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收钱合理吗 (家长委员会收取班费通知)

案例:

前段时间,安徽省铜陵市一中学的家长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铜陵市市长反映,孩子所在的14班每人收取2000元的班费,一个班将近40人就是8万元,希望调查一下一学期8万元到底用于何处。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6日回复:班级每人收费2000元属实。高二(14)班2022年7月16日收取班费84000元(共42名同学,每人2000元),此项费用由班级家委会征得全体家长同意,代收代支,是为了方便家长,减少琐碎费用缴纳次数,集中一次性缴纳的班级代管经费,此次费用收支均不经过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经了解,此次费用主要用于班级的教材缴费、学习及活动开支:学生的学习用具,学习奖品,学生体检,急救药箱,清洁工具,室内墙窗及班级花草等各项设施布置,班级班徽班旗制作,传统佳节班级活动,班级拓展等各项活动,学生自备学科的作业资料以及练习复习资料费,及教材补交费等。例:支出:自愿征订学科作业资料费等34090.5元,学校春季补缴教材统一收费2636.34元,班级必需品等物品5261.6元,现结余42011.56元。班级费用支出账目明朗,记录详细,接受全体家长的查阅和监督。

解析:

该中学收取的班级代管经费用途为:学生的学习用具,学习奖品,学生体检,急救药箱,清洁工具,室内墙窗及班级花草等各项设施布置,班级班徽班旗制作,传统佳节班级活动,班级拓展等各项活动,学生自备学科的作业资料以及练习复习资料费,及教材补交费等。

根据规定将该中学收取的班费用途,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所需要的支出,如学习奖品,急救药箱,清洁工具,室内墙窗及班级花草等各项设施布置,班级班徽班旗制作,传统佳节班级活动,班级拓展等各项活动,教材补交费;另一类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支出,如学习用具,学生体检,学生自备学科的作业资料以及练习复习资料。

但无论上述的哪一种费用,似乎都可以划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同时规定,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 )也规定,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该中学班级代管经费支出项里,学习奖品,急救药箱,清洁工具,室内墙窗及班级花草等各项设施布置,班级班徽班旗制作,传统佳节班级活动,班级拓展等各项活动,教材补交费,理论上应该属于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也就是说上述费用应该为学校承担的费用,不得另行收取。

自愿征订学科作业资料费应该属于教辅材料,按照规定,学校除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学科推荐的1套教辅材料外,无论学生或家长是否自愿,均不得代购。

可见,对于该中学收取的班费的大部分用途,都是学校不得收取的。

属于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而发生的费用,本就应该由学校承担,家长委员会不得另行收取学生及家长的费用。

学校不得代购的教辅材料,家委会不得统一收取费用代为购买,家长委员会统一购买不等于学生及家长自行购买。

家长委员会能否收费,国家层面的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地方文件规定不一,比如浙江省教育厅规定,家长委员会不得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募集各类经费和物品;而长沙市教育局则规定,家长委员会不得预收一学期的班费等费用,但可以根据班级活动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

家长委员会并非群众自治性组织,只要所有家长同意就可以收取费用,而是由学校、幼儿园主导组建的,负有特定职责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没有特定的资格,不享有特定的权利,而是按照规定发挥自身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如下三个方面的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2、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3、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家长委员会应该积极正确履行自身的职责,发挥家长的教育优势,充分利用家长的资源优势,完成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任务,而不能替代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甚至是学校或班级违规收费的“替罪羊”。

合规要点:

1、家长委员会不得将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应支出的费用向学生及家长收取;

2、家长委员会不得将学校不能代购的教辅材料统一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代为购买;

3、家长委员会开展正常工作需要支出的费用,一般由学校承担;

4、家长委员会因开展课外教育教学活动需要支出费用的,应该一事一议,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在自愿原则下组织进行,不得统一向每个学生及家长收取固定的班费用于班级活动的开支。

原创 黄建军 汇法教育 2022-09-19 15:37 发表于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