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卖口罩诈骗104万刑拘 (男子以卖口罩为名诈骗21万)

2020年3月13日,上杭县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如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5天。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图为庭审现场

简要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7日,被告人陈某如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使用事先从网上购买的未实名认证微信号(微信昵称:A广州医药公司)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虚假代购口罩信息实施诈骗。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图为陈某如与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2月8日至10日,陈某如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共骗得廖某连等4名被害人8690元,收款后以正在补货、提供虚假发货快递单号拖延时间,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将诈骗所得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月11日晚,廖某连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如的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陈某如曾于2015年2月13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当庭宣判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86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有诈骗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认罪认罚,且其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上杭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疫情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的心理,通过网络、线下等途经发布代购、销售等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后便拉黑隐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用品。当发现被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警示,男子朋友圈卖口罩诈骗获刑5年

同时,严正警告不法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骗取公私财物的,轻则判处拘役或管制,重则可判无期徒刑,切勿借疫情防控之机行不法行为,铤而走险,否则必将自食苦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上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