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食药监局保健品案例)

东楚晚报记者 黄妍 通讯员 胡庆

油条含铝严重超标

2015年7月,铁山区食药监局在辖区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抽检工作,发现李某某等三家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的油条铝含量超过国家标准4-6倍,属于严重超标,已触犯刑法。

铁山区食药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铁山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李某等3人拘役并处罚金。

生产假冒武穴酥糖

2015年1月,阳新县食药监局开展春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乡镇市场上有疑似假冒“武穴酥糖”销售。

阳新县局组织专班摸排和调查后,对位于白沙镇和兴国镇两家无生产许可证制售“武穴酥糖”的黑窝点进行了突查,现场发现假冒“武穴酥糖”80余件,货值8千余元。

阳新县局对两黑窝点予以取缔,并对方某某等两名当事人分别给予1.5万和2万元的处罚。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

2015年7月1日,黄石港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市内一家大型冻库进行肉制品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朱某某租用的仓库中存放有490件无中文标识的肉制品(共计9800公斤)。

经鉴定,有121件冻牛肉属于国家为防控疯牛病等禁止进口的肉类及其制品,货值金额约6万元;另有369件冻肉属于无法认定其来源,货值金额约19万元。

鉴于该案已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销售假风湿骨痛灵

2015年7月20日,大冶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某药店检查时发现药品柜内经营的药品“风湿骨痛灵”、“痛风灵”(标示生产企业:鸿伟药业有限公司,有相关功能主治宣传)无药品批准文号。

执法人员依法对库存的64盒“风湿骨痛灵”和1盒“痛风灵”进行扣押,后经省食药监局鉴定均为假药。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销售假复方咳喘灵胶囊

2015年1月22日,大冶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称大冶市某药房涉嫌销售假药。

现场检查发现两种药品:分别是“复方咳喘灵胶囊”53盒、“风湿骨痛灵胶囊”14盒,外包装均有功能主治宣传。

后经省食药监局鉴定,上述两款药品均为假药,由石某某通过邮政汇款从外地购进。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非法购进中药饮片

2015年7月,省食药监局对我市辖区的湖北某某医药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非法购进中药饮片并伪造药品检验报告书的问题。

经市食药监局现场调查,在该企业仓库中发现中药饮片麸炒苍术、赤芍、炒麦芽等10个品种中药饮片外包装上标示为亳州市宏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但包装内无《合格证》、也未标明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并伪造了部分中药饮片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市食药监局依法对上述中药饮片进行了没收并对该企业处以罚款7.2万元。

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2015年11月,市食药监局接到市民举报,在淘宝网一网店(系黄石马某某所有)购买的USA purchasing产品,在服用该产品后,有口干、头晕、汗多等不适症状,怀疑该产品可能添加了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执法人员将举报人服用后剩下的3瓶该产品送往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检验发现上述产品非法添加了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及“酚酞”。市食药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违规经营中药材

2015年4月,市食药监局接到省局转交案件,称安徽省食药监局要求调查我市两家医药公司违规经营中药材案件,市局将两起案件交阳新县食药监局调查。

经查,这两家医药公司从安徽省亳州市购进中药材过程中违规从无经营资质的公司和个人直接购进中药材,并虚假标示为第三方名称,对这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分别给予罚款5.1万元和5.97万元的行政处罚。

用焦糖色素生产豆腐干

2015年10月20日,阳新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兴国镇老车站附近一豆制品加工点检查时,发现业主雷某使用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素生产豆腐干,违反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经查,雷某某于8月14日通过物流从荆州直接购进焦糖色150公斤,并已使用20公斤,违法所得6600元。

阳新县食药监局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予以雷某没收违规食品添加剂13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0.66万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卖过期食品和未检疫冷冻肉

2015年1月12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黄石港区某食品城检查,在店面发现过期食品9袋(瓶),在店面冻库内发现无中文标签肉品6箱。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存放在黄石市内某大型冻库内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肉品60箱,经查,以上肉类产品均无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

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过期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冷冻肉类制品,并处罚款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