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县疫情最新防控信息 (甘肃庆阳宁县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就全面加强进口水果闭环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三专、四证、四不”要求,对进口水果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从中高风险区及疫情发生地购进水果;凡进入我县的进口水果必须提前24小时报备,对购进的进口水果认真查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水果一律不得采购、贮存和上市销售。凡是不具备“三专”硬件设置要求的经营主体,一律不得进购经营进口水果。一经发现,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对于符合专门通道、专门人员、专门销售区域和专门库房储存的要求设置规范的经营主体,经营期间必须每日查看进口水果从业人员体温和健康码,做好人员日常防护,正确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对进口水果从业人员和场所春节期间适当加强核酸检测频次。要强化环境管理,确保每日进行环境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严格交易市场管理。市场主办方必须严格落实报备审查手续,未经市场监管部门对“三专”设置、“四证”手续审查的不得进购。市场主体对每批入场交易的进口水果查验“四证”信息,“四证”信息不全或不实的,不得入场交易,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实施管控。加强经营者培训教育,严格管理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对经营场所设置合格、检测合格允许销售的进口水果,实行销售“一单一登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特殊时期,倡导广大市民朋友谨慎购买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及其他进口冷链食品。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水果。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乡市场监管部门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进口水果经营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