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私走**仿真枪也会涉嫌犯罪啊!”面对冰冷的手扣,身为大学生的许某辉追悔莫及。
近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以*私走***器武**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许某辉、罗某彬、赵某楠、宋某伟等四人依法提起公诉。令人唏嘘的是这四名被告人均是“枪支爱好者”,他们因枪相识,也因枪共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经查,2017年深圳大学学生许某辉在香港某玩具枪店购买枪支时碰到了做“水客”的船员宋某伟。两人经商议,由宋某伟利用其船员身份帮许某辉带枪回深圳。
2018年4月,许某辉在QQ群直播买枪过程时,结实了罗某彬、赵某楠等人。随后,许某辉萌生了帮别人从香港代购枪支从中赚取差价的想法。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2018年5月至8月,许某辉先后帮赵某楠、罗某彬从香港代购枪支,并由宋某伟带至深圳,并交由赵某楠、罗某彬等人收藏。
2018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许某辉、罗某彬抓获归案,同年9月4日将赵某楠抓获归案,同年9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宋郁伟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根据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涉案枪支*药弹**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于查获的不能发射*药弹**的非制式枪支,如果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仿真枪一旦超过法定规定,则应当被认定为枪支,就可能涉嫌枪支*药弹**等各类犯罪。
(来源:北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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