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美但是姑娘心地善良 (姑娘美不美丽)

姑娘不漂亮但是善良,西门豹说姑娘不漂亮是什么意思

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彻头彻尾的土豪,是我高中室友,景丽。

高一结束时,我们分了文理科,也顺便重新分配了宿舍。我跟我妈为了要不要在寝室装穿衣镜而僵持不下时,一家子人拖着几个巨大的蛇皮袋,挤进了我们宿舍——其中那个规规矩矩地穿着整套校服,踩着崭新耐克球鞋的女生,就是景丽。这一身打扮其实稳当得无可挑剔,只是鞋子太新了,新得太过举轻若重,反倒露了怯。衣物是旧一些的好,有明显折痕的领口、脱了线的袖口、磨圆了的鞋尖,都能让一个人来历、身份、野心扑朔迷离起来,而簇新的东西,就像一块透亮的玻璃,干净归干净,却什么都瞒不住。

当然我妈顿时就来劲了,戳戳我说:“你看,像人家这样每天都穿校服,哪要用到镜子?”过了一会,她又悄悄把我拽到一旁:“平时自己东西归好,丢了东西大家都尴尬。买零食的时候记得给同学带一份,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不太好的。”我嚼着口香糖,随着她讲话的节奏一记一记点头,我妈看得心烦,又随手捏了把我的脸。

事实证明我妈多虑了,当时还没有发明“土豪”这个词,可是景丽真是它的最佳注解。

土体现在,送走了爸妈,我们就想溜出去聚餐,各自掂量了一下生活费,最终决定去必胜客。我们一行人吵吵嚷嚷地走在前面,景丽跟在最后面,她始终没有参与话题,却跟得很紧,像是一只出来遛弯的小动物。到了必胜客,我们互相传递菜单,说每人点一样,轮到景丽的时候,她脸涨得通红,几乎是整个人都要埋进菜单里了。过了会,她像是下了一个巨大的决心,颤抖着指了指烤翅:“我只吃过这个……要不就它吧?”她惴惴不安地寻找周围人认同的眼神,最后定格在我身上,我随便点点头,一个神奇的念头突然降临:“景丽,你不会没吃过必胜客吧?”

她愣了下,然后轻轻地蹦出一个“嗯”。

而豪体现在,盘子差不多都清空的时候,景丽突然羞怯地招呼了下服务生,我怕她丢脸,刚想说有什么事情跟我说,就听见她用细细的声音说:“带我去付钱吧。”然后她转过身来,对着我们一桌子人嫣然一笑:“我请大家吃饭吧,我什么都不懂,以后还要大家多多关照。”我上铺的谭璎迅速地打断她:“别,景丽,照顾你是应该的,你省着钱买点自己喜欢的,别老想着请客……”

这里的……,作用不是省略,而是真实的空白。

——景丽打开了她的钱袋,就是那种老太太买菜的专属钱袋,我们的客套都被里面一捆捆的粉红色镇住,留下“……”虚弱地浮在半空。

后来我们都恪尽义务地自我介绍,可是印象深刻的,只有景丽那寥寥的几句:“我们家在金华的一个镇上,我高一是在县里读的,刚转学过来。我爸妈很早就去广东了,一直是奶奶带我,所以,我要是有什么做错的,你们千万别笑话我。”

我们都友好地表示不会。

她顿了顿,又一脸羞赧地说下去:“其实我挺自卑的,你看你们都去过那么多地方,会那么多乐器,我呢,我连名字都特别俗气。”

我攥住她的手,及时地纠正她的想法:“哪俗气了?红楼梦里嫁最好的,就是元春,你看你们俩名字多像,都大气、端庄、主流,前途无量。”

她反握住我的手:“你懂真多。”

我在心里回夸她:“你钱真多。”

当我们高谈阔论爱的时候,我们常常想的是钱,而当我们不再忌惮谈钱的时候,离爱反而更近一些。当我们需要在校服外面裹一件羽绒衣的时候,我和景丽已经成为了密友,每次我帮她在淘宝上买了点小玩意或者带她去了一个大众化餐厅,景丽都会诚恳地感叹:“叶蓁蓁,我要是男生就好了,你这么可爱,我真想娶你啊。”

我看着楼市广告牌上的“坐拥吴山,起价八万”,也发自肺腑地抒情:“真的,*他妈你**要是个男人就好了。”

好了,前情提要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该让她的故事开始。有时我觉得不公平,男人们的故事,有太多的权谋、利益、甚至身家性命牵扯,而姑娘们的颠沛流离,说到底不过是在人群中多看了谁一眼。

景丽是个老实学生,抽背时大家都默契地低下了头,单她一个,大胆地偷觑了老师一眼,就被喊起来背诵全文——其实她全无准备,那一眼完全源自本能而非暗号。但她又能怎么辩解呢,只能硬着头皮,从脑海里抠出相关的仅有的记忆,一字一句,死撑下去。就像她的恋爱。

哦,前情提要里漏说了一点,我们高中氛围很宽松,马路对面,麦当劳茶餐厅汉庭锦江之星一字排开,充分满足各式需要,所以学生组建一个乐队也就变得很理所当然。那年元旦,乐队借用了学校的扇形教室,做了一场演唱会,上千人拥在礼堂里,于是你分不清那燥热是来自台上的歇斯底里,还是身边人偷偷握紧的手。

主唱是年级里出了名的拉风男生,叫林盛,春水初生、春林初盛的林盛。他背着吉他,从《海阔天空》唱到《光辉岁月》,粤语咬字很标准,跟侧脸一样标准。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边发短信边瞧周围人反应,顺便抓拍他们摇头晃脑的表情,收相机时,我发现坐我旁边的景丽,脸红得吓人。

我凑到她耳边,大声问是不是有点缺氧,她抓着自己拥堵在脖子上的毛衣领子,尴尬地点点头。

我想她连beyond都没听说过,大概对这场面过敏,就问她要不要出去。

出乎意料的,她摇了摇头。然后她酡红着脸,指了指台上唱弯了腰的林盛说:“他是我们学校的啊?很好听啊。”

那晚后来我没有再顾得上景丽,第二天肿着脸在食堂碰到,她捏着搪瓷碗的边,小口啜饮着豆浆跟我说:“我打算学吉他。”她又把小馒头蘸了蘸豆浆,慢悠悠地扔下另一颗重磅:“老师也找好了,我就想跟着林盛学。”

我只能跟着晃悠悠地笑:“那林盛这算是卖艺还是*身卖**啊?”

景丽没理会这打岔,继续认真地公布她的计划:“我今天放学就去找他,我算过了,我们可以一道去外面吃晚饭,然后他教我一小时,刚好赶上晚自修。就是以后你得替我放个风,要是我堵在路上,你就帮我跟老师说肚子疼去上厕所了。”

她热切地盯着我,眼神里有点羞赧,还有点抱歉,可是更多的,是燃烧殆尽后的空洞——我见过那眼神,爸爸喝醉后就是这样的,爱情有时和酒精类似,都让人跌坐在地上,站不起身来。

我只能淡淡地说,你先成功拜师再说。

按理说话题该结束了,可是景丽咬了咬筷子,就像那天点鸡翅时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那瓶粉底液,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那时候化妆还是个值得欲言又止的话题,女生的素颜还不止停留在美颜相机里。我偶尔要参加活动,于是特地准备了一瓶粉底液在寝室。

我答应了,但问题是,我当时并不懂得化妆步骤,也没有练就上妆手法。只能依靠平时别人帮我化妆的记忆,一点点往上抹——觉得太白了,就用手背蹭掉一点,哪里有痘印,就多抹一些。好不容易折腾完,景丽凝视了一会镜子里的人,转过头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摆摆手:“搞定他了要请客。”

她拜师的细节我无从知道,也没有发问,只知道那个晚自修,景丽的草稿纸铺满了两张桌子,而她一直在轻哼“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接下来的走势,就和泛滥的言情小说类似,胆小怕事的女生开始逃晚自习,开始躲进厕所发短信,开始在熄灯后站在走廊里打长长的电话。而这段感情的最高点,是五月初的第二场演唱会上,林盛在唱完了几个固定曲目后,握着话筒对着台下一片迷茫而燥热的空气抒情,他说接下来这首歌要送给一个女生,她陪他过完了一个温柔的春天,他想送她一个美妙的盛夏,他为她在台边留了张椅子,想请她上台,最近距离地听他唱这首歌。

满场的嘘声里,他念出了景丽的名字,也报出了歌名——何勇的《姑娘漂亮》。

有男生开始不怀好意地笑,因为坐在椅子上的景丽,和这歌实在不搭——穿着碎花衬衫和九分牛仔裤,微胖,短发,肿胀的单眼皮,她像是刚从数学课上穿越过来,还用那种凝视三角函数解法的眼神,凝视三米外的男生。

我做了我高中时代最有勇气的一件事,我学着男孩们的样子,吹了一声口哨——你知道的,普通人一生,并没有多少被注视的时刻,不管这短暂的扬眉要用什么来偿还,我都想尽力成全她。犹犹豫豫的口哨声,渐渐此起彼伏开来,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景丽局促的笑容里,分明潋滟着风情,那是老实的,无害的,低眉顺眼的,却也艳帜高张的风情,但十七岁的男孩们,怎么能理解那些呢?

林盛比汪峰幸运多了,围墙把学校和市中心的高架隔开,没有其他新闻能够抢占头条,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当了一个月的话题人物。一群又一群的女生,花枝招展地来我们班参观景丽,她们用手掩着嘴巴,但惊讶声还是不遗余力地漏了出来:“长这样啊,怎么想的。”

其实《姑娘漂亮》这首歌,实在不适合表白,连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都想不清楚的人,一般是不会有女朋友的。歌词里只有一条和现实严密地吻合了——林盛和景丽一样,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天天穿校服的人,但没人会讥诮他这个,一是他把宽宽荡荡的校服,穿出了挺拔的气质,二是我们都知道,他是真没什么余钱买衣服。当时我们高二,刚学完世界地理,顺便也帮自己建立了混混沌沌的世界观,我们结合报纸社会版、阿六头说新闻、以及饶雪漫的青春疼痛系列,自主摸索出了这一段感情的真相——涉世未深的少女爱上倜傥歌手,一方用情一方贪财。

这样的议论总会刮到当事人的耳朵里,午饭时我试探着问景丽,你们俩出去玩,通常是谁花钱。

“我啊,”她舀起一大勺蚕豆玉米,圆润的蚕豆稳当当地盛在勺子里,一颗都没落下。“哎,我比他家境稍微好一点嘛,你也知道,他爸爸瘫痪好多年了,全靠妈妈一个人养家。反正我也没什么别的花销,就正好我出钱啦。哎呀,有什么关系呢,他教我吉他也是免费的呀。”

我就像京剧里那些讨人厌的奶妈一样,用世故的口气循循善诱:“可是景丽,你们家境差距那么大,你就很难确保,他跟你在一起的目的完全是纯粹的……”

“我知道啊,”她仰起脸跟我对视,我们坐在窗边,阳光把她原本平庸的五官勾勒得精巧起来:“有什么关系呢,爱一个人,本来就包括他的全部,他爱我的时候顺便接受我的钱,这不是挺好的嘛。”

那一瞬间,我发现一直被我们当成寝室吉祥物活动赞助商的景丽,其实一点也不傻。她预先给周围的环境投下了皮革马利翁式的期待:你是好的,你是温和的,你理应好好待我。她貌似浅薄地抓住这个世界那层薄薄的善的表皮不放,像是揪住一种承诺、一份合同不放,周围的环境也只好时不时地履行若干条款。怎么说呢,就像她花了一个下午把寝室地砖擦得锃亮,我们就只好换上了全新的拖鞋,她规定了一种节奏,莽撞者在她这里,也只能变软变慢。她其实是个春风杨柳版的孙悟空,用隐形金箍棒划了一个保护圈给自己。

我没再替她瞎操心每周两千零花钱的去向,说到底,我“坐拥吴山,起价八万”的梦想,还是要靠自己完成的。

我转向了另一个实际的问题:“你爸妈知道了吧,他们什么反应?”

景丽她爸,是个非常简单粗暴的人。期中考试后,学校组织开家长会,班主任讲了一堆高考形势日益严峻的废话后,让爸妈们谈谈,对孩子的未来有什么期待。大多数家长跟我爸妈一样,哪怕心里恨不得我去哥大,嘴上还是非常开放地表示,对孩子没有什么硬性要求,只要健康、快乐就好。但是景丽她爸不一样,他斩钉截铁地说,要让景丽上人大。在满场的注目礼中,她爸理性地阐述自己想法的来由:“我一个朋友,花了三百万,把孩子送进去了,我也愿意为景丽花这个钱。”

这段子经由父母们摇头晃脑哀声叹气的转述,在年级里风靡一时。那年我生日,景丽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哀哀戚戚地拉着她的手说:“你知道高考随机性很大的,要是我实在考不上,麻烦叔叔让我们俩接着做同学。”

我一边啃排骨,一边暗自揣测,搞不好景丽她爸大手一挥,就把这对痴男怨女送进了人大,这么一想,我又心理不平衡了,妈的,林盛就这么抢了我的教育基金。

我不知道景丽她爸到底允诺了林盛什么,我们只能看到林盛的脚上出现了当时还很新潮的NB的鞋,虽然仍然罩着单调的校服,但内搭的T恤却明显有了不同的图案和质感。即使年级里还有凉凉的挑拨,我仍然觉得,这一对是要柳暗花明了。那晚我们寝室聚会,我上铺的谭璎大力拍打着枕头,随手丢下来一句:“要不把林盛也叫上吧?”

我们是在楼外楼吃饭的,那是我第一次跟同学围坐在圆桌前正式地聚餐,我们互相布菜、把松鼠桂鱼转到对方面前,甚至学会了有模有样地干杯。林盛话很少,一直专注地替景丽挑鱼刺,反倒让我们挑不出什么刺。吃到后来,十七岁的顽劣本性开始显露,我们玩起了大冒险,有人被派到隔壁桌去搭讪,有人跑到街上抱着电线杆子大喊“这是我的地盘”,轮到林盛的时候,他的上家谭璎把西瓜籽一粒一粒吐出来,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说:“我们来玩真心话吧。”不等我们抗议,也不待林盛接腔,她就把问题轻轻巧巧地丢了出来:“第一个,你真的喜欢景丽吗?”

林盛楞了一下,然后低头瞧了眼蹭在他怀里的景丽,点了点头。

“第二个,你为什么喜欢她?”

“她……善良,懂事,性格好。”

谭璎没有纠缠于这感动中国式的答案,她继续发问:“那你愿意跟她一辈子在一起吗?”

我把筷子搁下,假装看不过眼地拍了下谭璎的肩:“别吓他,谁会刚恋爱就计划过金婚纪念日啊。”

林盛用感激的眼神注视我,我撇开了头。

回去的路上,林盛和景丽一辆车,我们几个挤在狭小的出租车后排,一起埋怨谭璎护犊心切,硬生生把一出偶像剧敷衍成了家庭伦理剧。谭璎罕见地没有反驳,我想去拉她的手,却发现她紧紧地揪着座位上的布罩,肩膀轻微抖动着,乱了车窗外的夜景。

高考一结束,我们就搬进了学校的四进,成了又一届高三生。景丽她爸特意从深圳回来,带了几瓶从名字拗口的山庄里酿造的红酒,说要请我们宿舍吃饭,给我们鼓劲。当然,他顺便也请了林盛。

——那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林盛,却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他罩着宽大的短袖校服,裤脚处扎了巧妙的结,脚上踩着一双棕色凉鞋,我很熟悉那双凉鞋,高一的整个夏天,他都拖着这双鞋,一年不见,我以为他早把它扔了。

但他的打扮都不及他牵着的手更让人瞩目,嗯,狗血的情节从来都不难猜到,那不是景丽的手,那纹理细腻的手来自谭璎。

接下来的走势简单粗暴,却又异常好看,景丽她爸起身就要把一瓶红酒砸到了林盛头上,有人预备好尖叫了,我捂住眼睛,我特别怕血。

但没有,景丽把她爸拦住了,她带着她惯有的,体贴的温存的甚至带点怯懦的笑容说:“爸,我知道这个事情了,我们就想今天跟您说明白的。”

后来我们反复探讨,为什么林盛要用如此狗血的方式摊牌,我猜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我们都还学不会体体面面地结束一段关系,还活在*月天五**陈绮贞的歌词里,每一段变更都要足够激烈,而爱恨都应该带血。那时候我们连跟男朋友吵个架都会发人人状态,不像后来,接到结婚请柬都得试探性问一句,还是那个谁吗?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景丽告诉我,她要出国了。当时我们都在补课,我一边分析社会主义优越性一边回复短信,连安慰都有点力不从心。有钱真好啊,连纾解失恋的方式都不一样,就像地震冲击日本和海地,一瞬间的强度或许一致,可赈灾能力的差异,才决定了地震破坏力的大小。

我想了想还是说,我来送你吧。

我们的道别来得舒缓而轻松,我们没有提及林盛,也没有谈到谭璎,我们甚至巧妙地避开了班里其他人。我说英国男人普遍秃顶,你那么矮,一定要骗他蹲下来,仔细检查发质,我说真羡慕你呀,轻轻松松逃脱高考魔爪,我这辈子没可能成为你了,只能发愤图强成为你爸。

景丽撇撇嘴说,你别想做我后妈就行,然后我们拥抱,她在我耳边喟叹了一声:“我真希望我像你一样,读书那么好,这样爸妈就不用费心把我送出国,我能多陪他们两年。”

这是那场告别里,唯一的伤怀时刻。想想挺讽刺的,恋爱的时候,我们总是想方设法往外跑,不断地用“知道啦”来搪塞父母的催促,用“你懂什么呀”来截断他们的怀疑。直到花光所有的热情,就像小孩反复揉捏口袋,也没有找出一枚硬币,才想到回家去。

我想起在来时的路上,脑子里盘旋过的几个念头。谭璎现在时常哭穷,故意在我们面前说约会地点从星巴克降到了奶茶店,她要攒好久的钱才能送林盛一副耳机。我觉得这做法挺无聊的,但也只能任由她反反复复地念叨,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误会爱和贫穷之间,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

就像卓文君要当垆卖酒,有时候物质的匮乏,能给予我们一种温暖的错觉,让我们相信它背后的支撑力一定是纯粹的爱。

我很容易就想起,在窗边明晃晃地笑着,对我说“他喜欢我的钱又有什么不好”的景丽。年级里对于林盛和谭璎的恋爱,倒是普遍持以激赏态度,他们说林盛总算放弃了那个女人的钱,总算从无谓的虚荣心里挣脱出来,毕竟,比起莫名其妙地交了好前程,还是拥有一个漂亮女朋友,比较不容易招致妒忌。

我看着依然微胖、短发、眼皮肿胀的景丽,难免有些替她不值。看《白毛女》时,谁都咬牙切齿黄世仁的横插一脚,却从没有想过,万一黄世仁对喜儿的感情,偏巧就是爱呢。我们总觉得握有更多资源的人,就只能有稀薄的真心,即使被欺瞒被拒绝被抛弃,也是活该大过不幸,我们总是忘了,一开始谁的感情,都是一杯没有勾兑过的酒,都有过酩酊大醉的时刻。

但我不必对景丽说这些,她即将去往一个雾蒙蒙的国度,这些往事,都可以随着巨大的机械翅膀抖落的。

后来我进了大学,跟新朋友讲起这曲折的故事,隐了姓名,埋了感情,只把故事梗概陈述一遍。她们都很激动,说幸好景丽没有搭上这个男的,凤凰男婚后都不老实,自卑感夹杂着虚荣心,不知会惹出什么风波来。她们说小姑娘就是因为没见过世面,才会为一个男人的声线和表演出来的深情所打动,“他那点才华哪里配得上她的钱”,我觉得她们都说得对,都切中要害,都适合去非诚勿扰替代宁财神,可是,怎么说呢,景丽的恋爱,是我曾睡前听的午夜情感电台,不是美化后的等价交换电视征婚。

后来的我们,都特别不容易被骗,我们才不会稀里糊涂就爱上一个侧影,我们恨不得把人家籍贯履历房产证祖上三代职业既往病史都调查个透,才够放胆献上一吻。

后来我们臆测,倘若他们俩再见面,会是什么情形。大家都说那男的肯定落魄,女的最好用一叠钱砸死他,也顺便砸死老而不死的年少荒唐时的一尾爱情。我们替想象中的重逢布置台词,把那些成年后遭遇的暗算和失望,妥协和将就,统统倾注在了那面目模糊的两人身上。笑得最开怀的刹那,我听见心里一个细细的,弱弱的声音说,那不是景丽的风格,她应当永远温存,永远抱歉,会用手背来贴你的额头。她不会牙尖嘴利地抢白你,也不会翘着二郎腿看笑话,那是长大后的我们,不是景丽。

至少我是那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