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某涉嫌*私走***品毒**罪,颜世军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起诉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私走***品毒**

结果:

不起诉

亮点:

*私走***品毒**犯罪,公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决定不起诉

焦点:

T某对网络购买提神邮票是否明知为*品毒**

封面语:

中国在加拿大留学生T某,疫情期间无法返校,在家闲着无聊休息不好,通过微信了解从香港可以购买用来提神的邮票,于是就购买了邮票数枚,后被指控为*私走***品毒**罪刑事拘留,经过颜世军律师辩护最终获得不起诉。

T某涉嫌*私走***品毒**罪,颜世军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起诉

二、案情简介

2020 年 7 月,委托人T某通过微信与W某联系购买*品毒**邮票,后W某翻墙通过 Telegram 聊天软件联系“坦克”购买*品毒**“邮票”(系新型*品毒**“LSD”)5张,后T某先后分两次向W某进行转账,共计人民币1800元,购买*品毒**“邮票”5张,后快递单号显示,购买记录系由香港邮寄至重庆市某区T某的住处。

T某被某县公安局以*私走***品毒**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T某的母亲依法委托颜世军律师担任辩护人为其辩护。

T某涉嫌*私走***品毒**罪,颜世军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起诉

三、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立即去看守所会见了T某,辩护人让T某把购买邮票的全部过程详细具体的陈述一遍。

辩护人发现,T某对所购买的邮票仅仅知道有提神是功能,但是否含有*品毒**并不知情。

辩护人于是对其详细讲解了*私走***品毒**罪的罪名概念、构成要件等刑法的规定,让其知道什么是*私走***品毒**罪,如何构成的,关键要件是什么,回答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的问题必须要实事求是,这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辩护人又连续会见T某多次,与其充分沟通了案情,让其了解了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以至于在司法人员提审他时,不会因紧张而说错内容。

T某涉嫌*私走***品毒**罪,颜世军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起诉

1、及时多次与T某沟通案情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T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辩护人迅速组织世军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不构成犯罪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某县侦查机关收集的T某主观方面的证据并不充分而且存在诱供的事实,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辩护人在审查批捕阶段,要盯准案件的时间节点,先于检察官会见T某,及时当面约见检察官,既要当面交流案情,又要留下书面辩护意见,还要及时跟踪案件进展,要第一时间获得审查后的结果。

五、办案结果

某检察院在审查批捕阶段虽然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没有对T某批准逮捕。但是,侦查机关并不死心,又将案件移送起诉。辩护人认为指控T某犯有*私走***品毒**罪,主观明知方面证据不足,建议决定对T某不起诉。最后经审查后检察机关对T某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书,再次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办案心得

作为刑辩律师为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介入案件后,一定要首先树立无罪辩护的辩护理念。首次会见是极其重要的,千万不能随便派个新手助理上阵,一定要亲历亲为,因为很多对辩护有价值的线索都是从首次会见过程中获得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T某涉嫌*私走***品毒**罪,颜世军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起诉

T某涉嫌*私走***品毒**罪,颜世军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起诉

律师简介:

颜世军律师,现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世军刑辩团队负责人,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家库成员、第10届全国律协刑专委委员。颜世军律师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有影响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且尤为擅长职务犯罪、*品毒**类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业务,现正致力于研究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并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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