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2、老年朋友们要做到理性消费,不要冲动消费,在听取健康知识和销售人员的宣传时要认真分析,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危害自身健康;
3、由于老年人的辨识能力有限,很容易受到他人的诱导造成不必要的消费,因此儿女们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老年人的这些消费行为;
4、切勿以食代医。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包括保健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和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疾病治疗;
5、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效益,通过“健康讲座”“现身说法”等方式,夸大医疗器械的治疗作用和适应范围,忽略产品使用禁忌,将产品宣传成医治百病的万能器械,诱导消费者购买,甚至有的将普通商品(非医疗器械)冒充医疗器械销售;
6、购买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蓝色草帽样标志和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服务”——“我要查”——“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确认;
7、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到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药店、商场、超市等诚信度高、有售后保障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选购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保健食品,切勿盲目购买保健食品;
8、理性看待“免费”。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通过发宣传单,免费发放礼品、免费旅游、免费检查、免费试用、健康讲座、专家咨询和上门服务等活动形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进行非法会议营销或宣传,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食品。提醒广大中老年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免费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9、老年人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购买保健食品后请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如购物小票或发票),购物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
10、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发生涉老“食品”“保健品”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投诉举报,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老年人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538-12315 (来源: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