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月
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推出检察故事汇·保护知识产权专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传递“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理念,共同为促进高质量创新发展,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本来成立淘宝店铺是帮客户代找电子书售卖获利的,因担心被查,就想搭建电子书网站,再通过淘宝店铺售卖网站秘钥的方式出售电子书,这样更安全,却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我自愿认罪认罚。”吴某面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讯问时,后悔地说道。

2021年7月始,吴某为了谋取利益,伙同蓝某(另案处理)在淘宝网站成立了“XX阁”的店铺,主要以帮客户代找电子书籍并且以3至2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但苦于店铺成立不久,电子书籍资源量少导致客源情况不理想,盈利情况也不乐观。

2022年3月份,吴某通过与同行的交流偶然发现,可以通过搭建网站成立电子书库,这样既能避免被淘宝官方发现未获取书籍授权而导致封店的风险,也能将极大的丰富自己的电子书籍资源,并收获更多的客户。说干就干,吴某先联系了技术人员杨某,让其搭建了系统及网站,将自己多个网盘后台链接至该网站,并将网站命名为“XX书屋”。搭建完成后,该如何获取更多图书和寻找客源又成了困扰吴某的难题。

“既然自己能帮别人售卖图书赚钱,那肯定也有别人在干同样的事。”吴某便通过各种途径向他人购买了大量的电子图书,然后转存到自己的网站上。同时为了获取更多客源,吴某发展下家周某、郑某、屠某、张某、蓝某等人,以2-5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们批发售卖秘钥,这样既能保证自己赚到钱,也便于周某等人贩卖网站内的电子书籍谋利。

经查,截至案发前吴某“XX书屋”网站及关联网盘内电子书籍已达一百余万册。经鉴定,从中随机抽取两千余册中的电子书籍,均未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近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该案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每一部书籍都凝结着作者的心血和思想。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否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尊重他人智力成果需要每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