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
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近网约车事件、
支付宝转错账无法撤回、
网店的虚假刷单与好评,
这些与你我生活相关的电子商务问题,
终于纳入了法规规范化运营。

那么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
日本的马桶盖
还有朋友圈里的欧美、泰国代购
明年起还有照常代购么?
答案是:
以后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
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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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包括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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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税务,*税偷***税漏**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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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以后怎么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
必须依法纳税

必须依法纳税,对消费者来说,是大好事!《电商法》的出台,并不是*压打**电商平台,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
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
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买到假货概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化妆品是是假的……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这样以后在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了!

《电子商务法》
将怎样影响你我的生活?
①自删差评?不允许!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电子商务法》
②刷好评?不予许!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拟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
③“双十一”快递无限延期?不行!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承诺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电子商务法》
④电子支付出现问题? 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商务法》
⑤网购假货?乘网约车人身财产被侵害?最高罚款200万元!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法》
⑥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最高罚款50万元!
收取押金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违反规定者,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法》
⑦“大数据杀熟”?最高罚款50万元!
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者,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法》
⑧微商等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经营者,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介绍,“其他网络服务”涵盖微商、直播等形态。
——《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