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邮寄个人物品海关监管 (海关个人物品申报限额)

春节即将到来,无论是海外的亲朋还是国内的家人,都希望对方能收到自己寄出的礼物,感受浓浓的年味。那么在进出境邮递物品时应该注意什么?哪些物品是千万不能邮递进出境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海关的相关负责人,希望给予市民指南。

邮寄物品有限值规定

目前,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会被要求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奶粉应征税额超出50元的全额征税

个人从非港、澳、台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邮寄奶粉入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奶粉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200元人民币,税率为10%,如果按此价格和规定的限值计算,那么奶粉最多可以邮寄5千克,应征税额超出50元人民币则要全额征税,奶粉税额=完税价格×10%。

报纸期刊邮寄每人每次不能超10份

个人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海关监管主要涉及两方面。

一是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内容不能含有禁止进出境的内容;二是对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数量有具体要求,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其中,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这些药品不能邮寄

想给国外的亲人邮寄一些药品,哪些不能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明确规定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药品,如烈性毒药、*品毒**、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使人形成瘾癖的*醉药麻**品或精神药品等。同时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西药出境,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价值在1000元人民币以内,不含有禁止出境的成分的,海关审核后正常放行。像麝香虎骨膏等就不可以邮寄,其含有濒危动物成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携带或是邮寄犀牛角和虎骨进出境。凡包装上标有犀牛角和虎骨字样的物品,一律视为含有犀牛角和虎骨。(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