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我计划在迪拜投资一处期房。如果开发商未能交付房产会怎样?在这方面我有什么权利?
回答:在迪拜,开发商出售的任何期房都需要在迪拜土地局(DLD) 的临时不动产登记册中登记。
此外,迪拜临时不动产登记条例第4 条第 1 款规定:“主开发商或次级开发商不得开始实施项目或出售其计划外单位,除非它占有的土地项目将要开发建设并获得酋长国主管实体的必要批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找到合适的房产,您可以核实该房产的开发商是否已向DLD 注册该项目。发展商在取得土地开发部的相关批准前,不得与购买人签订买卖合同。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买卖协议(SPA)的条款交付您购买的房产,您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遵守,您可以联系DLD (迪拜土地局)并提出投诉。
DLD刚开始可能会尝试让您和开发商之间友好地协商。这符合执行委员会 2010 年第 6 号决议第 14 条,其中规定:“如果开发商和购买者之间发生任何争议,DLD 可以进行调解努力以维护他们的合同关系,并可以提出任何解决方案认为适合实现这一目标。如果开发商和购买者达成友好和解,该和解应记录在由开发商和购买者或他们各自的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在 DLD 批准该协议后,它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迪拜房地产监管机构(Rera) 也可以在开发商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以技术为由取消项目——例如没有正当理由,不开始建设工作;发展商因重大过失等原因未能实施项目。
如果Rera 决定取消该项目,开发商需要退还购买者支付的所有款项。
如果开发商不退还款项,Rera可能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维护您作为购买者的权利。
作为买方,您也可以向迪拜的主管法院寻求终止本协议SPA。但是,如果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而延迟移交物业。开发商可能会根据 2010 年第 6 号执行委员会决议第 21 条获得保护,例如当局为了公众利益而接管财产;当局出于重新规划等目的而暂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