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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货物销售额包含未开票金额吗 (销售货物代付的运输费怎么开票)
应税货物销售额包含未开票金额吗 (销售货物代付的运输费怎么开票)
🏷️ 三体龙密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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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4T12:49:23+00:00
问:我公司是福建的一家企业,销售货物签订的合同注明了货款和运输费,但实际上运输费由第三方运输公司开具发票给购买方,我公司代收转付该运输费给第三方运输公司并把运输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不收取代办费用,请问我公司销售货物的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包含货运方*票开**给买方的运输费?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令第65号于2011年10月28日修改)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2年11月28日在互动交流-热点问答板块发布《2022年11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第十六问 “企业销售货物,合同注明了货款和运输费,但实际上运输费由第三方运输公司开具发票给购买方,货物销售方不收取代办费用,货物销售方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包含运输费用?”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因此,上述情况下,货物销售方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含运输费用。因此,你公司销售货物时代收转付的运输费给予货运方并把运输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增值税销售额不包含货运方*票开**给买方的运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