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是来报案的,我的三辆车子租赁给一个姓章的男子,当时都有签订租赁合同,但该人已将三辆车子都抵押给了其他人,现在车子找不回来了。”2021年7月26日20时许,下沙派出所接周某某来所报案称 , 2021年6月至7月期间,其于章某分三次签订三份汽车租赁合同被骗,损失约118万元左右。

据周某某所诉,其名下有 奥迪A6一辆,以每月12000元 的价格出租给章某。因章某租车需求量大,在租赁一辆车后,其又向同行调来 两辆宝马车,一辆宝马五系,以每月12800元 出租, 一辆宝马七系,以每月23000 元出租。
经详细询问后,民警了解到,报警人周某某与章某三年前因从事汽车抵押和租赁工作相识,章某离职后,很少有联系。从今年三月份开始,章某向周某某租车,但均能正常还车,对此周某某对章某较为信任,但六月份章某再次向周某某租车后,便无法正常还车。
“我们公司出租出去的车辆,被承租人抵押了。”2021年7月27日,下沙派出所接杭州某汽车租赁公司员工来所报警称,其公司出租给章某的两辆汽车被章某本人抵押,损失80万左右。
“7月26日的时候,我们租赁公司微信群里,有一家租赁公司发了宝马530的车子照片和行驶证,说有人来进行抵押了。后该辆车子的车主发现了,这辆被抵押出去的车子正是自己交给租赁公司出租的车子。后来我们通过车辆的跟踪了解到,章某已经将第一辆奔驰车抵押出去,而宝马530这辆车也算抵押出去了。”蒋某说道。

而报警人所诉的章某,经民警调查了解,正是周某某报警所诉的章姓男子。
租车只租“BBA”,租赁车辆然后再抵押,明明车辆不是自己名下的,但行驶证上的信息却是自己的,这是怎么做到的?真相在嫌疑人的抓获后,慢慢浮出水面。
以租来的车辆抵押借款,最终造成多方受到损失。办案民警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迅速采取行动,对涉嫌诈骗的嫌疑人章某实施抓捕。2021年7月27日,下沙派出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章某抓获,并追回全部涉案车辆6辆。
章某,男,35岁,浙江绍兴人,长期处于无业状态。
经查,嫌疑人章某因炒期货欠下大额外债,被人催债后,没办法才干起了这个事。在蒋某处
租赁了2台汽车,利用伪造的车辆抵押合同谎称车辆时别人抵押给自己的,后将其中一辆奔驰汽车进行抵押*款贷**,贷得11万余元。而这些钱,章某一部分用于还债,另一部分很快被其挥霍而光。尝到甜头后的章某故技重施,欲将其租赁的另一辆宝马530汽车再次进行抵押*款贷**,贷得16万余元。
而后, 章某打算从周某某处租赁汽车转手出租赚第三方差价 ,但还没租出去便又因债务紧张决定将租来的车进行抵押。期间,章某以伪造车辆行驶证、伪造车辆抵押合同的方式将周某某处租赁的三辆汽车进行抵押*款贷**,共计贷得43.5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章某对其利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伪造车辆抵押合同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章某已被我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随着汽车抵押*款贷**的盛行,由汽车抵押*款贷**引起的纠纷和诈骗也大幅上升,所以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抵押*款贷**前务必问清楚,以免被骗。同时,作为借款人,在验车时也应详细查验抵押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
记者:芊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