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15日,因尹某某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校方于6月14日按程序给尹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根据*党**规*党**纪,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另外,6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饮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一事,经初步调查,6月12日中午12时许,该校学生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该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中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经医院检查,未发现该女生身体异常。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分局已将相关证物送市局专业技术部门检验,相关调查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为什么没有尹某某放异物的作案动机调查?尹某某给该女生饮料中投放异物,真的就是想迷倒该女生,然后进行不法侵害吗?报道整个过程也没有说那个男生往饮料中投放异物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有迷倒这位女生一种解释吗?

这名学生还是个预备*党**员,最起码看起来平常表现比较上进的,就这样一个上进的同学,会光天化日,到处都有监控,然后就什么也不管,就想把这个女生“下药”迷倒,然后进行侵害?那可是一名上外的大学生,要“作案”就不选一个适合下手,不容易被发现的场合?要真是这样,要么是这个男生愚蠢至极,要么就是这个男生胆大包天,但是这些调查了吗?
如果该男生是喜欢这个女生,想着放个东西在饮料里面,然后恶作剧一下,只是想看该女生喝上假如异物的饮料会有什么反应,警察也要按照“下*药迷**”的情节进行处理吗?
总之我觉得男生放异物的动机一定要调查清楚,即使男生不承认,但是最起码应该证明一下,这个男生平常的表现,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上外就已经做出了开除学籍、开除预备*党**员的资格,总觉得有些草率。
如果真的冤枉了那个男生,让他退学,然后再判刑,那可是毁了这个男生的一生。就算是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也应该把男生做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调查清楚再说。当然,不排除这个男生就是买*药迷**准备下手只不过买成了牛磺酸泡腾片,那这个男生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万一就是一个恶作剧呢?
#上外男生给女生投放牛磺酸泡腾片必须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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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学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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