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著名奢侈品时尚品牌迪奥(Dior)在中国市场爆出产品质量问题。

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迪奥公司)第四专卖店因销售不合格T恤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007.72元,罚款192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次检测不合格的T恤衫竟然高达6400元一件。这么贵的产品,质量应该无敌才对,谁想到会是不合格产品呢?
有人可能要问:这么贵的衣服,进价是多少?
其实处罚决定书中隐藏着答案,让我们一起来做做这道应用题。
根据处罚决定书,迪奥店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9200元,销售利润为4007.72元,故违法所得认定为4007.72 元。知道了销售利润,除以销售的件数就应该是每件衣服的利润了。
迪奥店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9200元,这个数字很明显是6400X3而来的。那么是不是迪奥店卖了三件呢?这个不一定,因为这个金额可能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
那么卖给消费者几件呢?处罚决定书说的很清楚, 一件都没有卖。

一件都没有卖给消费者,那违法所得哪来的?
这是一个好问题。答案是卖给市场局了。这个违法所得是市场局抽样时购买样品产生的。
因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局在抽样的时候需要购买样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价款。这个违法所得就是卖给市场局样品获得的利润。
问题又来了,市场局买了几件呢?
再看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上写明的是,迪奥店一共进货3件,抽样时市场局购买了一件货号170/88A的,还有一个备用样品(货号165/84A),剩下一件160/80A下架自行销毁了。只销售了一件6400元,获得利润4007.72元,利润这么高?
其实也不是,还有一个备用样品。这个备用样品在抽样的时候,市场局是不付费的,如果当事人对初检结果没有异议,这个备用样品是要退回去的。

(市场监管部门产品抽检付费示意图)
但本案中迪奥店对初检不服,申请了复检。复检就需要使用备用样品了。本案中的备用样品在检测中肯定已经破坏,无法退回了。那么这个备用样品也需要由市场局来购买付费。
所以可以推定,本案中迪奥店卖了两件T恤衫给市场局,获利4007.72元。每件获利2003.86元。
那么每件的进价是多少呢?6400-2003.86=4396.13元?
也不对。因为获利还要减掉13%的税金。
所以进价应该是:

这道应用题做起来还真的不容易。做得对不对,请大家也算一下,如果有其他答案,欢迎在留言中告诉我。
虽然处罚决定书中没有明确这个衣服是否进口,但里面提到了一个《2020上海市进口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纺织轻工产品)》的规定,看来应该是进口商品。那么再除去关税、运输、其他环节利润,一件售价6400元的T恤衫,真正成本又是多少钱呢?
贵倒是不怕,咱穿的是高档品牌,花钱买的是奢侈品的感觉和身份象征,但如果这么贵的衣服,起码的质量都不合格,这钱花得就有点像智商税了。
另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查一查这批衣服全国进口了多少,是不是都存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应该除恶务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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