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天骄、金科、任启亮是淮北师范大学78级中文系同学,分别工作于南京、成都、北京。教务、政务之暇,携手并肩,笔耕不辍。 2020年安徽文艺出版社推出了三人联袂合著的散文集《故园与远方——78级同窗散文三人行》。这一独特的同学友情结晶,在大学生群体中首开先河,引发众多媒体和读者关注。
经作者授权,本号特编发“78级同窗散文三人行”系列散文,每周一篇。作品题材宽广,风采各异,敬请关注。)

爱狗心语
尉天骄
电梯门刚打开,“忽”地窜出一条狗,高大雪白,活像一只大绵羊。不由自主往后一退,后面的小朋友“哇”地一声哭起来,接着就听到家长和狗主人好一阵子争吵……
在传统生活经验里,犬吠鸡鸣通常是乡村的声音,城市多的是汽车喇叭声。城市有动物园,但狗不在动物园的观赏“动物”之列,它太“民间”了,没有珍稀性。90年代之前,除了警犬,城市很少看到狗。后来,衣食足而兴玩乐,大中小城市养宠物的渐渐多起来了。
伴随养狗而起的,超市里有专门的狗粮柜台(网络上也有了“撒狗粮”的词汇),有宠物商店、宠物医院,还有给宠物洗澡的、美发的,卖宠物衣服、鞋子的,一连串的行业随之生长,如同雨后的蘑菇。不少人家的狗,冬天穿着毛衣,套着毛线织的鞋子。有个学生,开的公司是专门给名犬配种的,听说生意很兴旺。
城里养狗要上户口,要牵绳子,要随身带着塑料袋收拾狗拉的便便。那些不牵绳子,让狗随地拉屎的,电视里不知道批评过多少次了。小区里常常有人贴小字报,指责这样的养狗人“缺少素质”。更凶狠的是破口大骂:“遛狗不拾狗屎,自己就是狗屎!”
我讨厌狗屎,但不讨厌狗,不光不讨厌,还很喜欢,不仅是曾经,现在也还是喜欢。除了遇到“突然袭击”的狗不免感到恐惧之外,在散步时看到狗就很想伸手摸一摸,但马上就提醒自己,狗是认人的,生人摸它,对你不一定友好。

现在狗的种类可多了,什么哈士奇、吉娃娃、贵宾、秋田、拉布拉多,名堂复杂的叫我这样的外行记不住。但不是所有的狗都让我一样“普爱”,很多类别的狗,也知道它贵重,但总感到“敬而不亲”。比如,不喜欢像狼一样的狗,高大,威猛,凶悍,从小在电影里看到的都是宪兵队带着它去抓人,吐着长长的舌头,怪瘆人的,哪敢去抚摸?也不喜欢像兔子、像小猫、像猴子一样的狗,真正是玩物、宠物,要摸它,还得蹲在地上。我喜欢什么样的狗呢?就喜欢普普通通不像狼不像兔子而像狗一样的狗,一伸手就触摸到它毛茸茸的头和脊背,狗伸出舌头来能舔到人的胳膊,就像是手拉手的好朋友,多亲切,多有意思!
小学语文课,学过一篇契诃夫的小说《凡卡》。小凡卡到了城里当学徒,老是怀念在乡下跟着爷爷的日子,“小狗泥鳅在他身边钻来钻去”。这样的场景,我很熟悉,能真切体会到小狗在身边钻贴在身边的那种舒服感,轻柔柔的,毛茸茸的。
狗能给人当警卫、保镖、助手,特殊工作需要,但平民养狗是喜欢而不是利用。有人把狗当成宠物、玩物,也是一种情感寄托,但总感到那样不免带有“主人”对玩具的俯视,缺少平等和尊重。一直觉得,“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朴素的话最到位,人和狗应当是像李白和月亮那样的好友,“对影成四人”,忘掉“主人”的身份,彼此忠诚相待,相游于江湖。
狗通人性,对人忠心耿耿。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前半句话,现在反例颇多;后半句,从古到今都没有被证伪过。狗有记忆,重情感,但狗的情感记忆与人相差很远,甚至相反,狗感恩记情,人通常是记怨而忘恩,别人的好处忘得很快,一点不满意就耿耿于怀,还有的恩将仇报,以怨报德,这样的人,几十年来还真遇到过不少。狗就憨实多了,世间“白眼狼”常见,却从没有见过“白眼狗”!就算只是一般的喂养,它也会记住人的“养育之恩”;狗有时犯错,你训斥它,甚至踢它一脚,它连片刻的记恨都没有,一会儿又趴在人跟前,抬起头亲切相望。狗对人,就是这么铁的感情,绝不会在人落魄时离你远去。记得是法国罗兰夫人说过:“我愈了解人,就愈羡慕狗。”真是对于人性深刻洞察之后的锥心之语。

早些年放过外国电视“义犬荷贝”,大人小孩都很喜欢看。其实,狗的忠义,中外一律。魏晋小说《搜神记》里有一篇义犬的故事,读后印象特深。三国时,襄阳人李信纯养了一只狗,取名黑龙。李在江边割芦苇,被大蛇缠住,狗拼命与蛇搏斗,把蛇咬死。李昏厥,狗跑到外面有人的地方,不停吠叫,把人引到江边芦苇丛里,直到把李救出。
又一次,李外出,醉卧草丛。时冬日野火起,李醉而不觉。附近有一小水潭,黑龙跑去水边,以身蘸水,回来洒于李身边,又以足踩踏,使草仆地,如此往来不停,终使山火过去,未伤及李身。李醒,见状大惊,黑龙却因奔跑疲惫而毙命于道侧。李信纯要为黑龙立碑,太守闻知,大为感慨:“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日常语言中,骂人是“狗东西”,这真是抹黑了狗们,颠倒了是非。在坏心肠、坏主意、做坏事上,狗哪一个方面能比得过人?要跟狗的仁义忠诚相比,人真要脸红到胸脯,羞愧得不敢抬头。

听母亲说过养狗的一桩旧事:家里曾经养过一只狗,十几年间母亲看着它从小狗娃子长成了大黄狗。后来家道衰落,四壁萧然,只有这只狗留下来。但家里养不起狗了,大黄狗越来越瘦,却又不肯到别处去。没办法,咬咬牙,只好卖给屠狗人。那时,姐姐7、8岁,我3、4岁。大黄狗被逮走的那天,姐姐上学没在家,回来听说狗被卖了,大哭了一场。没料到,屠狗人没把它拴好,大黄狗又跑回来了,哧溜一下钻进屋里,趴在床前,浑身发抖,不停摇尾巴。姐姐和我抱住狗,哭成一团。姐姐表示她愿意分自己的饭给狗吃,求母亲不要把狗卖掉。不大一会功夫,屠狗人找上门来,要把钱退回给他,不答应,硬生生把大黄狗又逮走了……
“*革文**”期间,学业中断,开始修地球,从别人那里要了一只小狗喂养。很普通的小黄狗,个头不大,一身水溜溜的毛。平时就是喂些山芋、稀饭之类,有时把当时很稀罕的馍馍省一块给它吃。去走亲戚,来回几十里,它都一直跟着,让我走在偏僻小路上也不寂寞,不害怕。夏秋季夜间,在田边看庄稼(生产队派的任务),抱一捆麦秸在地头和衣而卧,小黄狗就在身边趴着。天亮醒来,我俩身上都是湿漉漉的露水。后来,到几百里外的水利工地战天斗地,几个月不能回家。回来那天,刚进村子,小黄狗“汪汪”叫着,飞一样奔过来,前面两条腿趴到我身上,接着又在我面前欢快地打了几个滚。劳累了一个冬天的身子瞬间酥软,泪水止不住地流淌下来。
1970年,据说是二号人物下达了战备命令,防备苏修侵略,要各村都把狗消灭掉,说是狗的叫声会泄露部队行军的秘密。后来想想,二号人物哪能管到这么细,还不知什么人出的歪点子呢。可悲的是,那只小黄狗硬生生地被抓走了。本来不该失眠的年龄,一连好几夜翻来覆去睡不着。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养过狗。
上大学时,看到巴金先生的文章《小狗包弟》,怀念浩劫期间被*反造**派抓走的小狗。努力控制住泪水,没有溢出眼眶,而是暗暗流淌到了心里,

现在住在城市,小区也有人养狗,但我始终没有付诸行动。知道当今养狗是“雅事”,已经和原来的土法子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了,要买专门的狗粮,还要洗澡、梳毛、体检,我没这么多时间。住楼房,不能给狗一个自由活动的地盘,总觉得约束了它的天性。自知还没到有钱、有闲的地步,不想硬去追求时髦的理想。
除此之外,对于养狗,心里还有一道坎不能过去。
儿子曾经开玩笑说,等他有钱了,买个带院子的别墅,叫我不要看书写东西了,就种种花,遛遛狗吧!我的回答是,不看书,做不到;种花,也很喜欢;但是,不愿意养狗。“为什么?你不是喜欢狗吗?”是的,正因喜欢,才不想走得太近,真要养起狗来,会“入缘太深”,成为朋友,甚至当成家人。想想看,当狗“青壮”时期,人和狗形影相随,当然快乐惬意,亲切贴合,而到爱犬渐入老境之时,怎么处理?亲自看着它慢慢闭上眼睛,那滋味叫人难以承受。送给别人?难割难舍的情份也太折磨人。养起狗来,相处亲切别时难,这就是心里跨不过去的一道坎。所以,为了避免结局的伤感,我宁愿舍弃过程的快乐!只能对着别人的狗深望几眼,聊以寄托喜爱之情吧!
遥想少年时,理想很浪漫,其实是幼稚、心野。曾经对“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特别神往,想象着大草原放牧的潇洒:胯下一匹高头大马,手握一根套马杆,前面云朵一样的羊群,一只忠诚的牧羊犬跟着撒欢奔跑。也听过一首歌——“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鄂也么鄂伦春,一呀一匹猎马一呀一杆枪……”,感觉到深山老林打猎也挺英豪,背一杆猎枪,*狗猎**在身前身后窜来跳去……几十年岁月倏忽而过,青春如水,留入大海再也不能返回一滴。而今廉颇已老,少年时代向往的事情,统统流云散去,有几样兑现的?只有对狗的喜爱依旧,可惜只剩下了纸上的吟哦!


(左起)金科、尉天骄、任启亮1998年于北京

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三人合著《故园与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