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师起草的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的“反洗房”协议

目前,社会上利用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后再离婚,轻而易举地分得原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婚姻家庭法律师为某当事人起草了一份有关协议。供各位参考。

父母借款给XXX购买房屋协议

出借人(甲方): XXX、XXX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借款人(乙方): XXX ;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XXX系 甲方 XXX、XXX的唯一子女。为便于乙方在XX市的学习和生活需要,乙方在XX大学本科就读期间, 甲方 为其在XX市购置XX小区XX号楼XXX室,供其使用。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产权人为 乙方 XXX。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并登记于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

甲方作为乙方的父母,自愿出借款项,并且,支付该房屋的*款贷**本息。该借款包括但不限于购房首付款、*款贷**本息、购置房屋的有关税费等。截止XXXX年XX月XX日,甲方*款贷**及首付款合计超过 XXXX 万元。其中,*款贷** XXXX 万元。还款期限: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款贷**归还通过XXX的建设银行卡,卡号: XXXX ,开户行:建设银行 XXXX 支行金融业务部。

在此期间,XXX如果自愿对*款贷**银行归还该项*款贷**,作为对甲方的赡养赠款。

在出售或者对该房屋进行产权变动时,作为XXX归还借款的时间起点。出售该房屋所得款项均给甲方所有。如果,不足以偿还借款,乙方应予以偿还补足。

本协议为电子书面协议,内容获得甲方、乙方同意,发送进入甲方、乙方的电子邮件系统,即作为到达各方。各方电子邮件系统中的电子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 XXX、XXX

XXXX XX XX

借款人(乙方): XXX

XXXX 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