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毒**违法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
2018年以来,沪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类*毒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各类*毒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进一步强化打击零包*品毒**、互联网*毒涉**违法犯罪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持续严打新型*品毒**、开展*品毒**堵源截流、加强*制毒易**化学品监管力度。具体案例详见下文
全市缉毒执法打击数据
全市各级缉毒执法部门移送起诉*品毒**案件同比上升13.8%;移送起诉*毒涉**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0.8%。
缴获的*品毒**情况
*洛因海**、*麻大**等*品毒**缴获量有所下降,*毒冰**等合成*品毒**占缴获*品毒**总量的83.7%,其中“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阿普唑仑等新类型合成*品毒**已经占68.8%。
缴获的*品毒**来源
由国内其他省市流入上海的*品毒**占全部缴毒总量的97.7%,*品毒**来源相对分散。
上海公安各级禁毒部门积极探索、完善打击*品毒**犯罪各项机制,全力遏制*品毒**对上海的渗透危害。
进一步加大破案打击力度
以“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为载体,以“除冰肃毒”和“打击新型*品毒**违法犯罪”为重点,坚持“破大案”与“打零包”相结合,不断向*品毒**犯罪末梢延伸,坚决铲除零星贩毒窝点和场所,让市民群众直接感受禁毒工作成效。
进一步加大吸毒人员管控力度
以吸毒人员“清隐”、“清零”、“清库”等专项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有效应对国际毒情新形势的影响,全力排摸隐性吸毒人员,落实吸毒人员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情况发生。
进一步加大*制毒易**化学品管控力度
以“清理整顿制毒物品”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人员、原料、设备、场地四个要素,抓牢经营仓储、物流运输、进出口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化工企业、*制毒易**化学品、制毒设备的监管力度,强化网上巡查、监管,坚决杜绝本市企业的*制毒易**化学品和设备流入制毒渠道。会同海关、铁路、民航、邮政等职能部门,织密“海陆空邮”全方位的口岸查缉网络。
目前全市*制毒易**化学品管控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并严格按照国家禁毒办2018年2月1日起实施的对进口*制毒易**化学品采取“事前申请资质核查”和“事后化学品入库核查”的双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制毒易**化学品进口贸易的监管,全年未发现有*制毒易**化学品流入制毒非法渠道现象。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印制海报,移动媒体*放播**视频短片,开设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群众防毒、拒毒意识。
当前本市毒情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受国际毒情形势的影响,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仍然面临多重挑战。全市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始终高度关注国内外毒情形势变化,按照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新型*品毒**的打击力度。从已侦破的案件来看,新型*品毒**主要包括“犀牛液”(主要成分为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蓝精灵”(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以及“聪明药”(主要成分为哌醋甲酯)等,这些新型*品毒**的主要特点及危害是:
犀牛液

俗称“犀牛液”的新型*品毒**主要成分是国家2015年列管的“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精神类物质,其化学结构与苯丙胺类似,是苯丙胺的衍生物(*毒冰**即甲基苯丙胺),可以兴奋中枢神经,重复使用会成瘾,大剂量食用会引起精神错乱,思想障碍,类似妄想性精神分裂症。
蓝精灵

俗称“蓝精灵”的新型*品毒**,因其外观多为蓝色片剂而得名。其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系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该药物若大剂量使用可产生类似于“*头丸摇**”的效果,长期使用容易成瘾,部分吸毒人员将其作为常规*品毒**的替代品使用。
聪明药

俗称“聪明药”的新型*品毒**,主要包括“*他林利**”、“阿得拉”、“莫达非尼”在内的三种药物,在我国均为国家管控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成分为哌醋甲酯,系神经刺激药物,一旦食用人会处于兴奋状态。
上海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禁毒2019两打两控”和“严扫净保”专项行动,以对*品毒**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打击零包*品毒**、互联网*毒涉**违法犯罪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持续严打新型*品毒**,持续开展*品毒**堵源截流,持续加强*制毒易**化学品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上海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典型案例
特大网络贩卖色胺类新型*品毒**案件
2018年4月,金山公安分局接群众提供线索,称有人在网上购买“犀牛液”。据此,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迅速会同金山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侦查,当年9月5日至10日,专案组先后在本市抓获杨某平、刘某权等犯罪嫌疑人,并查明提供网店货源的犯罪嫌疑人齐某亮。9月11日,警方发现齐某亮安排人员通过快递向天津、河南郑州、安徽淮南、山东聊城、浙江义乌、辽宁锦州等6个城市寄递了“犀牛液”34箱(30余千克),遂于9月12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将嫌疑人齐某亮抓获,缴获“犀牛液”19800支(约60千克)。为避免齐某亮寄递的*品毒**继续流入市场,专案组组织6个工作组分赴相关城市,同步收网抓捕涉案人员。9月13至14日,各地工作组先后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寄递的34箱“犀牛液”全部追缴。

经警方进一步循线侦查,查明杨某系制毒犯罪嫌疑人,其制毒基地在河北省保定市。9月16日,专案组会同河北警方先后在保定市抓获正在销毁相关*毒涉**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军(杨某之母)及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制毒设备及大量制毒化工原料。9月18日,杨某在广东深圳落网。
此案是上海公安机关侦破的全国首例涉及“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新型*品毒**的特大网络制贩新型*品毒**案,共抓获杨某、杨某军等团伙成员及分销商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一家族式制贩毒团伙,缴获反应釜、多功能反应器等全套制毒设备,缴获含“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成分的“犀牛液”200余千克、含“巴比妥”及“苯巴比妥”成分的二代“犀牛液”45千克、制毒原料及各类化学品1000余千克。
目前,杨某因涉嫌制造、贩卖*品毒**罪,杨某军因涉嫌包庇*品毒**犯罪分子罪和贩卖*品毒**罪,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贩卖*品毒**罪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侦破3起此类新型*品毒**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0人,查处使用“犀牛液”人员80余人次。
本市首例涉“蓝精灵”*品毒**案
2018年4月17日,黄浦公安分局接报涉“蓝精灵”类案件线索。经侦查,于当天下午在本市抓获黑龙江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场缴获“蓝精灵”*品毒**890粒。对此,上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对此类新型*品毒**案件的侦查打击力度。
2018年5月21日,黄浦公安分局发现*毒涉**人员林某某、曹某某等通过互联网购置*品毒**且有在本市兜售的情况。经侦查后发现该团伙涉及人员众多,且大多为吸贩毒前科人员,有重大*毒涉**违法犯罪嫌疑,遂立专案开展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位于宁夏的网上店铺卖家陈李某正准备对外出售“蓝精灵”,同时发现该店铺的多个活跃买家经常在上海及江苏、浙江、山西等地出售*品毒***头丸摇**、*粉K**等。
蓝精灵

2018年6月中旬起,专案组兵分三路,陆续抓获了徐某某、郭某某等3名活跃买家和4名二级分销者,并派出警力前往宁夏对陈李某进行抓捕。7月24日,在宁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在宁夏银川市抓获该贩毒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李某,并当场缴获“蓝精灵”106.93克。到案后,陈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专案组集中力量对该贩毒团伙中剩余人员进行打击收网。
此案是本市首例涉“蓝精灵”新型*品毒**专案,成功截断了一条辐射上海、宁夏二个省市的运毒通道、摧毁了一盘踞于上海的贩毒团伙。
对“聪明药”类新型*品毒**的查处打击
俗称“聪明药”的新型*品毒**,主要包括“*他林利**”、“阿得拉”、“莫达非尼”在内的三种药物,均为国家管控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上海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该新型*品毒**可能通过境外代购、网上销售等方式流入本市,即对相关线索开展侦查打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遏制“聪明药”在本市蔓延。
今年4月27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会同嘉定公安分局在前期侦查基础上,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抓获山西贩毒嫌疑人杨某某,在其居住地查获“聪明药”200粒。而今年4月以来,黄浦公安分局已经侦破此类案件4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他林利**15粒、阿莫非尼200粒。
资料:市公安局
编辑:周宝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