

生老病死必经,年轻人不懂,引起充满活力的臧先生愤怒。我则认为每一个阶段都是好的,心中宁静,但也被此诗震撼。

臧先生在二〇〇四年二月五日去世,享年九十九,写这幅字时八十三岁。在一九三三年,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烙印》。他的学问的功力很深,毛*东泽**的诗词,他曾提出二十三条建议。

家父爱读臧先生新诗,自己也以新诗写作。我年轻时只爱旧诗,不同意家父的看法,在报纸发表文章批评,父亲还不知道这个反叛的青年在他身边。

散文也写得好,臧先生认为要写出一篇让人感动的文字来,自己一定要先感动过。又说写散文不是一件易事,要有四个条件:一、对所写人物和生活要非常熟悉;二、要有强烈的感情;三、要熟练写作技巧,语言优美,富有艺术性;四、对人物的评价要公平。

我认为臧先生的旧诗比新诗好,上述那篇《还我青春火样红》一绝,又有一首写关于散文的:“灵感守株不可期,城圈自锢眼儿迷;老来意兴忽颠倒,多写散文少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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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问题

从前常忘记这个忘记那个,很不方便。

当今我出门之前,总问我自己:“有四种东西,带了没有?”

开始数:钱,有了;手提电话,有了;眼镜,有了;雪茄呢?也有了。习惯,很可怕,学到坏的,终生困扰,好的非养成不可。

我一走进酒店房间,必把开门的锁匙或卡片放在电视机上,此后不花时间就能找到,出门之前又问自己:“有一种东西,带了没有?”

年纪一大,记忆力衰退是必然的事,年轻时看到长辈邵逸夫爵士,身上总有一片很精美的皮夹,插入白卡,一想起什么,即刻用笔记之,只字又小又细,但力道十足,写得把纸张也刮出深坑来。

九十多岁人了,还是没有抛弃这好习惯,当今又电子手账又手提电话记事,方便得多,年轻男女还是不肯改善记忆力,没话说。

记性差,有时是天生的,也不能太过责备自己,最糟糕的是不用功,不肯用笔记下来。

更坏的,是推三推四,明明自己忘记了还拼命解释已经打了电话给对方,对方没有复电罢了,不关我的事。

没复电?不会追吗?年轻人的缺点是叫他们做一件事,很少得到回音,要等问起才搪塞一番。我们这些老得已成精的人,怎么看不出?当面责备多了,大家伤感情,最后只有忍着不发脾气而已。

事情做错,道歉一声,不就行吗?

记性不佳,最好是想到什么即刻做。不然一转头就忘记了。再忙,也要停下一切,先办完想起的事。

但是做完这件,又忘记其他的,也是我自己犯过的大毛病。不要紧,我把我的上司一个个消灭,炒他们的鱿鱼,到现在没人管,也没压力,想忘记什么就忘记什么。如果你也能够做到这个地步,记忆力差,已不是问题。

梦想成真

荷兰是一个较文明开放的国家,娼妓的管理、*麻大**的问题、安乐死的对策等,都有独特的见解。

虽然不是真正立法通过,政府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成文地让国民有所选择。

很多创新的理念都在阿姆斯特丹试验,最近一个是大家共享汽车。

有家叫“绿轮(Greenwheels)”的公司,实行了一种服务,那就是你一上网,可以从网页中*载下**一个号码,就是一枚数码钥匙了,找到了轮胎铁盘漆成绿色的车子,开走就是。

怎么收费?每个月付六美元,合四十八块港币,就能成为会员。当你需要用到车子时,上网寻找,公司就会告诉你到某某停车场去领取。用了多少时间,走了多少公里,自动记录,最后用信用卡在网上付账就是。

养一辆车总是昂贵的,以这个方法,怎么算,也是便宜,而且能够解决停泊车辆的问题。在阿姆斯特丹,要在公众停车场申请一个长期的停车位,最少得等半年,而荷兰的建筑,不是每一座屋子都有车库的。

这家公司的老板说:“有了计算机科技的支持,我们的概念已经行得通,让客人方便之余,对环保也有点贡献。”

起初大家都说他在发白日梦,现在这家公司已经发展到有三百个取车点,至于有多少辆车,他们说是商业秘密。

相同的概念也在德国发展,但不是很顺利,结果公司给“绿轮”买了下来,成为一个更广大的商业网。

荷兰实验的共享脚踏车的计划失败过。政府买了几万辆,让市民免费用,但是来自欧洲各地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教养,有的用完把脚踏车扔进运河去了。希望这个共享汽车的主意能够活下去,成为一个榜样,让其他都市学习,总是一件好事。

享受孤独

出外工作,清早六点被叫醒,七点早餐,八点出发,一直做到深夜才收工。有时候会早一点,七点钟就拍摄完毕,大伙一起到外边吃晚餐,我就独自回旅店房间了。

也不是不合群,只是一班人一吃,至少又得花上两三个钟头,年轻人又不介意美国的快餐文化,我可免则免。

回到房间干什么?先烧一壶水。第一流的四季酒店,也没有开水煲。我已准备齐了,事先买了一个小型的Tefal牌子的,适宜欧洲电压和插头,一按钮,发出沙沙沙的声音,一下子把水煮沸,就可冲茶了。

出远门,箱子要大,皮箧要轻,不能买太过沉重的。日需品当然要带,但水壶不可缺少,我又带了一个三洋牌的旅行电炉,随时在房间内煮食。

因为白天拍摄的地点多是菜市场,我除了买节目中要用的食材,也选了一些新鲜的,打包自用。

刚刚生长出来的洋葱在香港罕见,像婴儿的皮肤,又滑又白,顶上葱茎是碧绿的,这种洋葱就那么生吃也不感到太辣,又爽脆又清甜,煲起汤来,更是一流。

在肉店买的火腿和香肠不易腐坏,放在冰箱里,煮起即食,来当配料,才不会味寡。

带在身边的还有一小瓶酱油和一小瓶鱼露,用这种我们熟悉的酱料来点早餐中的蛋,比撒白盐有文化得多。煮起食来更是当宝了,有时看到新鲜的蘑菇,洗个干净,水滚了就放进去,即刻熄火,让它焗熟,只要加几滴酱油,甜得不得了。

水又滚,又沏一杯浓厚的普洱茶,茶盅当然得自己携去,那么远水路,来一个民国初年的薄瓷盖碗,摩挲起来手感才好。

别人喝了浓茶睡不着,我们这种长期睡眠不足的人,照睡不误,像一个婴儿。

金庸谈蔡澜,香港四大才子蔡澜说金庸

老(上)

生老病死是个人生必然的过程,“病”是最多人讨论的;“生”,理所当然,没什么好谈;“死”,中国人最忌讳,从来不敢去提到它;今天要聊的是“老”。

得从时间角度去看,我们十几岁时,觉得三十岁的人已经很老。到自己是三十的阶段,就说六十方老。古来稀了,还自圆其说:“人老心不老。”

我们对渐进式的改变从来没感觉,一下子从儿童到中年到晚年。讥笑别人老的,自己也一定有报应。丰子恺先生在三十多岁时已写了一篇叫《渐》的文章,分析这种缓慢的变化过程,可读性极高。

为什么我们对“老”有那么大的恐惧呢?皆因那些孤苦伶仃、行动不便的人给我们的印象,以为大家老了,就会变成那个样子。

你不想老吗?商人即刻有生意可做,什么防皱膏、抗老药在市面上一大堆,还有我们的整容医生呢。但是,一切枉然,老还是要老。

应该怎么老呢?我觉得老要老得有尊严,老要老得干干净净。

不管你有钱没钱,一件衬衫总得洗净烫直。做得到的话,怎么老都可以接受的,不一定要穿什么名牌。

中国人不会,旅行时就要向外国人学习了。他们当然也有衣着褴褛的例子,但是一般注重外表。像在巴黎香榭丽舍,到了秋天,路上两排巨木的叶子变黄,一辆小雪铁龙汽车停下,是深绿色,走下一对穿咖啡色毛衣的老夫妇,在街中散步。一切金黄,和落日统一起来,有多么美妙!

在中国,香港人有必要学老,因为他们是全世界最长寿的人群之一,男人平均年龄七十九到八十岁,女人八十六七岁。

如何学老呢?从年轻开始,就要不断学习,别无他途。学识丰富了,任何一种专长都可以用来作生财工具,我们就可以不怕穷,不怕老了。

年轻人,别再打电子游戏机和听无聊的流行音乐了。不然,你就会变成你想象中的老。

老(下)

要保持年轻的体形,对上了年纪的人,根本是件难事。

“你再瘦一点才好看!”

“你的肚腩为什么不消一消?”

“你快点去把那头白发染了吧。”

干什么?

老了就老了,老人有个老人样,是个有尊严的老人相,改变来干什么?

谁没年轻过呢?翻看从前的照片,有一个大家莎士比亚所说的“消瘦又饥渴的样子”,步入中年的肥胖,是自然的。

“你没有看到某某人,六十多了,还那么健康,一点肥肉也没有,这都是他运动的关系,你整天大吃大喝,什么都不做,怪不得身材愈来愈难看!”

谁不知道运动会燃烧卡路里,但这些人一运动,便一生要做运动的奴隶,一旦停了下来,还不打回原形?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美好,何必争取那不必要的假象?

要保存的,是头脑的青春。

要留下的,是童年的一份真纯。

时下的年轻人,和他们谈话,总觉得他们不停地用什么“命里没有的,莫强求”“都是缘分作怪”等的老人语。更糟糕的,是他们把这似是而非的短短几个字,用三个钟头去对你劝说。讲个半天,不过是:“汝,三思而行。”

我一直当他们是长辈在教训我聆听,点头唯唯称是。

对做事的积极,我比许多人强。我不断地说:“做,机会五十;不做,机会是零。”

我重复地认为和年轻人之间有了代沟:我比他们年轻,他们比我老。

金庸谈蔡澜,香港四大才子蔡澜说金庸

活过

艺人走了,大家惋惜:“那么年轻,活多几年才对呀!”

活多几年?活来干什么?等人老珠黄?待观众一个个抛弃?

只有娱乐圈中的人,才明白蜡烛要烧,点两头更明亮的道理。一刹那的光辉,总比一辈子平庸好。

人生浮沉,艺人是不能接受的,他们永远要站在高峰;要跌,只可跌死。

当事业低迷的时候,艺人恐慌,拼命挣扎。这时,好友离去,观众背叛,他们陷入精神错乱。这也是经常见到的事,因为他们不是一般的人,他们是艺人。

就算一帆风顺,艺人也要求所谓的突破,换一个新面孔出现。但大家爱的是旧时的你,喜欢新人的话,不如捧一个更年轻的。

更上一层楼,对艺人来说,极为危险,也只有剑走偏锋,才有蜕变。突破需要很强的文化背景,可惜一般艺人读书不多,听身边的猪朋*友狗**的话,一个个像苍蝇跌下。

曾经有人对艺人做了一个结论:天才,一定要有,但是运气,还是成功最重要的。

艺人以为神一直保佑着他们。失败是一种考验?他们的宗教之中,不允许有人对他们有任何的怀疑。

明明知道是错的,可是没有人能阻止他们。艺人像瀑布,不停冲下,无休无止,一直唱着《我行我素》之歌。

艺人并不需要同情,他们祈求的是你的爱戴。劝他们保护健康,是多余的。

像一个战士,最光荣的莫过于死于沙场。站在舞台上,听大家的喝彩,那区区的绝症,算得了什么?

燎原巨火,燃烧吧,只要能点亮你的心,艺人说:“我已活过。”

笑看往生

《香港剩女飙升,三个女人一个独身》。

报纸上的大标题。

这我一点兴趣也没有,不嫁嘛,又不会死人。

会死人的,是接着报告的香港人口持续老化。六十五岁以上港人,将由二〇〇九年约百分之十三,增至二〇三九年的百分之二十八。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是老人。

死亡人数按比例,会增加到每年八万零七百个。

那么多人离去,不关你事吗?那是迟早的问题,我们总得走。但是怎么一个走法?没有人敢去提起。中国人,对死的禁忌,是根深蒂固的。

避些什么呢?反正要来,总得准备一下吧,尤其是我们这群被青年人认为是七老八十的,虽然,我们的心境还是比他们年轻。

勇敢面对吧。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死,也要死得美丽。

轮到你决定吗?有人问。

的确如此,但是,凡事都有计划,现在开始讨论,也是乐事。

首先,对“死”下一个定义:死不是人生的终结,是生涯的一个完成。

我们在落幕前要怎么向大家鞠个躬退去呢?最好是照着自己的意思去做,需要一点知识和准备。

最有勇气的死,就是视死如归,说到这个“归”字,当然是回到家里去死才安乐。

但事不如愿,根据一项调查,最后因病死在医院里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为什么要在医院?当然想延长寿命呀。但是已到了尾声,延来管个屁!决定自己什么时候走,不是更好吗?

家人一定反对,反对个鸟!不说粗口都不行,我的命不是你的命,你们有什么权利来反对?

友人牟敦沛说过:“我一生做的最后悔的事,就是反对医生替我爸爸终结生命。”

这句话,家人一定要深深反省。

尤其是对患了末期癌症的人,受那不堪的痛苦折磨,家人还不许医生打麻醉针,说什么会中毒,反正要死了,还怕什么中不中毒?

如果你问十个人,相信有九个是不想在医院死的,但他们还留在医院,可能也顾虑到家人的感受,不想给大家增加麻烦,而绝对不是自己所要的。

我劝这种人不必想太多,要在家里终老就在家里终老,反正这个家是你的家,你想怎么样做,也没人可以反对,而且可以省掉他们整天跑到医院来看你。

虽然说医院有种种设施,但那是救命用的,你不想救,最新最贵的仪器又有什么用?

在家静养,请个护士,所花的钱也不会比住病房贵呀。找个相熟的医生,请他替你开止痛药、医疗麻醉品等,教教家人怎么定时服食和打针,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孤单老人又怎么办?有一条件,就是得花钱。反正是带不走的,这个时候不花,等什么时候花?护士还是要请的,这笔钱,要在能赚时存下来,所以说死,也得准备,千万不能等。

香港人多数有点储蓄,买些保险留给后人,大家想起老人早走,可以省下一点,也就让你花吧。

在痛苦时,最好能以*啡吗**镇静。从前,*啡吗**被认为是怪兽,说什么服了会精神错乱,愈吃愈无助,最后变成不可控制的凶手。

但这都是早期医生的临床实验不够,恐怕有副作用,没有必要时不打针。当今事实已证明,药下得恰当,根本就比吸毒者自己乱服安全得多。

有些人讨厌打针或喝药,也有膏贴的*啡吗**剂可用,总之不会是愈用愈没劲,不必担心。

我最喜欢看的一部电影,叫《老豆坚过美利坚》(The Barbarian Invasions),名字译得极坏,其实是一部怎么面对死亡的片子,得过最佳外国影片金像奖,讲的是一个老头儿得了癌症,离开他多年的儿子来看他,一看父亲被一群老朋友围着谈笑风生,又拼命吃护士的豆腐。

儿子问老子能做些什么,老子说最好替他找些*禁品违**来服服,儿子被吓呆了,后来才发现父亲的乐天个性,并了解人生最终的路途,完成了父亲的愿望。

这些被一般人认为最野蛮的思想,是最先进开明的,片子的原名叫《野蛮人的侵略》,其实就是这群快乐的人。

最坏的打算,已安排好。万一侥幸能够活到油枯灯灭,那就最为幸福,我母亲就是那样走的。也许,可以像弘一法师一样,回到寺庙,逐渐断食,走前写了“悲欢交集”四字后,一笑归西。

葬礼可以免了,让人一起悲哀,何必呢?死人脸更别化妆给人看,那些钱,死前花吧。开一个大派对,请大家吃一顿好的,有什么好话当面听听,才是过瘾。派对完毕,就跟着谢幕好了。

骨灰撒在维多利亚海港,每晚看到灿烂的夜景,更是妙不可言,你说是吗?

金庸谈蔡澜,香港四大才子蔡澜说金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