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在哪查欠物业费 (法拍房原房主欠的物业费谁交)

法拍房欠4年物业费,法拍房要我交欠的物业费合法吗

这件事有点意思,需要提醒各位的就是法拍需谨慎!一定要看清了解清楚法院所拍物品的条文!

云南昆明的孙先生夫妇最近有点闹心,因为前段时间通过当地的法院委托平台,看上并成功拍下了,位于昆明市区的两套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证!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和庆祝的喜事!但让孙先生夫妇感到跟闹心!原来房子拍下拿证都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却始终无法办理物业的接房手续!导致后续的装修无法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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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30日,作为债权人的刘先生和同样拍下这个小区的业主正在小区物业办公室找物业负责人的答复。

据这个小区的债权人刘先生介绍:这个楼盘的开发商跟我们有债务上的纠纷,2015年3月份的时候,我们已经申请法院将该小区的部分房子查封并进行公开拍卖偿还我们的债务。

按法院公开拍卖的流程,一般每个人竞拍成功并缴费后,法院会出示裁定书,这个时候拿着最终的法院裁定书就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就转移了(也就是重新办理房产证)然后是变更水电燃的户名,找物业办理接房手续,但物业公司一直找借口不给买新业主办理接房手续,所以我们一直在帮助新业主跟物业协商这件事。

而作为其中一名买受人的孙先生夫妇说:在年初就已经拍卖完成,在法院的流程走完后,并顺利地办理了新房产证。但小区的物业一直不给我们办接房手续,我们带工人进场装修也被门口保安给拦下不让进,造成我们无法装修入住!

而物业公司给出的答复是:新业主需要缴纳法院查封时到裁定书下来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相关费,要么是债权人缴,要么是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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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和债权人提供的拍卖竞买公告中可以注意到,其中有一条写道: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如果从这一点来讲物业这个费用是应该新业主出的!

而作为债权人和孙先生夫妇这样的新业主则认为,这个费用是前业主或开发商欠下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房子我一天都没有入住使用,这个钱我们不应该缴纳!物业公司可以起诉原业主或者开发商,我们只缴纳房产证新变更日期开始后的那部分费用。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啊!在国内像孙先生夫妇这种事还是很多的,债权纠纷复杂而又麻烦!就像一群狼似的有肉吃的时候,谁都不愿松口!所以一定要小心谨慎为好,你只看到了法拍资产的便宜却看不到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