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表示,将于7月16日起施行《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以此来打击黑钱以及不法分子的跨境融资活动。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逾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1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券等,均需向海关主动申报,否则将触犯法律,最高可罚款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
7月16日起,香港严查过境现金!
从7月16日起
任何人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
逾12万元港币(约合10.2万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
应走红色通道并主动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
于在香港国际机场过境的旅客
航空转运货物、过境货物及邮件等
则无须作出申报或披露

知情不报也算违法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你带着未满16岁人士前往香港
且明知这位未成年人携带了大量现金而没有申报
一样会触犯条例
有人会问
是不是携带超过12万港币
就不能去香港了
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只要有合理的用途
并且按照申报流程诚实申报就可以
申报表在各香港口岸获取
或从香港海关官网*载下**
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果海关人员要求,也需要如实披露或申报所携带的金额数目。香港海关强调,这项新措施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搜钞犬驻守海关,可嗅出超带钞票
为了让新规更好执行
香港海关将出动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
于7月16日起驻守全港各口岸关口
如发现有旅客携带大量现金入境就会有反应
海关人员就会上前要求检查旅客行李
3个月的缓冲期过渡
香港特区政府强调
这项制度并不限制合法资金自由流动
7月16日至10月15日
为3个月宽限期
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仅作出书面警告
宽限期满之后,就要正式开罚了!
以下几类人士请特别留意!

带钱进入香港很正常,但不遵守香港法律便很麻烦,哪怕一个小的错误就可能扯出一堆问题,比如早前一位内地女士在香港法庭拍照被判刑7天。说回申报问题,以下人士请特别留意。
第一,赴香港留学的内地生。到香港留学日常开销必不可少,父母也会备好现金以备不时之需,特别是在香港租房期间,不少学生选择一次性缴付一年房租,需要大量现金,因此一定要注意,过香港关时别带着钱就闷头往绿色通道走。
第二,到香港买买买、代购的人士。许多内地游客喜欢到香港购物以及购买保险。虽然不是每次去买东西都带着大量现金,但是遇上银行卡消费限额等问题,现金还是无法替代的。如要买名贵包包,或者帮亲朋代购,需要的钱就更多了,所以也请留意。
第三,从海外购物回到香港的游客。香港的国际航线众多,所以许多游客特别是粤港澳区域的游客时常选择从香港出发前往国外。但是当你返回香港时,请一定清点一下口袋里的各种外国货币,如果总值超过12万港币也请一定申报。
当然如果你通过货运的途径找人把钱运到香港,或者把钱运出香港,无论陆运水运还是空运,同样要遵守以上《条例》。
从哪些口岸过关要注意?
根据香港海关信息显示,经指明管制站抵达香港的人士需要遵守条例。指明管制站包括:

罗湖管制站
(连接深圳罗湖口岸)
文锦渡边境管制站
(连接深圳文锦渡口岸)
沙头角边境管制站
(连接深圳沙头角口岸)
落马洲边境管制站
(连接深圳皇岗口岸)
落马洲支线管制站
(连接深圳福田口岸)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连接深圳湾口岸)
红磡车站
香港国际机场
港澳码头
中国客运码头
屯门客运码头
启德邮轮码头海运码头
如果并非从上述管制站进入香港或即将离开香港的人,如果海关人员要求你披露是否管有大量现金类物品,你也必须如实作答。另外,虽然通过香港机场过境转机的旅客不需要申报,但如果你买的机票为非联程机票且需要先入境香港再办理值机手续,则依旧需要遵守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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