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盒“免费”鸡蛋
一场“专家会诊”
一次“体检赠送”
……
警惕了!这些看似天上掉下的馅饼
其实是针对老人的消费陷阱
受骗案例
案例一
8旬老太半年买16万元三无保健品 商家还邮寄来丰乳片

案例二
老人2700元买的保健品其实就是糖

案例三
本想领个免费节能灯,可是后来不由自主地花了4000多

*子骗**的招数

第一招:以“免费牌”引诱上钩。免费日用品、赠送药物、免费义诊……各种“免费”假象让老年人开心入坑。

第二招:以“专家牌”强力*脑洗**。专家讲座、专家义诊……以“专家”之名做“高大上”的伪装,甚至在“义诊”过程中,捏造病症,吓唬老年人自掏腰包买药。

第三招:以“亲情牌”骗取信任。利用“话术”与老人拉近关系,组织免费体检、旅游,不断对老人们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打亲情牌来骗取老年人的信任。

虽然骗术并不高明
但很多渴望健康的孤独老年人
却深陷保健品陷阱
请一定要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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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健品,清醒头脑最重要
首先,请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

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其次,应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按需购买。看清楚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最后,要索取、保存发票、小票。一旦出现侵权情形,尽快拨打12345,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旦受骗,如何补救?
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利用会议、网络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给食品、保健食品变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以次充好,消费者一旦发现上述这些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举报。
2、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
如果发现商家的保健食品,具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小普温馨提醒:
保健品不是药,不能包治百病
做儿女最重要的
是多花时间陪伴老人
在老人心里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线
让*子骗**无可趁之机
来源:综合整理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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