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生被认*私走**判刑并罚30万 朋友圈代购是否合法

大众网综合消息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购正逐渐兴起,大学生创业本该受到鼓励和赞扬,然而如果没有选对方式非但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反而只能受到法律的惩罚。临沂市民赵某大学毕业后因为私自帮朋友代购商品获利,最终因偷逃应交税款14万,被处罚金30万,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自今年8月1日起,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淘”有法可依。

初次代购尝到甜头

临沂市民赵某在南方某大学毕业后,返回家乡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虽然事业刚刚起步获利不多,但是收入还算稳定。

2014年5月份,赵某前往香港旅游,期间不少朋友要求其代购奢侈品品牌的服饰,赵某均欣然答应。

赵某从香港“满载而归”后,由于价格较内地低不少,朋友们都自觉地给陈某“辛苦费”。赵某感觉“代购”远比自己单纯卖服装赚钱快得多。

于是,赵某打算做“代购”业务并开发自己微信朋友圈,以及QQ空间,把通过网络以及自己在香港拍的许多物品展示给好友。

赵某虽然知道有利可图,但是没想到是“代购业务”那么有市场,不少朋友要求其代购。

渐渐地赵某感觉,等着好友下单再采购太麻烦,于是根据自己掌握的行情,开始定期进货。其平均一个月去一次香港,带回的商品包括欧洲高档品牌的服装、包、皮具等都从香港尖沙咀、铜锣湾一带的批发店购进。

*税逃**赚暴利被判刑

当赵某正为自己的业务“蒸蒸日上”而兴奋不已之时,2014年8月份,赵某从香港带奢侈品从深圳皇岗口岸入关,被海关查获,海关让其补缴了税款。

这次被查处之后,赵某才知道从香港带奢侈品回来需要交税,但交税的话,奢侈品的成本就高了,则失去了竞争力。

于是,赵某之后前往香港购物,依然不缴税,而是将部分货物放在行李箱带回,入境时也未向海关申报。

有时候,其也通过香港卖家直接发货,尤其是不便携带的货物,都是卖家通过“水客”将货物带入境内,然后再走快递。

尽管通过“水客”发货成本也不低,甚至有时七八件衣服的快递费要1000多元,但仍然要比交税“成本”低。

如此,在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期间,赵某共*私走**普通货物偷*税逃**款14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某违反海关监管法规,非法携带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私走**普通货物罪。

赵某归案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整理、核对进货凭证、销售记录,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赵某*私走**普通货物罪,判处有其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超过个人用途的海外代购属于违法

山东品众元王自豪律师表示,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境的商品被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所谓“货物”属于企业间的贸易行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需要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具体到入境,企业则需要缴纳货物的进口税。而对“物品”进出境的规定则是: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关于物品的认定,最关键点在于“是否自用”,这意味着只要海外代购的商品是以个人物品的方式入境,却产生了二次销售,就属于违法的行为。

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的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也要就超过部分进行征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擅自将减免税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也会构成*私走**犯罪,起刑点是5万元人民币。此外,如果一年内曾因*私走**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私走**的,即使数额未达到5万元人民币,也可构成*私走**普通货物、物品罪。

记者 李墨

朋友圈代购或被视为*私走**?!朋友圈代购可直接举报

临沂大学生被认*私走**判刑并罚30万朋友圈代购是否合法

临沂大学生被认*私走**判刑并罚30万朋友圈代购是否合法

临沂大学生被认*私走**判刑并罚30万朋友圈代购是否合法

记者从沈阳海关了解到,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未纳入监管可被视为*私走**,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案例 海淘价低有风险

“因为有了海淘,购买奢侈品不再那么遥不可及。 ”提起海外代购的优势,市民陈媛乐此不疲,拿着刚从朋友圈里代购的奢侈品牌手提包,她告诉记者,这个品牌在沈阳专柜没有销售,在北京的店里标价近4000元,通过代购,她用了不足2000元就收入囊中。

记者了解到,国外购物分为“海淘”和“海代”,前者用户直接在网购站点的海外分站下单,交给转运公司邮寄回来。后者则多由当地人士协助购买,统一发回国内。如今海外购物渠道越来越多,微信朋友圈、淘宝以及一些专业代购网站都有商品可供选择。

家住铁西区的高女士经营一家专卖婴幼儿用品的微店,商品均来自美国和日本,为了降低成本,她通过国外的同学将所需物品邮寄回国内进行销售,至于售价,高女士说:“一般情况下参考同行,有时则是根据物品的销量进行估价。 ”

不过在朋友圈、淘宝网上的一些个人代购者,往往涉嫌*税逃**,随时有货物被扣的风险。此外,更有一些不法商人玩“假代购”花招,用“海淘”之名售卖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