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叫得不偿失?

下面这名男子作了完美的诠释!

/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试探以后……/

8月16日10时20分许,
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
延吉分局执勤民警在站口执勤时,
对一辆车牌号为吉AS5***的
重型车辆运输车进行检查。

民警发现驾驶人
所出示的驾驶证及身份证涉嫌伪造,
同时,驾驶人以着急为由神情慌乱。
民警立即询问证件是否存在问题,
但此时驾驶人依然狡辩。

在进一步的检查中,
民警又在其车内发现
伪造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民警将其带至执法站进行核查。
通过查询身份及人脸识别系统,
发现驾驶人本名为高某,
而在核查时所出具的机动车驾驶证、
身份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上
身份信息均为张某的信息,
并不是驾驶人本人。
通过询问得知,
司机驾驶证因累计扣分达到12分,
现已经为超分状态, 无法驾驶机动车,
而为了逃避重新学习,
便在微信中找了办理*证假**的人员。

通过微信花费
1500元办理了“全套”三份证件。

因对方承诺“证件和真的一样,
交警那都看不出来”

高某便信以为真,自信满满的对
民警出示了一系列的伪造证件,
却被民警一眼识破。

►处罚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延吉分局依法对驾驶人高某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
处以罚款5000元, 因其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 移送案件部门进一步处理。
►高速公安提示

伪造和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会涉嫌刑事犯罪,所有承诺可以“蒙混过关”“以假乱真”的承诺都是违法人员的谎言,轻易相信的结果最终只会害了自己。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
编辑:张海燕 法核:刘力国 终审:张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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