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朋友圈
已然成为“广告圈”
充斥着各种卖名牌包包、
化妆品广告
一些奢侈品A货营销也悄然来袭

但是
这些低成本、高利润
号称“1:1高仿”的A货
真的合法吗?

2019年9月30日
西安高新分局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时
其中一名当事人举报称
碑林某小区
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民警立即前往查处
并将犯罪嫌疑人师某等三人
现场抓获
从现场查获大量仿冒名牌皮包
鞋、首饰等物品
涉案价值140余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原来,师某等人从外地
购买大量假冒名牌奢侈品皮具等
通过微信推广、
客户进店选购等方式售卖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面对民警
师某等人表示很无辜
顾客知道自己买的是高仿
自己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怎么就违法了呢?
接下来
且听雁检君的普法小课堂~

检察官普法课堂
1.如卖家把假货当真货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行为涉嫌欺诈;
2.如卖家明确告知买家所售商品为假货,其行为虽不构成欺诈,但其在未经商标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条链接: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
犯罪嫌疑人师某等人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
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目前,师某等人
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温馨提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