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职业打假人如何报警 (怎么处理职业打假人和要钱)

连续几天有做餐饮生意的企业或个体户给我打电话,反映有人以他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经营保健品、冷食类食品(也就是凉菜),属于超经营范围,要求经营户给钱,如果不给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必须按照法律给与处罚10000元,同时给举报人几千元奖励。同时还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条款发给经营者。

这些人实际上就是所谓“职业打假人”,他们掌握很多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不全面理解的心理。复制了相关法律法规。

比如职业打假人复制给经营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九条,(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其实这法律不是对餐饮类经营户的,餐饮经营户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虽然在《食品经营许可办法》上有规定,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虽然法律规定没有核准的经营范围不能经营,但是国家市场监管管理局针对这个现象,有专门的回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2021年6月29日回复,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范围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于此同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所以提醒一下经营户,遇到“职业打假人”以举报为由索要钱,一定不要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维护你们的权益。