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8年2月以来,我院审查办理了哈尔滨市公安局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6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一案。经审查,刘某等人组成犯罪团伙在哈尔滨市呼兰区、松北区设立制售假药窝点,并辐射到京、津、豫等九省市,形成了假药原料设备供应、制造、销售的产业化链条,所制售假药涉及立普妥等多种治疗癌症、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的药品,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6亿元,上述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也严重侵犯了相关制药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我院已对刘某等46人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过程
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活动,引导侦查取证,有力提升侦查工作质效是打赢这场硬仗的保证。
· 深入侦查一线,拓展办案前沿
在市院领导和处领导的指示安排下,侦查监督一处任强、尹娜两名办案检察官直接进驻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设立提前介入案件办公室,与市公安局侦查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侦查计划,引导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提出应重点依托“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情报收集,强化信息分析、研判,确定并严控制假窝点及团伙头目的位置、缕清生产、销售假药链条,明确物证、书证、药品鉴定等主要证据侦查取证方向。在办案一线就侦查取证情况与侦查人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随时解决问题。
· 引导取证、攻坚克难
该案涉及多个省份,且犯罪分子结成数个犯罪团伙,涉案人员众多。这时已经临近春节假期,在提请逮捕前的侦查羁押期限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两名检察官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帮助侦查员一同梳理案件线索,逐人制作讯问提纲,确定讯问重点,列出哪些是提请批捕前阶段必须攻克的,哪些是下个侦查阶段可以继续补充完善的。在有限的时间内圆满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侦讯工作,解决了摆在公安机关侦查员面前的最大难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犯罪嫌疑人全部达到提请批捕的证据标准。
此案犯罪嫌疑人大多系亲属关系,团伙内与团伙间分工明确、单线联系,作案手法极其隐蔽,团伙主要成员不少都有同类犯罪前科,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了逃避打击,多名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面对这一巨大难题,两名检察官提出了“拒不供认不要紧,从其他关联证据入手,只要形成证据链条也能证实犯罪”的侦查方向。如犯罪嫌疑人王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检察官提出找到其下线及假药是关键,可以从物流入手,结合技侦监听手段联合取证,使证据链条达到闭合;犯罪嫌疑人付某称其从来没有参与制假,也没有去过制假窝点。检察官提出是否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提取窝点的指纹和DNA,确定其在窝点工作。侦查员采纳该建议,在窝点的制假机器按钮上采到付某指纹,并在窝点内洗漱用品上采集到付某DNA,使付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 精细化办案,提出继续完善证据方向
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两名承办检察官对全案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按照划分团伙以及个人之间的关联性将全案分成六案,每人负责审查其中三起案件,逐人逐事逐证据地予以对照审查研究,理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确定相关责任,同时对全案发生发展的整体脉络保持衔接和贯通。这样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的分工配合办案方法提高了办案效率,起到了精细办案的良好效果。处内多次听取案件进展情况,组织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在审限只有七天的情况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对该案在将来诉讼阶段应予完善、补充的证据情况,如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假药的作价和去向等提出了二十余条继续侦查工作意见,形成《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送达公安机关。

适用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刘留等46人为非法牟利,组成多个制售假药犯罪团伙,在哈尔滨市、北京、天津、河南等地设立多个制售假药窝点,形成了假药原料设备供应、制造、销售的产业化链条,大肆生产、销售假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性质恶劣,给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从严惩处。

案件效果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延伸监督是办案的法治思维体现。
强化监管,追捕2名漏犯。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追捕两名漏犯。经审查发现,河南籍张某、雒某母女二人提供生产假药场所并帮助生产假药已涉嫌犯罪,但公安机关却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二人涉嫌犯罪,没有追诉,属于遗漏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依法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在意见书中阐明了认定张某、雒某二人涉嫌犯罪的理由和依据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公安机关收到此意见书后高度重视,主动与检察机关就此事沟通研究,听取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完全接受了检察机关的法律意见,并将张某、雒某二人抓捕到案并由市院批准逮捕。
堵塞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办理案件发现,虽然制售假药的源头被打掉,但已销售的假药大部分去向不明,其中部分假药甚至已通过非法的进货渠道被某些正规医药公司采购,并进行销售。这就要求负有日常监管职责的食药监部门必须及时堵住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疏漏,并紧密配合公安机关迅速查清假药的去向,以免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市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该局在药品销售市场管理不到位,药品销售单位进货渠道缺乏制度性规范以及在售药品真伪抽样检查力度不够等监管不足。提出加大监管力度,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发动群众多方位严控制售假行为,加大宣传提高对药品的真伪辨识能力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向市院回复了《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2018]1号检察建议书的复函》。该局*党**组根据我院提出的药品监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约谈了呼兰区、松北区食药监局的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立即进行整改。市食药监局还在全市药品销售企业进行了广泛的禁售假药劣药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了《制售假药举报张贴海报》7000张,在数千家药店的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印制《制售假药举报联系卡》20000张,在执法检查和宣传中间向群众发放,特别是将呼兰区、松北区群众作为重点发放对象,并对举报生产假药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市院在收到《复函》后,为进一步监督《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由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李殿喜带队来到案发地呼兰区与市、区市药监局进行了座谈,并在辖区内共同进行了法制宣传、走访了当地药店,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文作者:任强 尹娜 哈尔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 员额检察官】
期数:2018年第1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