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香米”竟产自寿县,而“香米”却是香精勾兑而来的! 谁能想到现如今连餐桌上的大米,都逃脱不了科技与狠活呢?万众睹目的 “央视315晚会”第一枪就指向了食品安全 问题的假香米!

事件详情
在 央视315晚会 上,曝光出市面上许多售卖假“ 泰国香米”的无良商家, 有的在和消费者 “玩文字游戏” ,而有的商家在 玩“科技与狠活”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据报道,安徽香王粮油的仓库中囤积着数十吨所谓的泰国香米,其大米外包装上写有 “泰国茉莉香米” 原产地在泰国, 实际上是本地生产 。此香米之所以有茉莉香味,是因为 商家加入了一种香精 ,由此大米会散发出特有的香味。
该公司李经理表示,30多吨的大米,裸米价格在2.23元, 兑入5斤左右的香精后能卖得更贵,一年下来竟卖出1000多吨。
淮南市寿县永良米业库房中堆放着一些大米,其外包装上写着 “泰子王二代泰国香米” 的迷惑字眼,让人误认为其就是泰国进口大米,但该公司的刘经理表示 “泰子王”只是品牌名字 ,跟泰国米没有任何关系。
淮南市楚丰工贸有限公司,同样是在本地大米中加入了香精。而他们的 香精购买源头 都是来自于上海的郭经理之手。政府通过相关机构官网查询发现,郭某的两家公司 连食品添加剂和生产许可证都没有。

据天眼查数据统计,我国目前有 8000多家香米相关的企业。 从风险数据统计显示,从事香米相关的企业中有1.9%的企业曾出现法律诉讼,16.4%的相关企业出现过经营异常,1.1%的相关企业曾出现行政处罚。
这些无良商家,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 伪造商品的产地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事件中, 把本地大米虚假宣传成泰国大米 ,这属于虚假宣传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 构成虚假广告罪 。
在大米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涉嫌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 。这类形式主要为以低等级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冒充新产品的行为。
按照 《食品安全法》 ,做 虚假宣传应当退一赔三 , 以次充好应当十倍罚款 ,甚至说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刑法》如果后果严重的,最高会被判处无期。

《食品安全法》规定, 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要有标签,有资质才能合法添加到食品当中 。该事件中香王公司制造的香精,不光没有标签在瓶身上,就连香精二字都没有出现。这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精,自然是不能添加到食品里的, 该行为不仅违反《食品安全法》,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刑法》。
目前大米已经被送去鉴定,如果鉴定出该大米会 造成食源性疾病 的,就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食品罪 ;如果鉴定下来含有有毒有害的物质,就涉嫌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其实, 早在2010年315晚会上 就对一些无良企业违规使用“大米香精”加工假香米的事件就做出了报道。时隔十几年,市面上却仍然有无良企业在违规添加香精,虽受到整治但风头过后,他们又重整旗鼓继续从前的经营行为,或已成为许多无良商家的共同想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持续加强监管的严密度,完善行业的黑名单制度,让制假售假的无良商家不再弄虚作假。
同时 建议广大的消费者 们在购买食品时应多注意其安全性。若购买的食品,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一定要第一时间反馈举报并投诉,严厉打击无良商家掺假造假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