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中大奖,实现财务自由,这大概是每个人都做过的白日梦吧,虽说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常有,但总有那么几个幸运儿,随随便便买的彩票一不小心就中了个大奖,旁人只有羡慕的份儿,但如果中奖的那一份彩票是委托别人买的,这个钱能顺利拿回来吗?大奖到底该归谁呢?

可能很多人会说,显然是归委托人嘛,道理上是这样,但委托人想把奖拿回来可没那么容易。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现实中确实有拾金不昧的人,比如网上曾经报道过,南京某福彩销售站点的一位刘姓站长,受让之托帮人代买了一张彩票,在中奖彩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连夜将彩票交给买主;杭州也有一位90后彩票店老板,帮顾客垫钱买彩票,中了1200多万,毫不犹豫联系顾客来取,还叮嘱顾客调整好心态,别因为金钱迷失了方向。但大部分时候,代买彩票的那个人不甘心巨额奖金拱手让人,往往否认替别人代买的行为或是提出奖金对半分等要求,这个时候可能就要对簿公堂了,今天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委托他人代买彩票,中奖了钱归谁?
在法律上,委托他人购买彩票的行为,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所以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承认"代买"彩票的事实存在,彩票的所有权就属于委托人。巨额奖金自然就是归属于委托人了。
但如果代买方不承认存在"代买"关系,双方走法律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时委托人应承担举证责任,拿出必要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证明中奖号码是自己委托他人购买的,如果委托人拿不出有效证据,代买方又不承认,法院一般会驳回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这时根据彩票谁持有归谁的原则,奖金就只能归彩票实际持有人所有了。
那如果是委托人没有给钱,而是让代买一方先垫付的钱呢?
如果代买一方只是垫付了钱,委托人并没有与其约定奖金分成比例等,那么代买一方与委托方形成的是债务关系,不是合伙或合作关系,没有权利分享奖金,委托方只要把购买彩票的钱还给代买一方即可。
如果是委托人自己没有选号,让代买人随意选的号,中奖了奖金算谁的?
由于双方构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先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奖金是属于委托人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借钱买彩票呢?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借款行为中,标的物的转移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借别人的钱买彩票中奖了,那么奖金就该属于借款人。借款人只需将所借的"本钱"归还给出借人即可。
虽然从理论上讲,判定代买彩票的奖金归属并不难,但实践中往往很难判断,因为大家常常都是口头协议,打个电话,或是简单交代几句,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出现纠纷时没有凭据,举证难度很大。
所以如果是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最好采用书面的形式,将需要购买的彩票类型、号码、数量、金额、购买日期、有偿或无偿、有偿的数额或分成比例、违约责任等都写清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委托购买彩票的内容。尤其是长期委托彩票销售站的老板为自己购买彩票时,更要签订具体的书面委托合同,防止中奖后奖金被侵吞。如通过发送信息、微信等形式进行委托代购,注意保留底稿。尽量不要通过电话委托,如必须采用电话委托,最好电话同步录音。另外,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在开奖前把委托投注的彩票拿回来。
其实不仅是买彩票,在生活中委托他人办理其他事务时,也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委托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争议时说不清楚。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