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
大家的某宝、某东、某多多的购物车
都已经装得满满了,
就等明天放手一买!
然后开启全年吃土的时光!

按照往年的经验来看,
每年“双十一”过后的一段时间里,
都是消费纠纷最高峰的时候。
各种各样奇葩遭遇总让人觉得又气又恼。

怎么样?
想不想听故事?
从别人的糟心事里接受教训,
如果咱也遇上了这种事
就知道该如何处理啦!

康康姐希望
每一位康粉都不要遇到任何糟心事!
01 故事一
小胡:双十一买的东西,迟迟不发货!
去年双十一时,小胡同学买了一件羽绒服。用完各种优惠以后,才花了100元出头,感觉真的很划算呀!
当时天气正冷,小胡同学满心期待,等着穿新衣服御寒!小胡同学付款了10天以后,商家竟然还没有发货!
“店家,天气如此冷,希望能在冻死之前,穿上你们家的羽绒服……”
就在小胡同学多次催促发货以后,店家发来了一个快递单号,但又过了3天,这个快递单号还是查不出物流信息。
嗯,答案很明显了,真相只有一个!店家虚!假!发!货!于是,小胡找到店家要求退款,但是商家竟然不同意!
太过分了!这种行为决不能姑息!小胡同学一气之下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当地的小伙伴进行调解后,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并按实际付款金额的30%赔付给了小胡同学。完美解决!
故事教会我们:
如果大家在双十一买东西,商家迟迟不肯发货且不同意退款的话,记得留下证据投诉他们哦!因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网购时,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均应当严格履行协议。消费者已依约向网络经营者支付货款,但网络经营者未依照约定按时发货就构成了违约。

02 故事二
柠檬:抢购的商品,店家私自取消了订单!
也是去年双十一的时候,柠檬小朋友的妈妈为她在网上买了一套“三年高考五年模拟”试卷……
开玩笑啦!妈妈给她买了一块电话手表啦!这可是优惠力度非常大的一款产品哦,几乎达到了对折的程度呢。
经过“拼手速”的抢购环节,柠檬的妈妈终于拍下了这款电话手表。但是!第二天早上她发现,商家竟然私自取消了订单??咋的?是我们的钱不香吗?
商家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厂家备货不足,只能取消订单。但是!柠檬妈妈点开购买页面时,发现这款手表仍在显示在售,只是价格恢复到了优惠前!
老板,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这是舍不得优惠价吗?豪气做活动,又当发货怂包?
最终,在当地小伙伴的调解下,商家同意为柠檬小朋友正常发货。
故事教会我们:
如果你在“双十一”期间,发现明明还在销售的商品,商家却以“没有货”为理由,私自取消了你的订单,留下证据投诉他们!因为,根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

01 故事三
扣扣:标注了“七天无理由”的店铺,竟然不让退货?
那是前年双十一的时候,扣扣买了两双运动鞋,试穿后觉得都不合适,于是申请无理由退货。
结果,商家不同意退货!明明标注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凭什么不同意?经过多次协商,商家同意退一双鞋,另一双鞋死活不肯退货!

什么?另一双鞋不配享受“七天无理由”吗?老板,咱能不能到大气一点?做出了承诺,就请您执行好吗!
最终,在当地小伙伴的调解下,商家同意将两款鞋都退货退款。
故事教会我们:
如果有商家拒绝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留下证据,投诉他们!因为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有一些情况的确不能享受
“七天无理由退货”哦
01 不能
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
1.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还有一些商品
在购买时,
商家说明了情况
也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他们分别是: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如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如会产生授权或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充值类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这也就是说,
如果你购买的商品是上面的7种类型,
购买的时候就一定要想清楚。
后悔的话
也不能退货了!

好了~
三个糟心的小故事说完了。
故事里教会我们的小知识
大家都记下来了吗?
请拿着此文反复阅读背诵
直至牢牢记进心里!

当然啦!
康康姐希望
今年“双十一”大家都用不上这些小知识。
快乐剁手
舒心购物
遇不上任何糟心事!
-E N D-
编辑 | 晴晴
排版 | 黎美丽
漫画 | 孙小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