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网约车平台获准进入我市客运市场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填补城区公共客运运力不足,缓解市民出行难,我市已先后批准5家网约车平台进入客运市场,在我市取得网约车营运许可的注册车辆共计90辆。

据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刘洋介绍,目前经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成立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有5家,分别是首约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寿光办事处、重庆呼我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办事处、淄博领航先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寿光分公司和昆明盛智易联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分公司。而颇受市民关注的“滴滴平台”不在其中。

“根据 《潍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公司须在满足线上线 下经营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市行政 审批部门核准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许可证》,而滴滴公司并未在我市 申请注册,属非法网约车服务平台。” 刘洋介绍说,私家车拟从事网络预约 出租车营运须在满足车辆和驾驶员条 件的前提下,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核准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并在合法网约车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才可从事网约车经营,不然也属非法 营运。

而对于广大私家车主想从业网约 车经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工作 人员也给出了解答。据介绍,当前, 《潍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 理实施细则》 是当前我市网约车管理 的主要法律依据,其对拟从事网约车 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网络预约出租汽 车运输证》 申领条件作出了明确要求。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一)7 座 及 以 下 乘 用 车,本市号牌,车辆车龄自机动车行 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至申 请日不超过 1 年,车辆初次注册登记 时的实际购置价格不低于12万元(不含 车辆购置税),自然吸气式车型排量不 小于 1580 毫升,涡轮增压式车型排量 不小于 1380 毫升,轴距不小于 2650 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 2600 毫 米,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少于 200 千 米,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从事网约车 经营的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型;(二)车 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三)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 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四)不得喷涂 或张贴专用颜色和标识,不得安装顶 灯等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五)车辆 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 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 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 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 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均没 有记满 12 分记录;(三)无*力暴**犯罪记 录。

申 请 《网 络 预 约 出 租 汽 车 运 输 证》 应提交以下材料:(一) 《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表;(二)车辆所 有人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三)车辆购 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 驶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四)车辆已 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 相关证明材料;(五)经办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其他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审 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在 10 个工 作日内发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 证》。

本报记者 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