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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沈阳接收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指定定点医疗结构已开通34家。同时,沈阳已开通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在大连、本溪、锦州、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辽阳、丹东、朝阳、阜新、抚顺12城市联网直接结算业务。


△ 备注: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根据运行情况会有增减

在这儿,小编帮大家梳理了几点大家关于医保异地结算的常见问题,现在就一起来和小编看看吧!
1
外市来沈阳办理异地就医需要哪些手续?
参保人需携带异地居住人员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审批备案表》一式2份,在沈阳市医保局结算处窗口办理登记确认。
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持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治疗并直接结算。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需向医院缴纳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并由定点医院出具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材料。
2
门诊就医可直接结算吗?
直接结算针对的是住院费用报销,不包括门诊看病检查和药房购药,门诊看病和药房购药的费用将由个人账户每年统一划拨的部分来承担。开通异地结算后,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划拨到已开通了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变为个人储蓄,用于单独的就医购药。
3
急诊、门诊规定病种可异地直接结算吗?
沈阳市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只可直接结算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沈阳市报销规定的急诊、门诊规定病种等医疗费用,需持相关手续回到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结算。
4
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沈阳市参保的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将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咨询投诉电话:
沈阳市医保局结算处:62161762
医疗监察处:6216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