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探亲・访友签证
当客户取得投资经营管理签证以后就可以申请父母或朋友赴日探亲访友。以下是申请探亲・访友签证(停留期为「90天」以内)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 有效护照(护照最后页需本人签字)
- 签证申请表(使馆网站*载下**:https://www.cn.emb-japan.go.jp/files/100034897.pdf)
- 照片1张(竖4.5cm×横4.5cm、白底)
- 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A4纸)
- 能证明与在日本的人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书等。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等)
- 签证费190元(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 审查时间原则是4个工作日,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其他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2)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1.身元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使馆网站*载下**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72926.pdf)
2.住民票: ①担保人是日本人时需提供[住民票]誊本(注明全部事项)
②担保人是非日籍人时需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3.在职证明:①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②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4.年收入证明:以下其中任意一种,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①课税证明书(市区町村长发行、)
②纳税证明书 (税务署长发行)
③所得税确定申告书B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
注:如果无法提交上述材料,请出具理由书(任意格式)以及证明担保人收入 或者所得的资料(比如,银行存折的复印件,工资证明书等)。
5.有效在留卡复印件 1份(正反面都要复印)
(3)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1.邀请理由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使馆网站*载下**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72928.pdf)
2.停留日程表 (使馆网站*载下**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472934.pdf)
3.在职证明书 ①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②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4.有效在留卡复印件 1份(正反面都要复印)
5.邀请理由书(根据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预约票等佐证资料)
申请探亲・访友签证需要通过日本国驻华使领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注:“亲族",原则上指的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及姻亲关系。各项准备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另外,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除护照、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同时持短期签证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