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桂林保卫战广西警察)

来源:桂林警讯

今年以来,桂林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全力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公安力量。近期,全市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一系列涉生态类违法犯罪案件,用实际行动维护生态环境、守护桂林山水——

象山:破获重大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4月20日,象山分局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联合生态环境分局、阳朔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缴获野生蛙类400公斤、野生蛇类30余斤。4月21日,象山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桂林市国家森林公园将收缴的野生动物全部放生。

桂林市公安局看护大队,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2023年2月初,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根据案件线索发现蒋某等人长期在桂林市及周边地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数量巨大、品种较多。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在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的指导下,象山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近两个月的摸排,很快便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身份,并固定掌握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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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象山分局联合生态环境分局、阳朔县公安局对涉案嫌疑人员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先后抓获蒋某等涉案人员22人,现场查获野生蛙类400公斤、野生蛇类30余斤。目前,22名涉案人员均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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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集中力量,精准打击

兴安县公安局抽调各单位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在各乡镇辖区内成立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中队,及时摸排、收集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和线索扩展,全力开展打击涉林、涉环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滥砍乱伐、非法捕捞等突出犯罪并取得成效。

4月15日21时,兴安县白石乡的唐某某联系陈某某一同到漠川乡庄子村委附近的河段电鱼。陈某某同意后,携带自己在网上购买的呼吸机、潜水电筒、电枪、潜水服、潜水镜、网袋等电鱼设备,伙同唐某某、李某、欧阳某某、陈某平一起出发去往漠川乡庄子村委附近的河段电鱼。接到线索后,县公安局工作专班立即采取行动,赶赴现场,当场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缴获非法捕捞鱼类11.95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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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大队、中队对辖区河道、林区采取常态化巡逻防控,加大对农贸市场、家禽销售点、水产店、饭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滥砍乱伐林木等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全县共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3起,侦破滥伐林木案14起

灌阳:滥伐林木?抓!

5月2日,灌阳县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新圩镇小龙村某山场有无证采伐林木现象,随即民警围绕线索展开缜密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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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翟某发在新圩镇小龙村某山场上购买了一些松树和杉树。在暂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翟某发于2023年4月底雇请工人将山场上的一些松树进行了采伐。5月2日,犯罪嫌疑人翟某发到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涉嫌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发已被灌阳警方依法予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龙胜:“禁渔期”非法捕鱼,三人落网!

当前正值禁渔期,龙胜县人民政府此前发出的公告显示,禁止禁渔期在龙胜辖区的河流、水库等区域非法捕捞。然而,龙胜警方近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西江坪水库非法捕捞鱼。警方随即介入侦查,很快查明了作案团伙成员。

桂林市公安局看护大队,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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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期对非法捕捞线索进行缜密核查和摸排,经过一夜蹲守,办案民警在西江坪水库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嫌疑人3名,查扣涉案渔船1条,地笼10条,总长度达76.5米。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州:打防并举护生态

4月24日,全州县公安局绍水派出所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在绍水镇巡查时发现,3名男子正在市场上出售野生沼蛙、野生黑斑蛙、野生泽蛙等。民警依法将3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现场查获野生蛙类一批。到案后,房某、王某、赵某3人对其非法猎捕、出售野生蛙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次日,绍水所民警将查获的野生沼蛙、野生黑斑蛙、野生泽蛙全部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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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湘江流域全州段生态环境,5月5日,全州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巡查执法组,邀请县检察院现场监督,在湘江流域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主要是为了清理湘江流域内非法投放的地笼,以及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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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联合巡查执法组深入重点水域持续巡查2小时,对水域内的地笼逐个进行清理和捣毁,累计巡查江段30公里,共清理并收缴非法地笼300余米,收缴并放生渔类3斤,向江边村民发放禁渔期通知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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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联合巡查执法组在全州县城东门市场突击检查了4家渔具经营店,发现部分渔具店有违禁的地笼、电鱼竿等出售,执法人员收缴地笼10条、电鱼竿5套,并责令经营业主限期对违规经营禁用渔具的行为进行整改,做到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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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开展“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

在第二个“漓江保护日”到来之际,阳朔县公安局通过形式丰富的活动、多措并举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丰硕战果践行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为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贡献公安力量。

4月25日,阳朔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联合杨堤派出所来到杨堤乡码头开展“4·25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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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民警们向附近居民和过往游客宣传普及漓江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倡议大家爱护桂林山水,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同时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投入漓江,助推漓江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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