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居民购房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意见》(汤政文〔2016〕58号)和《汤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汤教〔2019〕10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9年汤阴县城区学校转学方案》如下:
一、转学原则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持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名登记,教育局按学校办学条件分配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办理转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的,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条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在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途年级学生。已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办理城区内转学。
三、纳入2019年转学接收学校:
实验中学、岳飞中学、文王中学、人民路中学、政通路小学、岳飞小学、向阳路小学、星阁路小学、信合路小学、中华路小学、岳飞小学东校区、光华小学、德贤小学。
(因文王小学学位已满,2019年不接收转学生)
四、报名时间9月5日—9月6日
五、报名地点汤阴县教育局(一楼110室)
六、时间安排
9月3—4日 转学宣传
9月5—6日 报名登记
9月9日 验证件
9月10日 学生入学七、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留现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教科书需在原所在学校领取。转学学生必须与购房人系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
1、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1)公安户口本;(2)学籍证明;(3)转学申请(报名登记时领取填写)。(户口迁入时间一年以上)
2、进城务工和商户子女(1)原籍公安户口本;(2)父母身份证;(3)父母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备案时间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一年以上);(4)学籍证明;(5)转学申请(报名登记时领取填写)。
3、城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子女(1)公安户口本;(2)父母身份证;(3)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明;(4)学籍证明;(5)转学申请(报名登记时领取填写)。
八、转学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接收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收取“择校费”或“借读费”,严禁补习班、午托部、全托部、寄宿班等民办机构代理报名。各城区学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发现招生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模范执行招生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招生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接收学生。
汤阴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372-6208317 0372-620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