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旧事
孙兰茂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我朦胧的记忆中,村庄田野是寂寥落寞的,父老乡亲是贫穷而又无奈的。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抚今追昔,令人感慨万千。如果把40年前的乡村与今天相比较的话,用翻天覆地、沧海桑田来比喻,是非常恰当不过的。
三、 为了吃的饱,没什么尊严可谈

年终决算,社员称作“决分”。
正常情况下,壮劳力出工一天,能挣十分,妇女能挣八九分,未成年人及学生,每天能挣六七分。按十分为一个工值,每个工值也就在一毛钱左右。家庭劳动力人口多的人,除了分粮食柴草外,还能分几十元、上百元的现金。劳动力少的人家,就要上交给生产队几十元上百元的钱,这叫“透支”,不交钱的话,就要被扣除许多粮食。因为根据上级的指示,生产队从来都不敢搞多种经营,收入只能靠种地。
每年夏秋两季粮食进仓后,都要交“公粮”。因为那时候的大队干部受“浮夸风”的影响,喜欢对上级虚报产量,收上来的粮食大部分都交给了国家。交售给国家的粮食,社员叫做“完公粮”,也叫做“爱国粮”。
扣除了种子、牲口饲料粮以外,用于分配给社员的口粮就寥寥无几了。每口人也就是一百斤多一点的样子。其中,小麦二三十斤,水稻、小杂粮等二三十斤,其余的都是山芋(红薯)、胡萝卜等。
分的这些粮食根本就不够吃。社员们只能靠挖野菜和吃一些谷糠类的东西来充饥。
家里的鸡蛋不是用来吃的,而是卖给双代店(供销社下伸的代购代销店)换钱买油买盐的;红薯叶、高粱壳、谷壳才是用来吃的。
二叔说:“高粱壳磨碎了烙煎饼,是最好吃的了。因为高粱壳有粮食味。”
堂叔说:“要是能看着一大摞煎饼吃,死了也甘心。”
有条件的人家,到了农闲季节,向队里请几天假,带了百十来斤的细粮,拉着平板车在遥远的山区里走街串巷。用带着的细粮换回些地瓜干等粗粮回来。为了填饱肚皮,农民什么样的罪都可以受。
没条件用细粮换粗粮的人家,只能无奈的忍受。实在挨不下去,就不顾人的尊严,远走他乡,以乞讨为生。
邻居家的老爷子,病入膏肓的时候,因为头脑发昏,在病床上声嘶力竭地喊着“我要吃饭,我要吃饭”!听着他的喊叫,无不令人心惊肉跳。
农民一年只有一个节,就是春节。农村叫“过年”。过年的年货主要就三样:猪肉、豆腐和饺子。
为了过春节,生产队每年都要杀猪分肉给各户。大一些的猪,杀一头,小一些的,就杀两头。猪肉分配是按各户抓阄进行的。谁家要是抓了猪身上的肥肉部分就欢喜的不得了。因为肥肉香,还能炼了当油吃。
小麦面粉是家人推石磨磨成的。磨十来斤面粉要三四口人花费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饺子馅一般都是白菜、豆腐和粉丝的。一般情况下,一家人都能吃一两天的饺子。年成不好的时候,就没饺子吃了。记得有一年,家里过年,就只做了两碗稀稀的米饭,上面放了一点红塘。是给老天爷上供用的。至于后来是怎么吃掉的,就记不起来了。
没有化肥农药,没有高产的新品种,不懂得科学种田。加上管理上的瞎指挥,浮夸风。种地吃不饱饭,三分是天灾,七分是*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