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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代购和微商,大家都不会陌生,在日常生活里,也总能够接触到这个职业。不过从某些方面来说,代购还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了。最起码能够足不出户,买到世界各地的东西…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文简称“电商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代购和微商可能要凉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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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什么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日本马桶盖,欧美、泰国的等产品,只要和代购沾边,都受到了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将会面临最高200万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这可能是四十年来,中国法律界最为艰难的一次立法博弈。从提出到最终的定稿,经历了五年光阴,四轮审核。弥漫在电商领域的担忧、焦躁和期望等无数种情绪,在8月16日举行的电商法四审稿立法征求意见会议达到了高潮。

但不管怎样,《电商法》的最终确立,对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基本进行了规范,将有利于促进电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平台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将不能再单纯地以赚钱为目的,也需要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以及整体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亲自到场发言。“电商法立法并不成熟。”他觉得电商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应当“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

言下之意,电商法不应该成为电商的紧箍咒。
学界也有反对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法学教授蒋洁提出,现有的法律资源已经足以抑制电商领域中的恶意行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会造成执法、司法的混乱重叠,增加管理成本,对电商本身也有阻碍作用。
那么,在电商法聚焦的四个关键议题中,监管和约束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到底会刺在谁的身上?
全平台“代购”都包含在内
电商法将原本的代购重新定义,换了一个新的称号,叫做电子商务经营者。那啥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电商法第二张第一节第九条规定,淘宝的店主,京东的代购,微博的美妆购物等博主,以及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小红书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对于小卖家而言,取得营业执照无疑增添了不小的成本。以前只用在网络上上传几张证件、填写几个表格的事情,现在须办好营业执照才能经营,否则甚至无法通过平台的注册审核。

电商法将营业执照明文规定在法律中并不难理解,这也是部分平台目前的做法。在淘宝店铺中,店主的违规多了,流量和推荐就会变少,活动参与权限就降低。通过提高门槛的方式强化监管,可能会导致暂时的商家用户减少,一定程度上增加现有店铺的行政成本负担。但监管的方式向着“合法者有红利”转变后,跃过监管门槛的商家可以共享小微经营者离场之后的利润空间。
但从另一个侧面看,电商法对于已经完成流量和粉丝积累的大型卖家和网红卖家也是个利好。在互联网行业的审核机制下,任何准入标准的微小提高,都会导致大量的无法满足标准的玩家出局,但是总的流量几乎很少变化。如此一来,流量和粉丝就会逐渐汇聚到依法合规的经营者,进一步造成电商领域的“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局面。这就是电商领域的二八定律和赢者通吃逻辑。
显然,上岸和没上岸,是一个很大的标志。
税务:没有电商法,照样能收
电商要怎么收税?这是继营业执照后最受人们关注的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们担心税收加大自己的经营成本,吃瓜群众们则担心以后买买买是不是要加税。

其实不必如此担心,所有的命运早已标明了价格,就算没有《电子商务法》,税务部门照样有自己《税法》包揽一切,所有的电商卖家也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一切税款。另外,就算是国家真的以征税为目的要求平台共享数据,现行税法规定的共享数据系统也完全够用。
金税三期系统,将全面打通个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公司,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以后收税的依据不会按照*票开**多少,而是按照流水多少来执行。
可能有人会问,税务局怎么会知道我的流水?这么想就太幼稚了,只要是通过银行系统间的打款,都会留有记录,税务部门想查你的账,除非你是用现金交易,实在太简单了。
但目前电商法对于税收的部分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明确的要求。可以理解成有一个缓冲期。但仅仅是缓冲而已,该收的还是要收。
《电子商务法》在税法之外,又重新规定了工商登记和平台数据共享这两个义务,工商登记解决了征收对象问题,数据共享解决了征收手段问题。只要一声令下,电子商务这块庞大的税基就将成为支撑起财政收入的一大发力点。
侵权责任:卖家冬天里的一把火
从淘宝到拼多多,以打击“山寨”为中心的反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战争就没有停止过。之前的《侵权责任法》对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早有规定,实际上是有法可依的。但从新出台的电商法来看,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例中权利人的权利和《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相差无几,但是被投诉人的权利明显增多了。
其一,侵权责任投诉的门槛高了。电商法明确了投诉人的举证义务,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要求投诉者须自证受害,“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其二,恶意通知必将减少。之前的《侵权责任法》对于恶意通知的法律后果并没有明确。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适用恶意投诉的行为,但也不是明确的规定。如今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更是明确了“恶意”情形下要“加倍赔偿”。这也给了那些职业差评师们一个鲜明的警告:认定恶意通知,流程越来越简单,后果越来越严重了。
其三,被投诉人有了对投诉信息的知情权。《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如果淘宝网今后依法执行的话,那么卖家们想要知道投诉人的投诉信息,就是一个完全合法的行为。
海外代购要凉了?
以跨境电商领域的消费主力化妆品来看,由于监管对实体店产品备案的抽查更为严格,不少进口产品的上架周期往往要大大高于电商。在电商法出台之前,跨境电商不仅有价格优势,还能避免因为监管带来的产品上架门槛。如今,不论是电商还是实体店,这些进口商品的售卖中又站在了同一起跑线。

另外,如果你是卖零食的,像什么牛肉干、饼干啥的,那你必须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没有的话,擅自售卖这些东西就属于违法行为。

而《电商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也就是说,哪怕是澳洲代购奶粉,你没有国家的认可,也趁早放弃。
当然,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不过说到法定特殊情况到底是什么情况,怕是只有上边的人才知道了。所以这也算一个雷区,尽量不要踩,不然可能会面临最少1万元的罚款。
执行力仍是关键
法案将于明年正式施行,对于这部法案最终将起到什么样的效果,是否真能如预期般实现对电商市场的监管,其最终成效可能还在于监管部门和企业的执行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法律执行情况怎么样,还得在法律通过后观察;另外就是看行业竞争,真正能够带来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一定是竞争。
与此同时,《电商法》带来的更深远的影响恐怕是电商市场契约精神的回归,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电商法》让业界更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只有遵守法律秩序,秉持诚信、公平公正原则,才能够让经济社会获得更好的发展。通过《电商法》的落地,唤起从业者的契约精神,通过法律的作用管住市场乱象,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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