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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写的第132篇趣法评
法律有温度,评论有态度

2月12日,湖北洪湖市一间药房因为出售的口罩购进价0.6元/只,销售价高达1元/只,加价4毛1元出售,涉嫌哄抬价格,被罚4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引发社会关于“机械执法”的争议。13日,洪湖市称将再次讨论。
可以确定,“再次讨论”等于撤销处罚。
这个药房加价卖口罩是不是合法,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是合法。洪湖市场监管局根据该省《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认定药店出售1元口罩的差价额超过进货价0.6元的15%。
另一种是不合法。根据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哄抬价格是这样界定的:
1、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比如购满200元才送10个口罩,不单卖。
2、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比如口罩不涨价但送货上门收高价,什么,你上门自提?那加收服务费。
3、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各地进销差价率并不相同,比如陕西是超过35%,安徽是30%,江西是25%,湖北是15%,构成哄抬物价。
4、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没有销售过的口罩,就看你进货价来判断。
而认为不合法的观点是洪湖市用了“购进成本价”代替“进销差价率”算出药房提价超过15%,进而处罚。
法律把哄抬物价的判定权下放给各省,意味着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你说一个口罩加价15%就违法,那么陕西加35%才构成哄抬物价,算不算罔顾消费者权益?一款紧俏新车加价15%出售,与消费者预期合不合理?因为经济水平不一样,一件紧缺商品在中部地区加价15%被认为贵,可能在东部地区加价25%也可接受。所以消费者更关注处罚是否合理。
合法而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只好面临“再次讨论”。更值得深入讨论的应该是价格管制合不合理。

我的观点是:
第一、价格管制是为了减少需求。
第二 、价格放开是为了增加供给。
对不同来源的商品使用管制和放开策略,都具有合理性。
01 价格管制仅能解决“买得起”
如果口罩每天需求2亿个,日产量2000万远远不能满足,管制价格能让市民买到更多口罩吗?不能。问题重点不是买得起,而是买得到。
供需平衡时期,市场主导价格没有问题。需求曲线是一条随着价格降低而需求增加的下降曲线,越便宜,越多人买。供应曲线则是一条随着价格上升而供应增加的上升曲线,越贵利润越大,越多厂家生产。两条曲线交汇点就是均衡价格。

不过,口罩短缺这种平衡就被打破了。
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向右移动是因为假定价格不变,但是需求量不断增加,所以同一个价格点能够卖出的口罩更多了,而变得陡峭是因为药店看到需求激增,开始提高价格,结果发现价格从1块钱提高到10块后,需求并没有减少,大家为了抢到口罩对价格变得不敏感,所以曲线更陡峭。
同时,供应曲线向上移动。向上移动是因为商家发现我生产100个口罩,无论卖1元还是10元都有人要,所以同样的产量价格提高,曲线上移,而变得陡峭是因为就算价格提得再高,我的产能上不去了,所以曲线也陡峭。
需求曲线和供应曲线都变得陡峭的结果,是他们最终的交汇点E2,E3比原来E1变得更高,交汇点以下的空间,就是短缺区间。

结论是:在短缺时期放任市场调节会导致更加短缺。市场需要很长周期才能让交汇点重新降下来,最终结束短缺。
政府这个时候有什么策略呢?有四种。
第一、减少口罩需求。比如让人们更多待在家里,对口罩的需求就少了,而你待在家里的条件之一,是你买不到口罩;又如加快药物研发加快治疗速度,结束疫情,也会降低口罩需求。
第二、延长口罩寿命。比如教给市民为一次性口罩消毒、通风、包上纸巾使用的方法,这和家电质量越好寿命延长,家电需求量减少的道理是一样的。
第三、增加口罩供给。比如提升总产能,让一汽、比亚迪汽车加入生产口罩的阵营来;又如提升人均生产率,还比如通过国际采购增加国内口罩的供应。
第四、提供替代产品。比如面罩、眼罩、胸罩、奥特曼头套。
上述第一、二点属于减少需求,让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和变得平缓的措施,而第三、四点属于增加供给,让供应曲线向下移动和变得平缓的措施,目的都是为了压缩短缺区间。
从缓解口罩紧张的角度看,也证明了以进销差价率或进货价来衡量是否哄抬物价并不严谨,尽管商品凝结了人类无差别的劳动,但其价格不是由劳动成本决定,而是由需求决定。
02 放开价格才能解决“买得到”
昨天,吴晓波一篇论《口罩的价格应不应被管制起来》,从虚构亚当斯密、凯恩斯、马克思、科斯等经济学家的一场辩论,抛出该不该管制口罩价格的观点,尽管没有结论,无疑让一罩难求的消费者深有共鸣。我记得薛兆丰也表达过“价格管制只会减少供给”和“凡是政策必遭遇对策”的观点。

只是西方关于价格放开的合理性,是基于市场是唯一供应渠道,在他们选项里从未有过强大国家构建这个选项。
我认为,口罩价格管制有合理性,但应该基于以下前提:一是短期行为; 二 是提升供给;三是供应渠道(至于延长寿命和提供替代产品属于小范围,不做讨论)
第一、短期行为。短期管制不仅仅*压打**哄抬物价,还有囤积居奇和制假售假。一个多月来,我们看到了哄抬物价让口罩身价飙升,也看到伪劣口罩出现,公安部通报截至目前各地已经查获假劣口罩超过1630万只。而囤积居奇则赋予口罩硬通货的属性,危害在于口罩被作为资产而不是物资来“炒作”,在流通领域空转而不进入消费终端,如果不管制,0.6毛成本价就能给你炒上天去。
第二、提高产能。薛兆丰曾经举例沙漠里一瓶水卖一万块钱你喝不喝,不喝渴死,但是如果告发,则没有奸商的同时,也没有了供给,会渴死更多人。供给产生于需求,需求越大,则利润越高,最后供给越多。扬汤止沸治标,釜底抽薪治本,因此对策应该是提高产能增加供给,“管治只会减少供给”,果真如此吗?西方经济学的论断在前苏联、二战德国以及我国“战时计划经济”模式下遭遇失灵。
一是我们的生产能力。强大工业基础,让造车的比亚迪也能快速转型生产口罩;
二是我们的动员能力。能够把原本不在口罩行业的人力资源调动起来,国有资产对生产要素的控制优势充分发挥,让原材料、能源实现源源不断的供应;
三是我们的兜底能力。你只管拼命生产,将来卖不出去了国家给你收储起来。

3、扩张渠道。这是当前短版。口罩产能的迅速提升是供给不断匹配需求的体现,但是需求和供给之间有一条管子——渠道,比如物流配送和销售终端,你生产的口罩最终通过什么方式送到需求者手中。水池的水再满,但是水管很细,对干涸田地肯定不够。网购、门店和政府配给是三条管道,目前在药店买不到口罩,网上预约也极难抢,只能通过政府配给,口罩优先向医疗机构倾斜,民间流通的口罩就更少。
缺少口罩对居民来说咱大不了不出门,但对于企业来说缺少口罩是致命的,口罩储备程度决定企业复工速度。
解决方式应该是扩大供应渠道。比如民间国外代购。我们的产能不足,池子的水不够,政府配给只能优先向医疗倾斜,那么从别的池子(国家)捞口罩行不行?毕竟我国口罩年产量占全球50%,这说明还有50%在海外,把供应渠道扩张了,实际上等于把更多的池子的水输送进来。目前国外引进口罩以政府间和社会捐赠为主,数量远远不足。
要引水灌溉,价格管制就不好使。没有更高的购入价,供应商就没有引进的动力,外国口罩不畅销,外国口罩生产商就不会受到激励扩大生产,因此在扩大供应来源(而不是扩大生产)的角度,应该放开价格管制。只有放开国际购买,才能激发外国生产者产能,动用全球资源满足国内所需。

03 一放一管会形成“价格*轨双**制”吗?
会。还是用两种方式调节。首先用市场的手让外国口罩进来,来自加拿大口罩的价格肯定比来自泰国的要贵,但是随着大量进口,不同来源地口罩因为存在竞争,最终会降低到一个适当的价格,不过仍比国内口罩贵(因为价格被管制了)。

此时用政府的手抹平价格*轨双**,要让外国口罩价格进一步下降,就需要投放更多的口罩进入市场对冲,医疗机构口罩那么紧张怎么还能拿国内口罩去对冲市场?
其实是置换,价格管制会导致国内生产口罩成本提高,把国内口罩卖到市场去,可以获得更高利润,刺激国内口罩厂家提升产能,此时口罩的供需已由完全是厂家和消费者的零和博弈,变成了国内厂家、国际厂家和消费者的三方制衡,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将降低。从而实现口罩供应新均衡。
结论,提高产能和扩张渠道同样重要,紧急之时要有平衡之策,我们始终会回到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模式上来。

泓睿达法评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