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警持续加大酒醉驾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尽管在如此高压态势下
仍有“犟筋”顶风作案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案例01
4月9日0时许,程某佳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偃师区华夏西路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89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11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2
4月9日0时35分许,刘某星饮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偃师区华夏西路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110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78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3
4月9日1时许,王某雷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偃师华夏西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雷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39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4
4月8日22时,马某强饮酒后驾驶面包车在偃师区539省道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82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29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5
4月8日22时30分,丁某鹏饮酒后驾驶面包车沿偃师区539省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3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6
4月8日23时13分,李某坡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华夏西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3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7
4月16日20时50分许,孙某锁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偃师区岳滩镇工业大道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3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8
4月14日21时15分许,武某召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火神凹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7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09
4月14日21时55分许,冯某欣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火神凹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53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警示案例10
4月14日22时05分许,任某博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火神凹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数值为6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通法规才是
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心存侥幸 耍小聪明
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最终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