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原有的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再推出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该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每天约有5—6户纳税人享受到了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便利。
纳税人许勇说:“以前享受满五唯一这项税费政策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资料,但是现在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减免个人所得税,我们只需要填写一份告知承诺书,这个事项极大的缩减了办税时间,精简了材料,大大方便了我们纳税人。”

方便纳税人的同时,也减轻了服务窗口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前我们需要审批很多材料,但是现在我们只需要审批这一张小小的表,就可以把我们的业务办结,极大地缩减了我们的办税时间,也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思茅区税务局不动产税务窗口工作人员李映溪说。

以“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决策部署、推进便民利民的有力举措,从源头上减少了纳税人证明材料报送,缩短了开具证明事项环节,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据统计,自2021年7月开始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以来,思茅区税务局累计受理纳税人签订的《告知承诺书》799份,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思茅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分局长张任洁说:“我们将在原有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新增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确保各项税务减证便民措施落细落实,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思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思茅区融媒体中心 李婷 陶俊蓉 (文/图)
编辑:李晓晶
监审: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