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凡事件始末 (吴某凡事件通报)

7月31日,平安北京朝阳发布吴某凡案件的最新调查结果,表示吴某凡(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这一爆炸性消息一瞬间吸引了全民关注,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围绕吴某凡的外籍身份,这其中还存在一些国际法律问题。

目前,关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法律地位规定主要分布在《宪法》、《刑法》、《民法》、《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之中。任何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这一原则性规定经由《宪法》提出,并通过各个部门法得到了具体的完善。

就拿本案来说,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的属地管辖权明确了中国对本案的管辖,《刑事诉讼法》规范了涉外案件的审理流程和具体的操作规定。具体来看,《刑法》第6条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规定。“吴某凡在中国境内发生犯罪行为,那么当然,在实体法上要遵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程序法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适用于本案的审理。

当然,吴某凡的外国人身份确实给本案带来了一些审理程序规定上的一些区别,具体表现在辩护、领事保护、翻译等一系列权利上。

首先在辩护上,对于外国籍犯罪嫌疑人来说,可以委托辩护的只有两类人员:(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近**属。单位推荐的人、好友是不可以作为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

其次在领事保护上,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应当将基本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享有与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联系的权利。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可以对其探视。之前还有脑x粉说想以粉丝身份去会见吴某凡,在这说一下粉丝身份不在可以会见的身份范围内,作为使领馆官员倒是可以近距离领略一下“明星“风采。

另外在翻译问题上,司法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对于通晓中国语言、文字的外国籍当事人,可以不提供翻译。吴某凡既然都可以同时与多位女性聊天了,想必对中国语言十分精通了,应该不需要翻译了吧。

法律方面的问题交给司法机关解决,而在道德上呢?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明星光环、粉圈文化成了艺人道德败坏的保护伞?而吴某凡更是利用自己的身份欺骗、诱骗多名女性,实在是令人发指!娱乐圈不是垃圾圈,不应该成为藏污纳垢的“名利场“,作为偶像更应当发挥自己的正面价值导向作用,而不是用*税偷***税漏**、代孕、性侵等等行为一再刷新娱乐圈的价值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