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无良商家怎么投诉 (遇到卖假货的投诉同行怎么投诉)

本文要说的,并不是要钻法律漏洞达到规避法律惩处的目的,或是如何把假货做成“真品”,用更有效的手段蒙骗过关。而是如何确保所售商品为正品,以及在正品的前提下,当有不讲理的消费者以假货为由要求3倍甚至10倍赔偿时,如何有效应对。

被买家恶意投诉假货怎么处理,投诉假货卖家怎么举证

诚信经营,爱财有道

我们都知道,中国有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消费者购买到假货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根本性条款,只要认定卖家销售的是假货,就一定会按本条规定判决执行。

为了从根本上规避这样的风险,当然就是不卖假货了。但这说起来谁到懂,可偏偏就有胡里胡涂的卖家由于种种原因,很可能连自己售卖的是假货都不知道。最后也就稀里糊涂地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作为正规经营的商家,该如何避免采购到假货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认真考察货源,要从源头开始,查看和核实供应商的授权单据,进货时保留所有进货单据,要经得起司法调查。这点所有人都明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碍于人情或怕麻烦而没有去落实,特别是对于已多次供货的老供应商。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还是要认真把查验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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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很重要

家住武汉市青山区的王女士,自己出于信任找代购购买了一款名牌手镯。收到手镯后发现商品包装的塑料膜有褪色,不像是正品。于是,王女士先后两次将该手镯寄给两个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两次鉴定报告均显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定性为假货。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将该店铺诉至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3倍赔偿。在庭审中,店铺经营者辩称王女士所出示的证据仅为其目测包装上的瑕疵及不具备法律鉴定效力的两份报告,两份报告最后都备注载明了鉴定结论不作为司法依据。因此,王女士的证据不能证明手镯系假冒产品,店铺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应承担3倍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店铺经营者不认可王女士所提交的证据,坚持认为所售商品为正品,却举不出证明商品为正品的证据。最终,青山法院依法判令店铺经营者向王女士支付货款3倍赔偿金共计9万元。

法院认定,店铺经营者未就手镯是否系正品提出司法鉴定,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店铺经营者径行将注册的网店注销,有逃避法律责任倾向。因此店铺所售的手镯不符合向王女士销售商品时对该商品所作描述,属于假冒产品,该行为构成欺诈。

本案例对所有正规经营的商家具有重要的警醒作用,既然确信自己所售商品为正品,请务必保留好所有证明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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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商品防伪

其次,可以查验所进货商品的防伪码或溯源码。但需要注意的是,防伪码应该是贴于商品封口处,最好还是易碎纸制作的防伪码,确保不会被撕下重新贴于假货之上。

另一种情形是,造假商制作假包装,再贴上假的防伪码,扫码结果也会获得正品。假包装也许能做到以假乱真,但假的防伪码只要细心一点,就会被识破。因为假码不可能跳转到官方认证渠道,再算认证页面做得跟官司方一模一样,网址也绝对不可能一模一样,只要细看网址,就能发现问题。这样的货再便宜也绝对不能要。

做好以上两点,哪怕消费者不相信商家提供的证据,起诉至法院,商家也能提供证据自证清白,维护商誉,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