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佛山的贾先生
最近找到了栏目组
说自己打赢了一场官司
但实际没完全赢
用他的话来说
“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和我联系,
我也找不到人!”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7月15日。当时,贾先生在佛山市车之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通过 以租代购的 形式,购买了一部北京现代牌汽车。

双方签订了《车辆销售协议》、《汽车租赁合同》,按照约定,贾先生每月支付2980元租金的方式,分36期支付,贾先生还交了9900元的保证金,共计金额116280元,不过车款付清了,但是 一直到2020年7月份,车辆仍迟迟未过户 。

甚至在 2020年12月12号凌晨两点,一家叫广东富利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把贾先生的车拖走了 !

这就奇怪了,贾先生不是和车之港公司签订的合同吗?怎么突然间又冒出一家名叫富利全的公司呢? 原来,贾先生的车辆登记证上已经写明,车辆所有人为广东富利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贾先生表示,之前车之港工作人员表示和富利全公司是合作关系,把尾款结清后两家公司会沟通好,可以完成过户手续。

而在去年12月份, 广东富利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找到贾先生并告知,他们公司已经和车之港公司因债务问题终止了合作 ,需要收回属于富利全名下的粤Y029W7小车,随后向贾先生交付了“收车确认单”。


这样一来,贾先生就“钱车两空”,无奈之下,他就将车之港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判决,车之港公司应该赔偿贾先生车辆折旧损失4万元和保证金9900元。 但从4月份法院判决下来后,车之港公司却迟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并且玩起“失联”。

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车之港公存在自身和周边等多处风险。随后,记者来到车之港公司工商登记地址禅城区锦华路82号,却发现门店早已不存在。

记者又多次联系了车之港公司的法人,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有律师就分析,本次案件中,如果车之港公司不主动履行赔偿,贾先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小强点评

这位车之港的李耀洪到底人在何方呢?希望有知情者向警方或者我们报料,以租代购产生的纠纷我们也报道不少,这种纠纷频发的原因就在于车的所有权、销售租赁权和实际使用者,甚至融资平台还有车辆、运营平台之间是割裂的。但凡其中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而最终受损最严重的,肯定是我们的车辆实际使用人,所以大家要用这样的方式,租车买车或者做网约车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