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查整顿方案)

自“百日行动”“净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寿宁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尽锐出战,坚持全面清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打、防、管、治各项工作,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亮剑”,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安全触手可及、平安就在身边。

近日,寿宁公安查处5起

违反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行政案件。

01

出租屋10人以上严查,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7月29日上午,平溪派出所开展辖区出租屋清查行动中查处一起拒不配合出租人采集信息案。

经查,违法嫌疑人肖某民于7月14日将李某林位于平溪镇一楼房3楼房间租下,直至7月29日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期间,承租人肖某民拒不配合房东采集本人信息,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肖某民警告处罚。

02

出租屋10人以上严查,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7月30日零时许,斜滩派出所查处一起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柳某树至被查之日止,未将租住在其家中的魏某超的个人信息登记并上报公安机关。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斜滩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柳某树处以行政处罚。

03

出租屋10人以上严查,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7月30日,犀溪派出所查处一起未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案。

当晚,民警巡逻至位于际坑村的某企业职工宿舍时,对一名住宿人员王某进行身份信息核查,发现其为外来务工人员,但是未按规定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信息,且未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报备,已违反相关规定。民警在确认清查结果后,告知王某该行为的违法性,并当场向其宣读流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民警在核实王某身份信息无异常后,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给予王某口头警告处罚。

04

出租屋10人以上严查,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8月1日晚,下*党**派出所在开展辖区出租屋清查行动中,发现下*党**乡下*党**新区X号房主吴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且未将流动人口信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吴某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05

出租屋10人以上严查,流动人口出租屋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8月2日11时,竹管垅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入户走访中发现居住在寿宁县竹管垅乡竹管垅村街道X号的黄某未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竹管垅派出所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当场对黄某作出警告处罚。

寿宁公安将继续

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

让社会更和谐

让人民更安宁

用实实在在的战果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转自寿宁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