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农村院子非常有情结,特别是一些城里人非常羡慕村里有院子的人。而很多的农村已经空心化,大量的院子闲置了。所以一边是城里人想下乡搞个院子,一边是村里人离开农村把院子闲置了。这样的一个矛盾就创造出了一个行业,那就是农村房屋出租给城里人的行业。如美丽新乡村网就是一个农村房屋出租信息平台,出租农房的农民房主或是租农房的城里市民都通过这样的农房网站进行信息交互。

如果只是美丽新乡村网这样提供农房出租信息发展太慢,不是一门好生意。而且美丽新乡村这样的网站只允许按法律规定的租赁租期不超过20年去进行管理。这样不能满足很多农村房主和想要长期拥有农村房子的城市民的需求。怎样能让市民能在农村长期拥有一块宅基地的房子呢》?有一些企业想要从中找到赚钱的门路,那就是突破法律规定的20年租期。

近两年,有一些企业将给城里市民在农村搞到一套长期居住的房子的痛点作为自己的创业项目。出现了从农民手上长期租赁甚至是买卖过来。然后再改造或重建后长租期城里的市民,为了规避《民法典》里关于租赁合同租期不能超过20年的规定,这些企业开动脑筋,以租20年送20年,或者签多份租20年的协议。而这些创业企业更是以此为自己公司不外传的核心竞争力去吸引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投资。那么这种方式真的是合法的吗?

2019年,某公司在某一线城市郊区改造的农村院子被叫停对外出租,其对外宣传的租期为40年。被当地主管部门以变相的以租代售直接叫停,因为该公司租期40年是以两份20年的租赁合同组成的。而当地政府也在陆续排查类似项目。
无独有偶,在广东佛山,有公司以租20年送20年的形式进行物业长租,后因租户在了解相关政策后担心出租方以后在赠送期无法按约定履约要求解除合同,在协商无果后起诉到法院,被法院判定为赠送部分也是租赁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租赁的先决条件,所以同样被认定为违返20年租期的法律规定。

不管是签两份租赁合同还是租20年送20年,都是变相地规避法律规定的20年合同租期限制,从而能让出租方一次性拿到更长时间的租金。但是这种规避法律的方式已经被认定为违法,所以20年后的租期或是赠送的期限无法得到保障,租赁方权益可能会因此受损。而这些公司获得的这些农民宅基地房子也因为签署的买卖合同或是20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不合法,这让他们转租的房子或是物业存在更大的变数。
注:图片来源网络,农村租房或出租农房可以关注美丽新乡村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